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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不是剥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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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9: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17 年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主张“商品的交换价值完全出于生产该产品所花费的劳动”。1825年,海军军官托马斯.霍治司金发表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的答辩”,即 “反对资本要求,而为劳方辩护”。他认为:正如李嘉图所说,全部劳动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则全部报酬都应归劳动者所得;眼下,地主和资本家所得到的那一份必定是纯粹的榨取物。同时代的英国哲学家詹姆士.穆勒,指斥霍治司金的辩护乃是一种“疯狂的胡说”,“这种见解假使传播开去,会使文明社会覆灭,比匈奴人和鞑靼人排山倒海的泛滥还坏”。
不幸的是,这种见解不仅被传播开去,而且还作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财富的增值并非是劳动力单一创造的结果,“ 索罗残差”来自于科学技术的隐性价值,所谓隐性价值就是包含在科技成果中的价值,他们才是剩余价值之原。由于科学家发明创造成果中包含的隐性价值几乎是没有限量的,而他们取得的报酬却十分有限,所以他们的成果几乎无偿地贡献给了人类。真正受“剥削”的是瓦特(蒸汽机的发明家)、爱迪生(电灯等多项发明家)、洛仑兹(电磁感应发现者)等科学家、发明家,是他们的智慧才使得现代人类劳动付出很小而收获很大,没有他们的发明带来的蒸汽机、发电机、照明通讯设备以及计算机、运输机、挖掘机、自动化机床、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各个领域的技术硬件和软件,单靠原始的体力劳动是不可能创造丰富价值的,工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遑论创造什么剩余价值了。然而科学家们不仅智慧而且高尚,他们一般不计较自己被“剥削”,更不会鼓动暴力革命,况且科学家的寿命不会超过百岁,即使他很悭吝,可他如何在坟墓里收取剩余价值呢。
马克思把无产者(产业工人)看作是价值(剩余的和非剩余的)的惟一源泉,资本家、科学家、知识分子(如教师)、官员、士兵、警察等都不创造价值,按照这种理论,那么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把一群产业工人放逐到荒岛上他们仍能像在人类社会中一样创造价值,但是,凡是有起码头脑的人都不会这样认为。很明显,工人作为创造价值的一分子不能脱离开人类文明。也就是说,创造价值显然不是孤立的行为,马克思理论是极端片面的。
自马克思主义问世以来,剥削阶级就成了资本家阶级的代名词。按马克思的解释,剥削就是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就是不劳而获。此定义过于宽泛,有许多不劳而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比如对于儿童、老人、残疾人、社会福利受惠者等,就属这种情况。所以,只有那些社会不允许的、非法的不劳而获才是剥削。看看马克思的荒唐的分析:
1.荒谬的“不变资本”
马克思把用来购买生产资料(工具设备、原材料)的那部分资本称为“不变资本”;把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叫做“可变资本”。他宣称,“不变资本”不创造价值,即不能增值,“可变资本”是增值的唯一原因。实际是如此吗?
