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528|回复: 0

人民日报又在说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 09: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李昌玉  
“渭南书案”在全国舆论的强力谴责声中谢幕。于是大家分析书被查封、作家被千里逮捕的原因,集中到新闻、出版自由这个老大难的问题上。这类文章,举不胜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由李锐等23位老党员老干部发起的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开信《执行宪法第35条,废除预审制,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有人劝阻签名道:说这些话有什么用?说了也白说,连睬也不睬你。
这是经验之谈,不能说没有道理,当局对许多上书公开信都是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可是没有想到我们尊敬的《人民日报》竟然发表了署名文章,站出来答辩。你这只要读读题目《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10月26日),就会笑得肚子疼。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这篇千把字的文章,开宗明义道:我国“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在全社会形成了思想活跃、畅所欲言的良好氛围。”但是它回避了公开信对禁锢新闻出版自由所列举的事实,你说东,我答西,牛唇不对马嘴。
例如公开信说:“建国61年,搞了30年改革开放,我们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代就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现在有些参政议政的书籍,要拿到香港出版,这不是回归祖国的福荫,是沿袭殖民时代的旧法。大陆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实在太窝囊。国家宣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在太尴尬。”可是此文却用我国拥有多少报纸期刊,出版多少图书,有多少电台、电视台,覆盖了多少人口来回答。

写驳论文,却不驳对方的论据,即使是中学生的作文,也得判不及格。虽然作者理不直,却气壮如虎,最后图穷匕首见,采用阶级斗争的惯用手法,倒打一耙,以“动机险恶、心怀叵测”上纲上线,加罪于所有呼唤新闻出版自由的人是“借此污损中国形象,其实质是企图削弱甚至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日,还采用50年前反右运动的方式企图把论战对方一枪击毙,显得人民日报太没有长进了,和市集上那些小混混一样的水平。但是,我仍然敬佩这张中国第一的大报,有胆站出来答辩,更有胆站出来说谎!这说明所有呼唤新闻出版自由的舆论并非无用,并非石沉大海,徒托空言。有关方面,沉不住气了,要公开答复,答辩,反驳,反击!这太好了,总比我说你不睬好,更比用“煽动”罪镇压对手好。
不过人民日报把这样的话说给小学生听可以,用来回答李锐这些老不死的家伙听,就显得太幼稚了。中共如今手下就养了一班这么蹩脚的御用文人,实在是糟蹋了纳税人的钱!但是,这不能怪这帮御用文人无能,因为他们无法否认那些禁锢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的事实。
一方年届耄耋,有理无权,一方年少气盛,无理有权,于是两方打起了擂台,好看,真好看!
事实胜于雄辩。不争的事实是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吗?我们凭良知说话。今天的中国,在言论出版自由方面,不能说没有一点改进或放宽,比起反右时期来说,确实是好得多了,简直是好得叫人不知今夕何夕。比如,谢朝平的被抓捕,《大迁徙》的被没收,都是托福今天某种程度的网络自由才得以曝光的,否则也就铸成新的冤假错案。
但是,网络上撑开的某种程度的自由,并不等于受到法治保护的自由,否则就不会有“渭南书案”事件了。中国至今没有新闻立法、出版立法。言论自由只能在执政党划定的红线内优游。
我在9月23日写的《新闻出版要立法,实行法治,取消党治》一文中说:“胡锦涛加罪刘晓波,是胡氏执政最大的败笔之一,证明他已经理屈词穷,外强中干,心虚胆怯,色厉内荏,只能假借警察法庭监狱来惩罚‘政敌’。世界上只有最最无能的统治者才会采取这种下策。”没有料到半个月之后,刘晓波竟然获得了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让中国政府太没有面子了,太被动了。于是通过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声明:“刘晓波是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其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背道而驰。诺委会把和平奖授予这样一个人,完全违背了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这是倒果为因,把判刘晓波的刑,当作了反对诺奖的理由。不独如此,还把公开祝贺过刘晓波的人加以监管,比如我,派了警卫,每班两名看着我,给我当免费“保镖”,让我实在是受之有愧。朋友们开我的玩笑道:你现在有两名保镖,是哪一级的高干呀?这就是我享受到的“表达权”。
辛子陵先生说:“建议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中央部门和地方当局管制新闻出版的那些条条框框。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实行追惩制,而不能再深文周纳地强化预防制”其实,并非稿稿都要送审。大家都明白,现在掌握中国言论自由雷池的是中宣部。它通过一道道令箭下达指示。在中国,每一位编辑记者作者都知道哪些话是不能说的,哪些事是不能写的。今天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上读到《中国新闻周刊》上杨时旸采写的文章《崔永元:那些能说的和不能说的历史》。崔永元在做一个计划庞大的口述历史,打算建立一座口述历史博物馆,但是有一些历史是不能说的,因为太“敏感”。最不能说的是“共和国的建国史,那段峥嵘岁月、数次政治运动、荒诞且残酷的细节、无数被牵扯进来的命运……崔永元很清楚,这里的许多内容现在还不到说的时候,但他感到焦虑:历史真相正在随着知情者的逝世而消散,这速度远远快于他用摄像机追逐的步子。”原来崔永元知道“共和国的建国史”中就有太多的事太敏感,是“不能说的历史”。
这“敏感”的内容中就有反右运动。比如,我们山东大学中文系1960级的同学,今年在毕业50周年的时候,集体写作出版了一部回忆录《我亲爱的新山大》。我写了当年的副校长、文学史家陆侃如,题目从《掉进“阳谋”陷阱的陆侃如副校长》改为《怀念勇于探索高教体制改革的陆侃如副校长》,仍然被枪毙,因为陆侃如根据毛泽东的口头指示“我建议,首先撤销学校的党委制。不要由共产党包办。请邓小平同志约集民盟、九三等方面的负责人谈谈如何治校的问题。”这位九三学社青岛分社主任委员陆侃如就发表了《我赞成撤销学校里的党委制》的讲话,被打成山东大学的头号右派。这篇文章涉及到两个敏感内容,第一是反右运动,第二是党的领导。凡是敏感话题都是要禁绝的,所以我的文章被编辑枪毙了。这样的稿件连送审也不必,编辑人人心知肚明。不能因为这么一篇文章把一本书砸了,把一个出版社毁了。我当然体谅编辑的苦衷。
现在回到人民日报,请问贵报: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吗?
(2010-10-28于山东大学附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5-4 15: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