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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jbpysh

首发:福建省委提拔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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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20: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官员爱作秀表示亲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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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22: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城报”报道:福州市委书记杨大人来闽清视察(调研?,反正一回事,走马观花)有没有去看看池宁、王长鹰的罪恶------“人造半岛”;以“防洪”为名,在梅溪河床上建造“二期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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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21: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恶官就这样拍屁股走人,闽清人怎能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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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2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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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3-19   21:10本帖点击率为25176人次

     2012-3-21   01:07本帖点击率为26463人次


    28小时点击率增加128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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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20: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的好消息:池宁死了!



据传,前闽清县委书记池宁,一星期前,因喉癌病死。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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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服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4-8 21: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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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服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4-8 21: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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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IANGYA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4-8 22: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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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21: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强烈抗议狗官王长鹰来闽清!!!

今晚八点,闽清电视台报道:在闽清犯下不可饶恕罪行的狗官---前闽清县长王长鹰来闽清视察。狗官应该知道,闽清人恨他,他还有脸来闽清!

狗官这次来闽清,名为“视察”,实为“示威”:你们不是在网上炮轰我嘛,我今天又回来了!

最强烈抗议狗官王长鹰来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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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1: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一位狗官无视30万闽清人民的愤怒,让王长鹰复出?

     自从主帖“福建省委提拔奸官!!!”在阿波罗网发表后,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原闽清县长王长鹰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此帖对福建省委提拔奸官的行为作了猛烈炮轰,并剑指原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卖官,提拔池宁。

     此帖对福建省委形成巨大的压力,池宁买官的阴谋泡汤(后被安排为福建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此帖同时炮轰县长王长鹰,指出两位恶官的违法犯罪问题。
     此后,狗官王长鹰处于“赋闲在家”(待分配)的状态。这位狗官的保护伞(当然也是狗官)或且认为,“风头”已过,可以再让王长鹰当官,任命其为福州市政协副主席。

     是哪一位狗官无视30万闽清人民的愤怒,让王长鹰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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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1: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一位狗官无视30万闽清人民的愤怒,让王长鹰复出?

     自从主帖“福建省委提拔奸官!!!”在阿波罗网发表后,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原闽清县长王长鹰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此帖对福建省委提拔奸官的行为作了猛烈炮轰,并剑指原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卖官,提拔池宁。


     此帖对福建省委形成巨大的压力,池宁买官的阴谋泡汤(后被安排为福建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此帖同时炮轰县长王长鹰,指出两位恶官的违法犯罪问题。

     此后,狗官王长鹰处于“赋闲在家”(待分配)的状态。这位狗官的保护伞(当然也是狗官)或且认为,“风头”已过,可以再让王长鹰当官,任命其为福州市政协副主席。


     是哪一位狗官无视30万闽清人民的愤怒,让王长鹰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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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22: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民众说:狗官王长鹰为不受欢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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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长鹰、池宁在闽清违法犯罪问题有目共睹,中共福建省委、福州市委熟视无睹,仍然任命其官位。这种事情,只有在一党专政的中国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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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22: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长、福州市委书记、福州市长都来过闽清,为什么不去看看两位恶官的罪证-----将几千万方渣土倾倒入梅溪;在梅溪河床处建造所谓的“二期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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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20: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视闽清民众的呼吁,拒不理睬民众的诉求,统统是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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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2 21: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省市领导执意不去查看池宁、王长鹰的罪证?

将几千万方渣土倾倒入梅溪;在梅溪河床处建造所谓的“二期防洪堤”?严重影响行洪,影响破坏生态环境,违犯相关法律法规,是犯罪行为。来梅领导官员去看了,就无法否认两位恶官的犯罪事实。而他们不想查处,还要委以重任,所以,他们不理睬民众千呼万唤,拒不查看“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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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1: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民众千呼万唤省市领导来梅视察时应该查看前闽清县委书记池宁、王长鹰的罪证---“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省市领导不予理睬。为什么?因为,如果去看了,就无法否认两位恶官的罪行,而他们不想查处两位恶官,还要任命其官位。所以,任凭闽清民众苦苦哀求,省市领导就是不予理睬。这就是言必称“亲民”的官员的表现!

统统是狗官!


