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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控訴中共制度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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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2: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張華  


滕興善:被指姦殺女服務員,再將其碎屍,八九年一月被湖南公安屈打成招,判處死刑;十七年後,「屍體」重現人間,滕興善要由「閰王」改判無罪。


聶樹斌:涉嫌姦殺,被河北公安嚴刑逼供而認罪,九四年判死刑,翌年處決;十年後,真兇落網,河北法院迄今未為枉死多年的聶樹斌洗清罪名。

佘祥林:九四年四月,妻子失蹤三個月後,鄰村發現女屍,湖北公安指是失蹤佘妻,並認定佘犯案,法院判他入獄十五年;十一年後佘妻回家,佘改判無罪。

杜培武:昆明公安局警員,九八年四月,也是公安的妻子與公安局副局長被槍殺在車內,杜被指行兇,被銬着雙手吊起毒打、警棍電擊,終認「殺人事實」,被判死緩,兩年後真兇落網,杜無罪釋放。

還有安徽高宏亮、北京譚富義、廣西覃俊虎、河南胥敬祥、河北李久明、雲南孫萬剛……。這大串名字之後,近日新增一位,名叫趙作海,河南商丘市柘城縣農民。九七年,他與同村趙振裳爭奪情婦,對方趁他熟睡砍他一刀,便逃離家鄉。一年半後,當地發現一具無頭、四肢不全男屍,公安認定此乃趙振裳,且是趙作海所為,將他拘捕,施以酷刑;其妻子也被帶走一個月,其間跪在磚頭上,問她知不知道丈夫殺人,答「不知道」就遭暴打。另有證人被公安用槍指着頭顱,在指證趙作海殺人的證供上簽名。

被打四十四天後,趙作海終於屈服,承認殺人碎屍,被判死緩。原來,這是縣政法委與公安、檢察院及法院共同商定的結果。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無頭男屍」趙振裳因流浪多年,得了重病被迫返回家鄉,從而揭發了趙作海這宗天大寃案。

從名單可見,雖然河南、河北、雲南製造寃假錯案最多,但實際上全國各地都在發生。更甚者,這些寃案全是流水作業式的「產品」:公安刑訊逼供,再透過「公檢法一家」的司法體制,定罪定刑,法庭宣判只是走過場的形式。司法寃案,似乎永無止境。更可怕的是,糾正這些寃案,絕大部份都是偶然因素,例如家人上訪、「屍體」復活、失蹤者回家等,而非現有機制的自我救贖。

從滕興善到趙作海,這份名單告訴我們,這只是近年中國司法制度炮製的寃假錯案的冰山一角,如此制度一日不改,這種人為製造的寃案就不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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