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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曾答应保证两点,出来之后不接受采访,不翻供,这两点不会变!
——李庄
这两天一直留意李庄案的进展,最后等来了“永不翻案”的保证!
这个“永不翻案”,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热词,在冷落了三十多年后,再次走进公众视线——虽然说不上足以“累倒”一大片,但却让人们回忆起那个年代的情景:
公检法被砸烂!
知识分子大面积自杀或被自杀!
讲真话的纷纷自杀或被自杀!
饿着肚子,却喊着要解放世界四分之三的人民!
在那个时代,同时流行的词汇还有“死不悔改”“修正主义”“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那个时代,流行着一个最有名的“永不翻案”案例:
“我入党40多年来,由于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改造,结果堕落成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革命群众揭发的大量事实,使我能够重新拿着镜子来认识我自己的真正面貌。我完全辜负了党和毛主席长期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我以沉痛的心情回顾我的过去。我愿在我的余年中,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努力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对我这样的人,怎样处理都不过分。我保证永不翻案,绝不愿作一个死不悔改的走资派。”
——(1967年6月20日至7月5日邓小平《我的自述》)
关于我自己,我的错误和罪过,在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间写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认识到的,作了检讨。到现在,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
——(1972年8月3日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
虽然当年保证“永不翻案”的邓小平翻案了,但人们原谅了他,因为大家知道,在一个没有法制保证的社会,在一个不顾人民死活只顾政治斗争的社会,你不得不说假话。这些话是违心的,是能够被大众理解的。
时间过去了三十年,为什么还有人说出了“永不翻案”的保证呢?“永不翻案”的潜台词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我忍了,我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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