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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福建省委提拔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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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0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3日,报纸公布12县市区党政正职名单,其中没有两位恶官(池宁、王长鹰)的名字,闽清人才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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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7: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官袁荣祥又来闽清“调研、视察”

昨日,浙江佬(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又来闽清“调研、视察”,闽清官员怎么不带你参观你包庇下的狗官池宁、王长鹰搞的“人造半岛”、“闽清城关二期防洪堤”?

那是两位恶官的罪恶的铁证!

浙江佬袁荣祥也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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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7: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官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供地(造地)三部曲

恶官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供地(造地)三部曲

所有的贪官都一样,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腰缠万贯的房地产商是他们的最爱。
前县委书记池宁、前县长王长鹰,也是如此。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为了让给房地产商更大的地块,还不惜动用各种违法手段“造地”)无所不用其极。
(一)不顾全民反对,强迁闽清一中
原闽清电瓷厂倒闭,其地块挂牌出让。两位恶官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不顾闽清人民一致反对,决定将与电瓷厂毗邻的闽清一中搬迁,其地块“捆绑出售”;连同与其相邻的城关村“北青坑”菜地也遭殃被征用。三块地连成一片,冠名“天行新区”,拍出3.27亿元天价。

(二)两位恶官,搞“人造半岛”
原闽清电瓷厂处于“高海拔”,“天行新区”先期工程是,将其推倒铲平,产生的几十万方土石方、渣土,如何“消化”?两位恶官竟然将其倾倒入梅溪,形成“人造半岛”。无法无天!

(三)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
两位恶官借建造“防洪堤”之名,行”造地“之实,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无法无天!
“天行新区”(原闽清电瓷厂)是梅城解放大街(台山大桥西起至闽清长途汽车站)沿街地势最高的,百年不遇的洪水,也不会对它构成威胁。(建于2000年的城区防洪堤发挥良好的防洪效益。自从它建成后,洪水再没有侵害城区街道)两位恶官,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造地),巧立名目,要建造所谓的“二期防洪堤”。为了让地块“最大化”,竟然将“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这个“防洪堤”,如其说是“防洪”,不如说是“造地”。

“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违反防洪相关法律法规。

强迁闽清一中;“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是两位恶官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造地),违法犯罪链条中紧密相扣的三环。

两位恶官强迁闽清一中,给我们子孙万代造成永远的伤害;“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给我们子孙万代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池宁、王长鹰,30万闽清人民不共戴天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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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7: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楼上的意见,所谓的“二期防洪堤”所在位置,丰水期就是河床。


表述闽清人民反对两位恶官“人造半岛”的帖子,“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黏贴发表于本帖第17页161楼,敬请网友们点击浏览。

我从网上搜索到闽清人民反对强迁闽清一中的帖子,“孩子们 记住仇恨!!!”,现复制黏贴如下:



                                               孩子们 记住仇恨!!!

据海峡都市报2009年12月30日报道:前天夜里10点钟左右,男生宿舍楼c座111宿舍内,突然传来一阵地板开裂的声音,地面中心出现塌陷。以为发生地震,学生们慌忙呼喊着逃出宿舍······因为地面塌陷,两边的木床已向中央倾斜。在塌陷的地面中央,石质地砖被撬开一块,挖出约30厘米深的坑。从撬开的坑看去地砖和泥土层间有个约5厘米宽的缝隙······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2009年8月15日竣工的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是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不顾全县30万人民反对,强行上马的。被县委当做“政绩工程”,只要省市官员来梅,书记县长总会带着他们去参观,四个半月后,却变成危楼?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负责勘查现场的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林世明认为:“该楼目前只是局部地面下沉,并非地基下沉,回填土将近10米,按规定,回填土需要一段时间的自然沉降,待其夯实后再进行上层施工。可能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导致回填土松软,,出现下沉。”专家说法,人们认可。但他说“坍塌不会影响整栋楼的质量安全,也不会出现坍塌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人们都表示怀疑。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坍塌,都应该认定为质量问题。人们怀疑,专家在“玩弄”字眼。专家的言论有倾向性。“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才四个半月啊,这不算质量问题算什么问题?
    黄校长说:自然沉降要一两年时间。学校和施工单位都不能按这个时间等下去。这句话揭示书记县长和开发商、施工方当时急切心情:全民反对的工程,如果拖延时间,夜长梦多,尤其有大字报揭露王长鹰县长与媒体欺骗民众,将“奠基”宣传为“动工”。在这种情况下,不顾施工程序,马上动工!
    既然是回填土下沉引起地面塌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因为回填土还未完全沉降,有可能时不时再发生小面积地面塌陷,真让人担心啊!如果111宿舍地面塌陷面积再大些,学生已经睡着,掉进塌陷形成的坑里,谁敢保证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为何县委书记县长要强行拆迁一中?为何30万闽清人民反对拆迁一中?
   
