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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狄马
一年一度的春运又开始了。前几年,“春运”期间火车票是要加钱的,有良心的评论家称之为“拦路抢劫”,后来钱是不加了,但“买票难”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今年铁道部门想出了新招,招名叫“实名制”,就是在每张车票上打上身份证号码,这无疑为售票工作和倒卖火车票的同志增加了难度,但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值得怀疑。因为“买票难”的根本症结在铁路垄断,而不在买票时用不用名字,用“假名”还是“实名”。
前几天回老家陕北玩,返程的时候遇到了麻烦,帮我买票的朋友报告说,从榆林到西安的火车票半个月前就卖完了,要走的话只能找票贩子。我问,票贩子要加多少钱?他说,每张加30元。我说,那就找票贩子买两张吧!于是朋友通过电话和票贩子约好了时间见面。票贩子很守信,不一会儿就到了我住的宾馆楼下。来的是个三十开外的男人,贼头贼脑的,见了我们眼睛四处张望,大概怕我们是化装成买票的“便衣”。尽管在榆林这样的边陲小城,倒卖火车票几乎是公开的行动,但毕竟在名义上还属于“打击”的对象。一看周边的环境不复杂,我们几个人又都戴着眼镜,票贩子的神情才放松起来。我说你的票没有问题吧?他拍了拍胸脯说,绝对没问题!我们就靠这吃饭,怎能哄人呢?说完就把一张票递给我,而另一张仍牢牢地攥在手里。说是“验货”,我们也只是看看时间、座位号,如果真是假的也看不出来。于是很快给这个人付了车票钱和外加的60元劳务费。拿到了票,我一时很高兴,对这个人说:“谢谢,这下我就可以走了。”那人倒也爽直,说“不用谢!我也挣了你的钱了啊!”转身的时候,我竟然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其实票贩子也没什么。有了票贩子,我们的出行方便多了。”
回到宾馆,把票装在兜里,我突然觉得这话不对,这事有哪儿是伤害了起码的公正的。
大家知道,票贩子是铁道部门的寄生虫。他们是和车站的售票人员勾结起来牟利的。比如从榆林到西安的某趟车上有1000张票,他们是把这1000张票全部买下来,然后再加价卖给乘客,从而和售票人员分赃的。因而票贩子即便不是我们生活的敌人,起码也是妨碍我们公正生活的蛀虫,正是由于他们才使我们本来正当的出行变得不那么光明起来。不错,我们买不到票时,是他们给我们提供了车票,但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压根儿就不会买不到票。这里不存在谁感谢谁的问题,如果非要说感谢,那也是他们感谢我,而不是我感谢他们。因为我是他们的顾客,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而不是相反。
那么,为什么说“这事有哪儿是伤害了起码的公正的”呢?因为如果按照正常的渠道,这1000张票全都放在车站的售票口或公示的代售点出售,那么,每一个会走路的人都可以买到。因为“到车站买票”这样的信息对每个人都是对等的。而现在,票贩子借助腐败的行业垄断制度买断了某一时段的全部车票,即,车票由公开的售票口转到了个人手里。这时,乘客们除非集体“罢旅”,否则只能通过地下渠道,和票贩子取得联系。
问题就这样出现了:第一,不是每个人都能和票贩子联系上;第二,即使联系上,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掏得起外加的劳务费。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通过票贩子买票的人,实际上都有意无意地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和机会。因为如果车票放在公共的售票口出售,它依据的是“先来后到”的原则;而现在车票到了票贩子手里,它依据的则是“信息最灵者优先”和“钱最多者优先”的原则。因而,如果说票贩子是行业垄断制度的同谋,我们每一个通过他们买票的人就是同谋的同谋。但为什么我在那一刻不但没有感到愧疚,反而感到窃喜了呢?不仅是窃喜,而且是由衷地表示感谢呢?为什么人性中的趋利避害原则轻而易举就战胜了正义原则呢?看哪!别人买不到,我竟然买到了。一种“幸免于难”的虚妄幸福使我一时忘记了自己也是受害者。这正应了鲁迅的话:“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这种“喜欢”实际上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具体体现。它的实质是通过泯灭自我,在内心确立一种牢不可破的主奴关系。这种主奴关系在下言者就是一种奴隶心态。一个人一旦在内心确立了一种奴隶心态,那就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包括人的尊严和生命。比如,我在车站买不到票,后来得知从票贩子那里可以搞到,我就很高兴,因为这背后潜藏的判断是,我本来就应该买不到票;等到见了票贩子,一问价钱,也就多加30元,同样很高兴,因为这背后潜藏的判断是,人家本来可以让我掏得更多;等到上了火车,列车员开始换票,她接过我的票,换了座位牌,我就更高兴,因为这背后潜藏的判断是,票贩子本来是可以给我假票的。
当然,如果仅仅是把铁路垄断起来,将车票倒手卖给票贩子,赚两小钱,还不算什么。真正严重的是,如果一个国家将土地、房产、交通、电讯、能源、建筑等所有重要的资源都垄断起来,然后再倒手转卖给他们的亲贵,他们的亲贵在加价卖给我们的时候,我们每一个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是不是都得到皇上以及御用的“地贩子”、“油贩子”、“煤贩子”、“路贩子”、“水贩子”、“电贩子”、“房产贩子”那里领赏,领完之后还得千恩万谢?
