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风
八阕 http://www.popyard.org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妇孺皆知,但是人们对此事前因后果的理解,与历史事实出入很大,并且跟历史真相正好相反。例如,荆轲刺秦王未果的原因,普遍认为是因为荆轲的剑术不精。那么事实到底如何?荆轲PK秦王,谁的剑术高? 影视演绎“秦王刺荆轲”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秦王剑术高,该观点来自于文学家的解读和影视导演的演绎。 诗人陶渊明在《咏荆轲》中写到:“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在陶渊明看来,荆轲剑术不精,所以大功没有告成。 对此,当今大导演陈凯歌也有一个非常具有创意的演绎。在其导演的《荆轲刺秦王》一片中,陈凯歌让秦始皇破例允许荆轲带长剑入殿,为这位刺客设下一个暗杀的陷阱。当图穷匕首现之时,荆轲刚把自己腰间的长剑拔出,早已做好准备的秦王抢先出剑,削铁如泥,把荆轲的剑削断了。荆轲还没反应过来时,秦王已经把剑深深刺入了荆轲的胸膛。人们看了这部片子后,觉得该片名应该改一下,准确的说是《秦王刺荆轲》。陈导的演绎,充分说明了荆轲剑术之糟糕--拔剑速度慢,剑的质量也不好。 而片中的秦王害怕别人抢去了功劳,还呵退了大殿里所有的文臣武将,自己跟荆轲单挑独斗。陈导可能是秦始皇的粉丝,所以就把这位“千古一帝”,演绎成了美国西部牛仔式的大英雄。 历史真相:谁最后杀死了荆轲 我们必须撇开文学家的解读与影视导演的演绎,才能还原“荆轲刺秦王”的历史真相。有幸的是,我们能在《史记》上看到此事的“实况转播”-- 当时在场的夏无且(音“狙”),就是用药囊击打荆轲而救了秦王一命的那位御医,将此事告诉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迁的《史记》的有关部分正是此事的第一手的材料。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荆轲送地图和樊於期的头给秦王,图穷匕现。荆轲右手抓住匕首,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要刺杀秦王,但是意外发生了 --拉扯中,秦王的衣袖破了,他摆脱荆轲转头就跑,但是因慌张也拔不出身上的剑。而由于秦王当时规定大臣不能携带兵器上咸阳宫,卫兵必须站在大殿之外,所以整个咸阳宫形成这么一个局面:荆轲单挑秦王,秦王绕着柱子跑。 这时站在旁边的太医夏无且把随身的药囊砸向荆轲,正是这一举动救了秦王。缓过神来的大臣大喊秦王如何拔剑,秦王这才拔出了长长的宝剑。相对于荆轲手中的匕首,秦王的武器优势很明显,他先把荆轲的左腿砍断了,然后连砍了8剑,荆轲还是没有死,靠在咸阳宫的柱子上,把秦始皇骂了一顿。随后,大殿外的卫兵听到里面乱做一团,赶进来杀死了荆轲。 先有夏无且砸药囊,又有大臣场外指导“拔剑”,还有卫兵帮忙,如此看来,杀死荆轲的并不是秦王。而从事后秦王的论功行赏的角度看,即使秦王他自己也不认为杀死荆轲是自己的功劳,而主要是夏无且的功劳。他赐夏无且“黄金二百溢”,还说:“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 此外,武器上的不对称,也是导致荆轲刺秦未果的因素之一。当秦王拔出自己的长剑时,仅手持匕首的荆轲已无法接近秦王了。 竞争上岗,剑术是标准之一 显然,现场发生的一切仍不足以证明荆轲的剑术。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当时秦国已经拿下了赵国,燕国成了其下一个目标,岌岌可危。因为与秦国实力悬殊,不能硬拼,燕国这时就出现一个工作岗位,该岗位的职责是刺杀秦王,这个职责决定了该工作岗位一定是竞争上岗,能者上! 看看招聘委员会的几个成员,第一个是燕太子丹的师父鞠武,老谋深算;第二个是燕国的节侠田光,智深而勇沉;第三个是秦国叛将樊於期,秦王的大仇人;第四个是太子丹,秦王儿时的玩伴,后不堪秦王凌辱而逃回燕国。 最早提出刺秦计划的是鞠武,在他看来,田光是刺客的最佳人选,而田光以自己年事已高、精力不够为由,又举荐了荆轲。因此,从逻辑上推理,荆轲不仅具有田光智深勇沉的特征,也年轻力壮。 听说刺秦计划后,荆轲考虑了很长时间,回绝了太子丹,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后经太子丹反复恳求才同意。由此可见,荆轲遇事深思熟虑,绝非后世想象的一个狂徒。 我们由此可以逻辑地推出荆轲的素质:“智深而勇沉”的田光所推荐的荆轲,一定是在精神素质和剑术水准上能胜此大任的。