闽清民众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在国庆节前,还是没有一位省市党政领导第一把手来梅查看两位恶官的罪证(以“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为证),我们将指名道姓猛烈炮轰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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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21: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民众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在国庆节前,还是没有一位省市党政领导第一把手来梅查看两位恶官的罪证(以“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为证),我们将指名道姓猛烈炮轰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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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21: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官池宁、王长鹰的罪恶 (一)不顾全民反对,强迁闽清一中        为了将出让的闽清县电瓷厂地块“最大化”,不顾全民反对,强迁闽清一中;
(二)两位恶官,搞“人造半岛”
         原闽清电瓷厂处于“高海拔”,“天行新区”先期工程是,将其推倒铲平,产生的数以千万方土石方、渣土,倾倒入梅溪,形成“人造半岛”;

(三)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
         两位恶官借建造“防洪堤”之名,行”造地“之实,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天行新区”(原闽清电瓷厂)是梅城解放大街(台山大桥西起至闽清长途汽车站)沿街地势最高的,洪水永远也不会对其构成威胁。两位恶官,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造地),巧立名目,要建造所谓的“二期防洪堤”。为了让地块“最大化”,竟然将“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美其名“二期防洪堤”。
四)为了中饱私囊,拆公园建地税局。

        以上四个问题,关于强迁闽清一中,两位恶官及其狗腿可以申辩说,“为了提升闽清县教育水平”、“为了让更多的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其他三个问题,是有目共睹的罪证。

省市领导能否认吗?你们非但不查处,还要为其升官,委以官职。你们明目张胆包庇,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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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21: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闽清民众呼吁,省市领导不予理睬?


前面跟帖所讲的池宁、王长鹰四罪恶,只是他两违法犯罪问题的冰山一角。只不过,民众无法知晓更深层次的问题,希望两位恶官曾经的随从、秘书、知情人,检举揭发。这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网友们揭发的并非恶官包二奶、贪污受贿之类需要侦查的违法犯罪问题,而是明摆的罪证。

闽清县党政领导在省市领导来梅视察调研时,不敢带他们查看两位恶官的罪证----“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因为现任领导中,有的人也负有不可推舍的责任;省市领导也不愿查看“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因为他们不想查处,还要任命其官位。

所以,尽管闽清百姓几年来多次呼吁,还是没人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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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3 20: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市领导应该查处池宁、王长鹰三个违法犯罪问题



   据“闽清电视台”报道:日前,中共福州市委书记杨岳、福州市长杨益民来闽清视察,查看了“天行新区”、“二期防洪堤”......,这是对闽清民众呼吁的回应吧。上级官员习惯于“走马观花”,他们不会深入“调研”:为什么民众说,“二期防洪堤”是恶官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造地”罪恶链条的第三环?

   闽清城关地处低洼,2000年之前,几乎每年都要遭受洪水侵害。洪水不是来自梅溪上游,而是来自闽江上游区域暴雨致使闽江水位上涨,闽江的洪水“倒灌”,梅城被淹。2000年,“梅城防洪堤”建成(没有人会想到,后来的恶官会再造“二期防洪堤”,所以,当时,“梅城防洪堤”并没有按上“第一期”的字样)自从2000年之后,闽清城关再没有遭受洪水侵害。

   1998年的大洪水,据说是闽清有史以来最大的洪水。水位至梅城解放大街启源酒店停车场左外角。此处海拔多少?闽清电瓷厂(“天行新区”)海拔多少?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洪水永远也不会对“天行新区”构成威胁。恶官池宁、王长鹰完全是为了给房地产商“造地”,巧立名目,建造“二期防洪堤”,将它建在梅溪河床处。丰水期,“二期防洪堤”所在位置是河床中线。

  “二期防洪堤”、“人造半岛”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不可逆的。

  保护生态环境,是基本国策。“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是全社会的共识。两位恶官,无视法律,破坏闽清人民子孙万代赖以生存的环境,十恶不赦!

  从“闽清电视台”播放的画面可以看出,拍摄镜头并没有拍摄直线距离不足百米之外的“人造半岛”,当然,闽清县委书记陈铁晗也没有向两位市领导介绍两位恶官的另一罪证——“人造半岛”。

  闽清民众呼吁:省市领导应该调查池宁、王长鹰“二期防洪堤”的违法犯罪问题;应该来梅查看两位恶官的另一罪证——“人造半岛”;调查池宁、王长鹰“拆公园建地税局”的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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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9: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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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咄怪事:福建闽清拆公园建地税局

公共利益让位于单位利益

    闽清城关台山,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由闽清县政府出资建造“儿童公园”。2008年左右,闽清县政府将儿童公园拆除,在原址建造“闽清县地税局”。公众利益让位于单位利益,这种怪事,发生在两位恶官---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主政期间。其中猫腻何在?