这奴隶心态的另一极就是奴隶主心态。奴隶主心态就是主奴关系的在上言者。比如,我无辜打了你两耳光,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因为我本来可以打你三耳光、四耳光呀!后来我不但送你去了医院,还掏了医药费,你就更应该欢呼雀跃,因为我本来是可以坐视不管的;我枪杀了你的父母,你也应该谢天谢地,因为我本来是可以凌迟、油烹、五马分尸的呀!一个独裁者为了清除异己发动了一场又一场政治迫害运动,整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他不觉得有什么错。因为这些人是“敌人”,我本来可以让他们死得更惨。后来因为统治的需要,为历次运动中挨整的人平了反,他们的家人就更应该感恩戴德,因为这恰好体现了我的实事求是,知错就改,这背后的潜台词是,我本来是可以杀了人不认错的。
这种包打天下、永远正确的逻辑,通常来源于一个从财富到思想,从灵魂到肉体实行全面控制的社会。它的实质是专制主义。专制主义与奴隶主义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专制主义养育和奖励奴隶主义,奴隶主义也响应和支持专制主义。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要消除奴隶心态,当然首先要从根本上废除专制制度。奴隶主没有了,奴隶自然失去了叩拜的对象,“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就不治自愈,就好比一个人酷爱给领导开车,现在领导都没有了,你给谁开去?历史上也确曾有像美国这样通过国家立法主动释放奴隶,甚至为了黑奴的解放不惜发动一场战争的先例,但从根本上看,奴隶的最终解放依赖于奴隶意识的最后觉醒。甘地说:“在奴隶决定他不再做奴隶的一刻,他的镣铐就脱落了。”人类文明前行的历史首先是一部精神觉醒史,其次才是一部运动抗争史。那些有着几千年吃人历史的国家就不用说了,即使在美国这样有着深厚自由传统的国家,没有千千万万个像黑人罗莎•帕克斯这样的普通民众的觉醒,黑人的自由和解放仍然是不可想象的。
当然,如果奴隶主们能给奴隶造一座天堂,奴隶们在里边娶妻生子、安居乐业——像鲁迅说的“做稳了奴隶”——也不错,可惜这样的好事总是停留在想象里,现实给我们的教训是,奴隶总是做不稳,而且只要奴隶不抗争,奴隶主们总会把绑架和奴役制度扩张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水银泻地,得寸进尺。比如,坐在阳台上,我常常这样想,假如目前世界上的奴隶主们坐在一起商量说:“哥们!眼下我们把许多国家的土地、房产、交通、电讯、能源、建筑等所有重要的资源都瓜分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是不是把阳光、空气和水都管起来,然后让那些穷小子们按立方给我们付费?”付完之后,我们是不是还得说:“谢谢!谢谢!有了阳光贩子,我们晒起太阳来方便多了!”“有了空气贩子,我们呼吸起来方便多了!”“有了水贩子,我们止起渴来方便多了!”?不仅如此,当阳光、空气和水瓜分完毕后,他们是不是还会把我们的生、老、病、死、吃饭、睡觉控制起来,然后再倒手转卖给他们的亲戚和勋爵?到时候,我们每性交一次,每衰老一年,每病一场,每死一人,每吃一餐,每睡一觉,是不是都得跟这些“性交贩子”、“衰老贩子”、“病贩子”、“死贩子”、“饭贩子”、“梦贩子”联系,然后加价付费?付完之后,还得说:“谢谢!有了性交贩子,我们做起爱来方便多了!”“有了衰老贩子,我们长起皱纹来方便多了!”“有了病贩子,我们害起病来方便多了!”“有了死贩子,我们要起命来方便多了!”“有了饭贩子,我们饱起肚来方便多了!”“有了梦贩子,我们做起梦来方便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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