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看广州南方电视台的新闻,说在广州一个乞讨的老伯伯,两个月乞讨回来的钱有差不多一万。狠惊讶,就留意了一下这个新闻。结果它详细的报道了经过,从发现老伯伯,到把他带回派出所(为什么要带他回派出所呢?他只是乞讨,没有干别的什么坏事。是因为他在那个不应该乞讨的地方乞讨吗?),到查看他的户口本和存折……
镜头上那个老伯伯很老实的样子,警察问什么他都点头答是。电视新闻的报道里镜头特写了他的户口本,公开了他的地址(XX省XX镇好像是),连他的广州邮政储蓄的存这本都特写了一页又一页:什么时候开户,什么时候存了多少钱,最多一次的时候存了800元(不知有没有记错)……据报道说两个月的时间他能存9000多元。
我们看的很惊讶,不只是惊讶这个乞丐能讨那么多钱,更惊讶媒体报道连他的户口本和存折都能毫无保留的原原本本的显示在公众面前,完全没有马赛克之类的遮盖某些私隐。
然后我们讨论了很久。媒体有这样的权力和资格去把一个并没有违反什么严重法纪的人的私隐吗?(户口本的详细资料和存折的数据算是很私隐的资料了吧???)它们有这样的权力和资格吗???
迷惑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