譬如:一个邮递员步行送信的话,每天可给20户人家送信。他买一辆自行车后,每天可为40户人家送信。虽然自行车离开了邮递员寸步难行、更不可能送信。但从总的效果来看,一个邮递员加一辆自行车等于两个邮递员,所以这辆自行车是一个“等效的邮递员”。
如果一台机器在两个年轻工人的照料下,可以完成100个使用简单工具的老工人在同样时间里完成的工作,那么,这台机器就等效于98个工人。
当然,坚持机器不创造价值的人可以假设这两个年轻工人劳动的复杂程度是老工人的50倍,两个年轻工人恰好等于100个老工人,进而得出机器没有创造价值的结论。
当全世界都在积极发展科学技术的时候,当外国人用机器生产的大量商品正在中国市场上攻城掠地、大赚其钱的时候,中国人却还在争论机器能否创造价值,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劳动工具或生产资料既然可以创造价值,怎么能称作是不变资本呢?可见,所谓不变资本不能增值是不成立的,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是没道理的。而且,完全不能带来增殖的不变的资本是不能称为资本的,因此,“可变资本”一词也是多余的。
1896年,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在《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终结》中批驳了“剩余价值论”。庞巴维克是这样表述的:鲁宾逊漂流到孤岛上,遇到了星期五。星期五当时是用手抓鱼,一天能抓十斤鱼。鲁宾逊租了一张渔网给星期五,条件是捉到的鱼要平分。星期五用网一天能抓到100 斤鱼。鲁宾逊拿走了50斤,星期五得到了50斤。星期五说,马克思告诉我们,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一百斤鱼都是我抓来的,是我创造的价值。你不劳而获,剥削了我的50斤鱼。鲁宾逊说,原来你一天只能抓到10斤鱼,现在用我的网,你一天得到了50斤鱼,这多出来的40斤正是我的网给你带来的,应该说是你剥削了我才对。
劳动力的价值只有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体现出来,劳动力凭空不能产生利润,也不能收回自己的劳动价值。资本家投入了生产资料,那么,工人在生产中创造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那部分价值,是生产资料创造的,这部分价值自然应归资本家所有。
同样,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更新设备可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此时,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未增加,劳动强度未提高,那么,提高的劳动生产率只能是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创造出来的,而设备是资本家用自己凝固的劳动——货币购买的,那么,这部分新增的价值只能归资本家所有,而不能称为剩余价值,进而称作剥削。劳动生产率正是资本的贡献,所以,超额剩余价值不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资本的生产力创造的价值。
资本在静止时是不变的,在与劳动者结合时就会被“启动”而产生增值效应。如将款存入银行可得利息,这说明社会早已承认货币有潜在的增值能力。古人早就将借贷取息看作正常营利活动。春秋战国时代,私人从事货币贷放者,比比皆是,从未见有人表示反对。只是到了汉初,晁错才开始对倍称取息的高利贷者加以谴责。但较晁错晚半个世纪的司马迁,又把“子钱家”(即货币贷放者)看作是同畜牧业、酿酒业等等一样的正常营利活动。
对生息资本的认识上,马克思远不如司马迁的常识看法。马有一个非常糊涂的见解:既然商品交换都是等价物的交换,一块钱也就永远只能与一块钱的等价物相交换;而资本的特点,却是用一块钱交换到多于一块钱,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因此它多出的“剩余价值”,必定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剥削收入。马克思断定,任何时代的借贷利息,都是不折不扣的剥削收入。据他说,资本绝不能自己增值。因此贷放资金所得来的利息,若不是直接剥削自生产劳动者,就是从别的剥削阶级那里分的一杯羹,总之都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岂有它哉?
马克思没认识到,商品都是有时间标计的。今年的一头鹿,与明年的一头鹿,是两种不同的商品。今年的一块钱,与明年的一块钱,同样也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二者之间不是天生就该相等,就该按1:1的比例交换。
其实借贷利息与剥削没有半点干系,也不造成任何社会经济不平等;不但没有造成贫富分化与经济不平等,反而消除了原始收入的不平等!相反,禁止借贷取息,反而成为窒息经济进步的桎梏,违背了社会上所有人的利益。
马克思自己也承认,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时,是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进行的。那么,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以工资的形式付给了工人,生产资料创造的价值以利润的形式归资本家所有,双方谁也不欠谁的。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是不存在了,所谓的剥削也是不存在的。
资本家并没有剥削无产者,马克思为什么会剥削的错觉呢?是因为在他看来,决策劳动根本就不是劳动,只有执行者的劳动才是劳动。《资本论》第一卷第368页说:“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所以,由决策者的决策劳动所产生的决策风险成本及其效果,在他眼里就变成了剩余劳动的产物、变成了剩余价值。资本的利润[即剩余价值]完全(100%)来自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与作为工厂统帅的资本家的决策劳动没丝毫关系!这好比说,决战的胜利完全都是由战斗在第一线的士兵所创造,因为统帅没直接战斗在第一线!所以,统帅的战前分析、战略决策、帷幄运筹等作用及相关消耗和费用等,都不能算是对于决战的投入,从而也不能算是贡献。最后的结论就只能是只有士兵有功劳,而其他各级将帅首长都是吃白饭的,都是剥削士兵的寄生虫!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滑天下之大稽的大笑话?!