既熟知秦王而又了解荆轲的樊将军,毫不犹豫地将报家仇的生命赌注押在荆轲身上:为了让荆轲能够接近秦王,毫不犹豫把自己的人头献了出来,这说明在这位秦王叛将看来,荆轲的武功远在秦王之上。而且与秦王是儿时好友的太子丹,也把复仇希望寄托在荆轲身上,说明在太子丹眼里,荆轲确实是天下武功最好的人。 再看看荆轲在西去刺杀秦王之前做了什么准备。 《史记》记载,荆轲是一个“好读书击剑之人”。卫元君不听荆轲计策,卫国被秦所灭。公元前241至227年,身为卫国人的荆轲家破人亡,流落韩、赵、燕等国。这14年的生活,司马迁记载了两件事,可以看荆轲生活的缩影:其一,是在榆次与盖聂论剑,也就是切磋剑术;其二,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也就是下棋,结果“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剑术是武功,下棋是锻炼智慧,荆轲一直在为实现他的大志作准备。 刺秦未果的必然和偶然 既然荆轲这么牛,他为什么还刺秦未果?我的答案是,出现这个结果,有一个必然因素和两个偶然因素。失败的必然因素是荆轲所带的副手--行刺当天,秦舞阳被吓破了胆,瘫倒在秦庭上。 荆轲对劫持秦王的难度是作了充分估计的,万一秦王第一次逃脱,最大的可能是绕着秦庭的柱子跑,那么一个镇静的副手就可围追堵截,确保万无一失。不幸的是,后来荆轲被太子丹的不信任所激怒,更怕秦舞阳单独行刺坏事,没有等到自己选定的副手到来,就带着这位太子丹从民间选来的杀人犯,仓促上路了。这么看的话,太子丹不仅对这次刺秦未果犯了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断送了“天下第一勇士”的性命。 古人周昙有《秦舞阳》一诗,就是对此有感而发的:“丱岁徒闻有壮名,及令为副误荆卿。是时环柱能相副,谁谓燕囚事不成。”讲秦舞阳十几岁杀人,却徒有虚名,让他当副手误了荆轲,如果秦王绕着柱子逃跑时,他能帮一把,那么谁说刺秦之事会不成呢? 另外两个导致刺秦失败的偶然因素,其一就是秦王穿的那件皇袍。谁也没料到,荆轲一抓秦王的袖子,秦王大惊之下往后面一蹭,袖子就断了。要是秦王穿了件结实的皇袍,他就跑不掉了。这个细节,后人不太注意,可《东周列国志》里对此特地做了一番演绎:出了这件事后,秦王很郁闷,便让胡姬弹琴唱歌用以排遣,胡姬唱道:“罗縠单衣兮可裂而绝,八尺屏风兮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兮可负而拔,嗤彼凶狡兮身亡国灭!”歌词第一句就提到那件衣服“可裂而绝”,救了秦王的命。 第二个重要的偶然因素荆轲没有考虑到,那就是救秦王命的关键--夏无且的药囊。 这个药囊到底打在了荆轲什么地方?有4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打在了荆轲头上,荆轲失去了知觉,摔倒在地。不过这种可能比较小,因为难度比较高,而且药囊要有足够的重量,夏医生投掷的力气还要很大。 第二种可能性是打在了荆轲的身上,不过荆轲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这点撞击恐怕也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第三种可能性,夏无且的药囊直接扔向荆轲的脸,恰好里面装了很多辛辣的粉末,迷住了荆轲的眼睛,趁其不辨东西时,秦王在大臣的指导下拔出剑来,砍断荆轲左腿,这种可能性有,但缺乏证据,只是一种逻辑的推测。 第四种可能是夏无且的药囊什么也没有打着,他一看当时的情况,荆轲拿匕首刺杀秦王,自己也惊慌,把手里面本来捧着的药囊胡乱往地上一扔。 正是这个胡乱扔在地上的药囊,给荆轲带来灾难性后果。那里面装的珍珠、草药撒了一地,荆轲的注意力一直都在秦王的身上,没有注意到药囊,一脚踩在珍珠上摔倒了,这种可能性很大,而且有证据:秦王拔出剑后砍向了荆轲的左腿,我们知道荆轲右手有一把匕首,宝剑当时有一米之长,能砍断荆轲的左腿,肯定离荆轲很近,荆轲却无还手之力,这个说明他很可能倒在地上,甚至失去知觉。 假如刺秦成功 在我的心目中,荆轲是古今第一纯爷们。他的志向远远不限于报答太子丹,他的志向是恢复自己的家园,让黎民百姓免受秦帝国的蹂躏。 秦王虽然没有被刺死,但是倘若荆轲真的杀了秦王,中国的统一会推迟吗?统一中国的还会是秦国吗?中国走向统一是必然的,但是谁去统一是偶然的,有各种历史的原因。 当时局势,在战国七雄中,最有实力统一中国的是三个国家,齐国、赵国和秦国。在司马迁看来,秦帝国统一中国并不是中国最好的选择,齐国统一中国的话,可能会走向更加文明,更加尊重知识分子的国家。但当时秦国的武力远在其他六国之上,即使秦王被刺死,统一中国的也很可能是下一位继任秦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