    闽清地形是典型的丘陵地带,城关形似小脸盆,闽清城关的土地,真是“寸土寸金”啊。

    闽清地税局原来在“ 闽清县委大楼”办公,这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建成的、曾经是当时的标志性建筑物,不要过多久,就要成为空壳。有钱的、会搞“创收”的单位都已经搬走,另盖现代化的高楼大厦。2009年建成的闽清地税局大楼,气派、宏伟,占地面积411.75平方,建筑面积4323平方(主楼10层。第十一层是机房,只有205平方。估算面积可能有误差)地税局机关区区几个人,占着“摩天大楼”不是会被人非议?当然要把梅城地税分局、梅溪地税分局搬去,相对于如此之大的高楼大厦,还是显得空旷。又将离城区六公里的云龙乡税务所进驻。现在许多楼层办公室仍然是紧锁,没有利用。

    闽清地税局梅城地税分局、梅溪地税分局原来在闽清长途汽车站斜对面(闽清天儒中学正对面)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层建筑物(面积不详)2009年闽清县地税局大楼落成后,两个分局,就搬到新建的“闽清县地税局大楼”。

闽清城关公众活动场所奇缺

    前几年许多老人每天上午都到梅花园农贸市场大门口聊天,大门口两边的塑料座椅是梅城工商所设立的,供人们休息。但是,最后又被工商所拆除。为什么?(据一位“梅花园”保安透露)梅城工商所向闽清县委汇报,那些老人,无所事事,成天在那里交流“吃鸡”(嫖娼)的经验,那些座椅成为“涉黄”的场所,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设立座椅的目的是让路途比较遥远的买菜人休息,结果都被老头子占着。所以,座椅被拆除。不可否认,有一小部分有钱身体健康的老人,还会追求“性福”,在那里闲聊涉性话题。其实,“梅花园农贸市场”大门口成为自发的“保姆市场”,“婚姻介绍所”,。极少部分老人的话题就算是“涉黄”,这能成为拆除座椅的理由吗,还有就是,座椅怎能规定是哪些人坐?拆除座椅的真正原因是:工商人员、保安在执法时,态度粗暴,多次没收小买卖人的杆秤,或是将杆秤折断,引起老人们公愤,纷纷指责其行为。工商所恼羞成怒,“老头子吃饱撑着,多管闲事。把座椅拆了!”。敢于指责工商人员的老人必竟是极个别,但“受害”的却是所有的老人。

    原来在座椅上休息的老人只能在梅花园农贸市场前面用于阻拦摩托车进入的铁栏杆上坐着,,有的老人到农贸市场对面,中行门前,大灯柱底下的大理石圆圈坐着休息聊天。大太阳、下雨天,就没了去处。当然,梅花园门口两排座椅,根本无法解决老年人休闲问题。

    广宇超市斜对面的梅城镇老年协会,提供娱乐场所,四楼是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台球桌、乒乓球桌。六、七楼是教唱歌的地方。应该说,它是面向所有的老人,相对于巨大的老年人口,它只是“杯水车薪”。更多的老人,没有去那里活动,原因有二,一,许多老年人无法爬楼梯。看着那些为了到四楼、六七楼活动,勉强艰难爬楼梯的老人们,心里真不是滋味。二,许多老年人认为,他的户口,不属于城关,或且没有参加“梅城老年协会”,不敢上去活动。

    所以说,闽清城关的老年人没有地方活动。八十年代的儿童公园拆除后,新建的建筑物理应也是公共、公益活动场所。例如一层是老年人活动场所,二层图书馆,.....决不能由某一个单位独占。

   拆公园,建地税局,如此荒唐行径,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不仅“无据”,肯定是违法行为,至于触犯哪一条法律,楼主无暇上网搜索)。是谁的旨意?不管是谁,有关部门应该彻查。到最后,一定会揪出最大后台,两位恶官---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这是池宁、王长鹰又一罪恶!
   