马克思发现剩余价值时,忘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即当剩余价值由正值变成负值——利润变成为亏损时,按他的理论,这一切仍只能是雇佣劳动者的罪过。但构成商品价值的任何劳动量都不可能为负值从而不可能由劳动导致亏损或破产。马克思陷入了自相矛盾境地。
私有制企业的利润不是剥削收入。利润包括:一是风险报酬。投资就有风险。你买股票,你收益,你就承担风险。不能说买股票赔了,是你倒霉;挣了,就是你剥削。要是这样的话,谁投资?谁办企业?社会怎么发展?发达国家没有工人因为生活贫困而自杀的,到是有资本家由于血本无归而跳楼的。这就是风险。二是灵活偏好的补偿。你使用了别人资金,要给予报酬,用人家的地要给地租,用人家的钱要给利息。此外,资本的利润可以来自大规模专业化生产大大降低了商品的生产成本;资本利润也可以来自“贵卖”,即愿意支付“消费者酬谢”。马克思没有理解贵卖中的“贵”,指的是价格高于生产者的成本,而不是高于购买者自己生产可能消耗的成本。贵卖不是简单地提高价格,而是和效率较高的专业化生产结合在一起。马克思把贵卖贵买理解成纯粹在流通领域里进行的过程,这是错误的。

6.“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是马克思的谬论
马克思把“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当作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得出资本家剥削的结论。虽然讨好了工人,实际是不近情理。资本家鲁宾逊和工人星期五,是属于2 个阶级的人由于鲁宾逊的资本就是渔网,与星期五的劳动相结合,可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达到双方都得益的结果。星期五不用渔网用手捉鱼,每天最多能逮捕2 条鱼;用渔网捉鱼,每天能逮捕20条鱼。鲁宾逊给他6条鱼,自己得14条。后来他学马克思主义,说20条鱼都要归他,双方的合作关系破裂。星期五只得再用手捉鱼,每天最多能逮2条鱼,回到贫困状态。
鲁宾逊和星期五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分鱼比例的矛盾,也就是利益分配的矛盾;是利益共同体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用不着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来改造!
或问:既然没有什么资产家阶级剥削,为什么财富大都跑到资本家手中了呢?
问题的根源出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方式上。在产品分配上,双方的利益是对立的,因为一方的多得,必然是另一方少得,这必然导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找到了阶级对立的根源,就容易找到一种相对公平合理从而双方都能接受的产品分配方案。这种方案只需使生活资料能够相对均衡的在资本家阶级和无产者阶级之间得到合理分配。无论多么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都不可能彻底消除阶级之间的产品分配上的矛盾,但相对公平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产品分配方案能把双方的矛盾平抑在和平的限度之内。
这原本只需通过简单的社会产品分配方式改革就能和平解决的阶级矛盾和社会问题,到了马克思那里却变成了必须通过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消灭资产阶级和商品生产及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解决的复杂问题,变成了所谓的共产主义运动和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之所以会对社会产品分配方式的影响和作用视而不见,其犯错的根源就是他的生产中心论。他认定:“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只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在社会生产方式与产品分配方式的关系上面犯了致命的错误而不自知,却还要倒打一耙。
马克思所作的一切,不过是在错误的基础和出发点上再继续犯更大的错误而已,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真理性可言。究其错误的根源,就是他未能找到导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的根源,把原本由产品分配方式所导致的阶级矛盾戴在了社会生产方式的头上,因而最终只能搞出个计划经济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标志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谬论。
剥削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是私有制造成的,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避免!在公有制条件下,政府和企业官员浪费、滥用和贪污公有财富也是对劳动者的剥削。
私有制条件下的剥削不是私有制造成的。工人受到剥削的根本原因是谈判劳动力价格时所处的地位和资本家不平等;在谈判交换比例时,不平等的谈判地位将损害弱方的利益。只要建立合适的法律系统,限制资本家滥用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可以避免或减少剥削。
资本家压迫工人不对,工人镇压资本家也不对。有矛盾可通过诸如罢工游行言论自由的法律民主的方式,也可通过和平选举执政、独立的司法判决来维护每个公民的权益。不信奉马克思的国家的工人阶级通过罢工斗争,争取不断提高分配比例,社会和谐繁荣。
