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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9: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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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咄怪事:福建闽清拆公园建地税局
公共利益让位于单位利益
闽清城关台山,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由闽清县政府出资建造“儿童公园”。2008年左右,闽清县政府将儿童公园拆除,在原址建造“闽清县地税局”。公众利益让位于单位利益,这种怪事,发生在两位恶官---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主政期间。其中猫腻何在?
闽清地形是典型的丘陵地带,城关形似小脸盆,闽清城关的土地,真是“寸土寸金”啊。
闽清地税局原来在“ 闽清县委大楼”办公,这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建成的、曾经是当时的标志性建筑物,不要过多久,就要成为空壳。有钱的、会搞“创收”的单位都已经搬走,另盖现代化的高楼大厦。2009年建成的闽清地税局大楼,气派、宏伟,占地面积411.75平方,建筑面积4323平方(主楼10层。第十一层是机房,只有205平方。估算面积可能有误差)地税局机关区区几个人,占着“摩天大楼”不是会被人非议?当然要把梅城地税分局、梅溪地税分局搬去,相对于如此之大的高楼大厦,还是显得空旷。又将离城区六公里的云龙乡税务所进驻。现在许多楼层办公室仍然是紧锁,没有利用。
闽清地税局梅城地税分局、梅溪地税分局原来在闽清长途汽车站斜对面(闽清天儒中学正对面)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层建筑物(面积不详)2009年闽清县地税局大楼落成后,两个分局,就搬到新建的“闽清县地税局大楼”。
闽清城关公众活动场所奇缺
前几年许多老人每天上午都到梅花园农贸市场大门口聊天,大门口两边的塑料座椅是梅城工商所设立的,供人们休息。但是,最后又被工商所拆除。为什么?(据一位“梅花园”保安透露)梅城工商所向闽清县委汇报,那些老人,无所事事,成天在那里交流“吃鸡”(嫖娼)的经验,那些座椅成为“涉黄”的场所,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设立座椅的目的是让路途比较遥远的买菜人休息,结果都被老头子占着。所以,座椅被拆除。不可否认,有一小部分有钱身体健康的老人,还会追求“性福”,在那里闲聊涉性话题。其实,“梅花园农贸市场”大门口成为自发的“保姆市场”,“婚姻介绍所”,。极少部分老人的话题就算是“涉黄”,这能成为拆除座椅的理由吗,还有就是,座椅怎能规定是哪些人坐?拆除座椅的真正原因是:工商人员、保安在执法时,态度粗暴,多次没收小买卖人的杆秤,或是将杆秤折断,引起老人们公愤,纷纷指责其行为。工商所恼羞成怒,“老头子吃饱撑着,多管闲事。把座椅拆了!”。敢于指责工商人员的老人必竟是极个别,但“受害”的却是所有的老人。
原来在座椅上休息的老人只能在梅花园农贸市场前面用于阻拦摩托车进入的铁栏杆上坐着,,有的老人到农贸市场对面,中行门前,大灯柱底下的大理石圆圈坐着休息聊天。大太阳、下雨天,就没了去处。当然,梅花园门口两排座椅,根本无法解决老年人休闲问题。
广宇超市斜对面的梅城镇老年协会,提供娱乐场所,四楼是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台球桌、乒乓球桌。六、七楼是教唱歌的地方。应该说,它是面向所有的老人,相对于巨大的老年人口,它只是“杯水车薪”。更多的老人,没有去那里活动,原因有二,一,许多老年人无法爬楼梯。看着那些为了到四楼、六七楼活动,勉强艰难爬楼梯的老人们,心里真不是滋味。二,许多老年人认为,他的户口,不属于城关,或且没有参加“梅城老年协会”,不敢上去活动。
所以说,闽清城关的老年人没有地方活动。八十年代的儿童公园拆除后,新建的建筑物理应也是公共、公益活动场所。例如一层是老年人活动场所,二层图书馆,.....决不能由某一个单位独占。
拆公园,建地税局,如此荒唐行径,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不仅“无据”,肯定是违法行为,至于触犯哪一条法律,楼主无暇上网搜索)。是谁的旨意?不管是谁,有关部门应该彻查。到最后,一定会揪出最大后台,两位恶官---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这是池宁、王长鹰又一罪恶!
贪官们为了贪污受贿,总是变着戏法捞钱。一位老财会一语道破天机,“要有动作,账面才能有所变化,才能蒙混过关”,一拆一建,贪官们就可以从中捞钱。
贪官们知道自己的恶行有朝一日可能被揭露,他们是有准备的。他们可以说:你看,儿童公园拆了,原梅城、梅溪地税分局不是也改做为“闽清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吗。其实,这是贪官们“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首先,这个名称,就把老年群体中比较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的男士排除在外。妇女们忙于相夫教子、做家务,有几个人会到那里去活动?请看,所谓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成为商店、高收费的培训机构,一层四个门面均出租。二、三、四层,全部是培训、补习班,都是高收费,有的可以说近乎“天价收费”。这一栋楼房的业主(是谁?是财政局?)收取的房租正常吗?按常理,房租一定不低。如果说,这一栋楼房,有一点“公益”性质的地方,那就是地下室的“梅城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那也是后来才有的。起初几年,地下室出租给个人经营菜馆兼“客房”,可能是“上头有交代”,不能在“闽清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外挂招牌。来吃饭的都是天儒中学的学生。生意不好,只能搬走。近年,才由“梅城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承租。也没有在大楼外悬挂招牌。
可以断言,“拆公园,建地税局”荒唐、违法行为,其中必有“猫腻”。
闽清百姓希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彻查“拆公园建地税局”违法犯罪问题。
寄语新上任的陈铁晗书记、肖华县长:
台山原“闽清县文化馆”现已拆除,不知将建造哪一个单位(听说其中一部分是梅城社区卫生院)。楼主代表全县的老年人向你俩恳请:将这座建筑物的第一层建造为“闽清县老年人活动中心”,供全县老年人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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