   贪官们为了贪污受贿,总是变着戏法捞钱。一位老财会一语道破天机,“要有动作,账面才能有所变化,才能蒙混过关”,一拆一建,贪官们就可以从中捞钱。

   贪官们知道自己的恶行有朝一日可能被揭露,他们是有准备的。他们可以说:你看,儿童公园拆了,原梅城、梅溪地税分局不是也改做为“闽清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吗。其实,这是贪官们“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首先,这个名称,就把老年群体中比较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的男士排除在外。妇女们忙于相夫教子、做家务,有几个人会到那里去活动?请看,所谓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成为商店、高收费的培训机构,一层四个门面均出租。二、三、四层,全部是培训、补习班,都是高收费,有的可以说近乎“天价收费”。这一栋楼房的业主(是谁?是财政局?)收取的房租正常吗?按常理,房租一定不低。如果说,这一栋楼房,有一点“公益”性质的地方,那就是地下室的“梅城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那也是后来才有的。起初几年,地下室出租给个人经营菜馆兼“客房”,可能是“上头有交代”,不能在“闽清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外挂招牌。来吃饭的都是天儒中学的学生。生意不好,只能搬走。近年,才由“梅城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承租。也没有在大楼外悬挂招牌。

   可以断言,“拆公园,建地税局”荒唐、违法行为,其中必有“猫腻”。

   闽清百姓希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彻查“拆公园建地税局”违法犯罪问题。



   寄语新上任的陈铁晗书记、肖华县长:
   台山原“闽清县文化馆”现已拆除,不知将建造哪一个单位(听说其中一部分是梅城社区卫生院)。楼主代表全县的老年人向你俩恳请:将这座建筑物的第一层建造为“闽清县老年人活动中心”,供全县老年人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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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21: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县没资格参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梅城报”报道:6月14日,我县召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动员部署会议”......,会议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核......


闽清县没资格参加评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理由是:前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无视法律法规,违犯“防洪法”,将数以千万方渣土、土石方倾倒入梅溪,形成“人造半岛”;为了给房地产商“造地”,在梅溪河床处建造“二期防洪堤”。“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严重影响泄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违犯“防洪法”

保护生态环境,是基本国策。依据“一票否决制”,闽清县没有资格参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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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1: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县能不能将“人造半岛”数以千万方渣土捞起?;能不能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堤坝砸毁,恢复梅溪河道本来面貌?


如果不能,闽清县永远没有资格参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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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0: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热衷于各类模范先进的评比,一旦评上,就是自己的政绩。对于曝光帖“咄咄怪事:福建闽清拆公园建地税局”中披露的老人活动场所奇缺的问题,父母官们是否予以关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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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贯彻闽清县“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近期闽清县电视台多次播放组织干部上街清扫垃圾,曝光卫生死角。在一些人看来,扫大街,“清洁家园”,就是“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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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20: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期防洪堤”应该炸毁,“人造地块”应该缩小,“二期防洪堤”应该建在“北青坑”菜地(果园)边上。
总之,应该恢复梅溪河道本来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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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22: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cbkwy 于 2012-6-27 20:39 发表
“二期防洪堤”应该炸毁,“人造地块”应该缩小,“二期防洪堤”应该建在“北青坑”菜地(果园)边上。
总之,应该恢复梅溪河道本来的面貌。


“恢复梅溪河道本来的面貌”。还应该将倾倒入梅溪的数以千万方的渣土挖起来,疏通河道。

我敢断定,这两道难题谁也不能完成。也就是说,两位恶官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无法消除的。

池宁、王长鹰无法无天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没有得到清算。闽清县还想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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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2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zhtjbf 于 2012-6-28 22:43 发表


“恢复梅溪河道本来的面貌”。还应该将倾倒入梅溪的数以千万方的渣土挖起来,疏通河道。

我敢断定,这两道难题谁也不能完成。也就是说,两位恶官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无法消除的。

池宁、王长鹰无法无天犯下的不可饶恕 ...


池宁、王长鹰无法无天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没有得到清算。闽清县还想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痴人说梦!”


哎,楼上的,你不知道,不是“痴人说梦”。看来闽清县已经通过初审,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不,闽清县怎么会提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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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22: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市大都是贪官、昏官,应该有人向国务院、环保部投诉:反对授予闽清县“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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