民主国家在社会和经济方面,摈弃所有权决定分配的不合理分配制度,确立劳资平等的合作关系,即把产品视为劳资平等合作的成果,劳资双方对劳动成果的分配有平等的发言权——在西方就是劳资集体谈判制度。这个制度可以让劳动者不仅就分配问题与资方进行平等协商,而且可以由工会组织或者工人委员会就企业的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甚至产品定价进行讨论。这些不仅适用于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也同样适用于国有企业。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关系不再具有对抗性,他们的关系已经演变为合作投资者与合作劳动者的关系。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容纳不下过剩的生产力,已不复存在。首先,资本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资本家使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和发挥。如果生产超过了私人能力,当个人力量不足以满足生产力发展时,他们联合起来组成包括工人参加的董事会,将企业办成集体性质的企业,以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生产的需要。如果生产超过了社会需要能力的时候,他们通过计划来调节生产。马克思认为无法解决的资本主义必亡的经济危机已被解决。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 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集中已经达到了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再容纳它们的地步”完全错误。因为“生产的社会化”是因个人的能力有限而必须的分工合作,而“生产资料的集中”则是生产自动化趋势的产物,二者之间互不相关,不可能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马克思断言:“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个别工厂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其实“个别工厂中生产有组织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不是缺点,正是它保证社会生产具有高效率和应变性的优点。
飘过窗的云(419359586) 12:44:04
2.漏洞百出的“剩余劳动时间”
马克思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时间。他说:“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
这种思想在农业生产中是正确的。因为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仅仅是劳动地点不同,劳动效率是一样的。因此,农民只能在相当于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之外,增加劳动时间来补偿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在工业生产中,对“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必须具体分析。马克思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
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如果工人不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由于其他条件完全不同,他平均一天要劳动更多的时间,而且可能超过12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
对于工人来说,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工人在工厂里劳动,不仅可能不受剥削,反而因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他的实际报酬比自己独立劳动时高得多。
对资本家来说,由于他准备了机器、组织工人相互协作,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从他的角度看,工人是存在剩余劳动时间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资本利润的确来自这些剩余劳动时间。但不能因此就说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不能把工人一天劳动12小时,资本家获得其中6个小时的劳动成果看作是剥削。因为剩余劳动的出现,来自劳动效率的提高,而效率的提高,来自使用机器和工人的协作,而这一切均是资本的贡献。
把劳动效率提高产生的成果强行归给工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借助汽车,人们可以缩短从一地到另一地的时间,但是谁也不会把时间的节约归功于乘客的两条腿。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愿意制造汽车了。
马克思有一个错误的观点,他说:“在价值生产上,多数始终只是许多个数的总和。因此对于价值生产来说,1200 个工人无论是单独进行生产,还是在同一资本指挥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都不会引起任何差别。”协作可以缩短生产商品的时间。因此,在同样的时间里,1200 个工人相互协作,生产的商品数量肯定多于1200个单独劳动的工人。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样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因此,1200个工人协作劳动创造的价值肯定多于他们分散劳动的结果。
《资本论》在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确定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之后,才讨论了分工、协作等问题。这充分说明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并没有考虑工业生产方式不同于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之处。在研究工人劳动报酬问题时,他只注意了“劳动时间”一个因素,却忽视了在不同的劳动条件下,同样时间的劳动会创造不同量的价值。
马克思关于必要劳动时间的错误是他把劳动和劳动条件、生产和流通割裂开来研究问题的必然结果;这个错误足以推翻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当然,有资本家常常采取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加快劳动节奏等方法剥削工人,创造额外利润。但在工业生产方式中,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概念来证明资本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3.平均利润论的荒唐
1848 年《共产党宣言》说:“到目前为止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号召工人起来革命,消灭私有财产、家庭和国家,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的乌托邦(proletarian Utopia)。《共产党宣言》是纲,《资本论》是目;《资本论》是为《共产党宣言》服务的。
为证明资本家就是一个剥削集团,马克思花巨大的精力写《资本论》,从劳动价值推出剩余价值,从剩余价值推出平均利润。他说:等量劳动创造等量价值。所以,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较多劳动力创造了较多的价值与剩余价值,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较少;竞争使利润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流向了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形成了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原则,资本家都获得了等量利润。并引伸为资产阶级共同剥削工人阶级,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论的经济学“ 证明”。其实,是技术创造了价值,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创造的价值也较多,不存在所谓的价值由一部门流到另一部门。
“资产阶级”根本就不是一个窜通一气对付“无产阶级”的联合体。在近似的“完全竞争”条件下,老板和老板之间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有多少老板因经营失败而楼。在资本实现全国垄断的状态下,工人阶级才处于绝对劣势。这正是1949后的中国现实!
《资本论》规定劳动力价值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日本对华投资经济学专家大前研一指出大陆工资相当日本工资2.5%,即1/40,即维持一个日本工人的生活资料要用来维持40个大陆工人的生命,连家庭都无法照顾,更别提子女的升学费用。
4.“级差地租”使马克思自相矛盾
马克思认为级差地租是土壤肥力与位置带来的,与资本、劳动无关,他说级差地租是“一个虚假的社会价值”,是消费者对土地产品支付过多的东西。也就是说,级差地租是农产品高价出售的结果;另一方面,他又说“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又不能从流通领域里产生”。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
5.无产阶级贫困化的错误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的统治下,无产阶级会绝对贫困化。《资本论》第一卷第708页说:“不管工人的报酬高低如何,工人的状况必然随着资本的积累而日趋恶化。……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第一卷第721页说:“资本主义的积累越迅速,工人的居住状况就越悲惨。”
马克思认为: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会越来越高[即无产阶级的相对贫困化]。事实上,贫困化理论错了。因为随着资本积累的迅速增加,劳动变得越来越稀缺,而现有较简单的产品市场越来越饱合,产品越来越趋于复杂化,需要的研科目越来越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资本家不但要付更高的工资,还要送重要员工股份,剥削程度是越来越低,今天美国劳资分配比例大致为75%:25%,而在中国反要低得太多!
按马克思的定义,如果1 个资本的构成是50c(不变资本)+50v(可变资本),其剩余价值为20m,那么剩余价值率m'=20/50=40%;另1个资本的构成是 80c+20v+20m,那么剩余价值率m'=20/20=100%。若因此得出结论说,前1个资本因为剩余价值率低,它的剥削程度就低,就善良一些,后 1个资本因剩余价值率高,剥削就要残酷得多;那真是胡言乱语了。从前1个资本的构成来看,它的生产资料所占的比例较小,其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必然较差,它尽管使用了较多的劳动力,但在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在恶劣的生产环境下,人均创造的价值当然就低;而后1个资本,它的生产资料所占的比例较大,必然代表1个相对先进的生产设备,其生产环境必然也较好,它虽然使用了较少的劳力,但在良好的生产条件下,人均创造的价值当然就高。在这种情况下,绝对和相对的都是工人劳动强度的降低,工作时间的减少和工作环境、条件的改善,而不是象马克思说的那样,工人们的处境相对更加悲惨。
马克思实际上是把生产率的高低说成是剩余价值率的高低。也就是说,生产率越高,资本的剥削就越残酷。这种危害人类,阻碍生产率发展的理论,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巨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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