    这要从挂牌出让倒闭的县电瓷厂地块说起。官员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电瓷厂相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殃,被“捆绑出售”,与之毗邻的北青坑(村民菜地)也被征用。三块地连成一片,拍出3.27亿元天价。
    闽清县城是全省最小的几个县城之一,东西走向,只需20分钟走完(闽清一中位于中轴线----解放大街中段偏西位置)南北走向,只需15分钟走完。一中学生,百分六十是城关人或且父母在城关租房居住(两位一中师生这么说,不知这一比例是否准确)大多数学生上学只需步行十几分钟到校(这对于学习紧张、无暇锻炼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健身活动)新校区离城关7里,住校还是“走读”都要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家在乡下的学生、家长也反对一中拆迁。因为在城关租房、伙食方面可自行安排,较省钱。如是新校区,被“封闭”(住校),食宿费用较贵。一中新校区(渡口村)位于闽清县“偏远地带”(几分钟车程即到达闽侯县。这个位置,决定了---没有人拥护搬迁新址)所以,除去个别官员、开发商、包工头、渡口村民,全县总人口百分九十九点九九的人反对一中拆迁。
    反对搬迁新址的干群还指出,新址有种种弊端:一,新校区位于闽清(闽江)大桥边,对岸是铁路(闽清车站)西、南面是316国道、202省道,新校区位于两条公路交叉处,噪声污染、交通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二,新校区紧邻闽江岸边,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害;三,家长们担心学生私自到闽江游泳。1998年,一中三位学生结伴到离城10里北溪(闽江)游泳,溺水身亡,人们记忆犹新。黄校长回应说:职业中学搬迁渡口村,这几年,并未发生溺亡事件。难道每年都要死人,才算不安全?
    书记县长明知民众反对搬迁一中,但是他们一意孤行,为了达到目的,采用种种违法手段:一,在近乎保密情况下,决定搬迁一中,等到百姓知晓,纷纷表示反对之时,他们以“县委已经决定,市委已经批准”为由,拒绝百姓诉求,严重侵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二,封杀反对搬迁的声音,指示公安禁止打字店打字复印有关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三,指令公安留置(变相拘留)征集“反对一中搬迁”签名活动发起人;四,指令便衣警察跟踪征集签名发起人,企图没收签名册;五,指令穿警服警察入户(过龙山新村)恐吓要签名的民众。
    许多干群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表达反对一中搬迁的诉求,遗憾的是,中央、省市均未采纳。
    闽清百姓是天底下最好的良民,他们逆来顺受,听任统治者摆布。法治社会否定“瓮安精神”。但人们应该理直气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上海磁悬浮轻轨项目(上海世博会配套工程)厦门海沧化工项目,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都是中央立项的大工程,终因周边居民反对(反对理由: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被迫取消。全民反对的闽清一中搬迁,终因民众懦弱,以致书记县长的阴谋得逞。
   请听开学第一个周末孩子们对家长的诉说:在校五天,就好像五年那样难熬。真是度日如年!学校食堂一块钱的饭吃不饱,菜少且贵。买饭菜要排队半小时。开学一次性交住宿费250元,(五个月计算,每个宿舍住6人,加上卫生间,不足15平米,月租300元.据说,家在乡下的高三学生,校方同意在校外租房,也要交250元,比霸王条款还霸道!)不住校“走读”,一天最少要乘2趟车,要想回家吃午晚餐,又要到校晚自习,往返6趟,花费6元。三学年,车费千余元。冬日清晨,学生们在凛冽寒风中等车。如是始发站,上车还要等开车。把宝贵时间花在等车上!只有在读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最能深切感受一中搬迁新址给他们带来的无尽烦恼和额外增加的巨额经济负担。一位老太说,可怜我的孙女要在那里苦熬三年!不,闽清人民子孙万代,只要考上一中的,都要在那里苦熬三年!这一切,都是县委书记县长强加的。孩子们,记住这个仇恨吧,你们要代代相告:适时将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立在一中校门两边,令他俩向闽清人民谢罪!
   
   寄语即将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们:据福州日报、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近年,闽清高级中学教育质量有显著提高,请你们选择闽清高级中学。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闪光。如果选择一中,因为经济拮据(营养不够)、休息时间减少等原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影响高考,后悔莫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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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7: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们 记住仇恨!!!


据海峡都市报2009年12月30日报道:前天夜里10点钟左右,男生宿舍楼c座111宿舍内,突然传来一阵地板开裂的声音,地面中心出现塌陷。以为发生地震,学生们慌忙呼喊着逃出宿舍······因为地面塌陷,两边的木床已向中央倾斜。在塌陷的地面中央,石质地砖被撬开一块,挖出约30厘米深的坑。从撬开的坑看去地砖和泥土层间有个约5厘米宽的缝隙······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2009年8月15日竣工的闽清县第一中学,是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不顾全县30万人民反对,强行上马的。被县委当做“政绩工程”,只要省市官员来梅,书记县长总会带着他们去参观,四个半月后,却变成危楼?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负责勘查现场的省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林世明认为:“该楼目前只是局部地面下沉,并非地基下沉,回填土将近10米,按规定,回填土需要一段时间的自然沉降,待其夯实后再进行上层施工。可能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程序施工,导致回填土松软,,出现下沉。”专家说法,人们认可。但他说“坍塌不会影响整栋楼的质量安全,也不会出现坍塌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人们都表示怀疑。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坍塌,都应该认定为质量问题。人们怀疑,专家在“玩弄”字眼。专家的言论有倾向性。“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才四个半月啊,这不算质量问题算什么问题?
    黄校长说:自然沉降要一两年时间。学校和施工单位都不能按这个时间等下去。这句话揭示书记县长和开发商、施工方当时急切心情:全民反对的工程,如果拖延时间,夜长梦多,尤其有大字报揭露王长鹰县长与媒体欺骗民众,将“奠基”宣传为“动工”。在这种情况下,不顾施工程序,马上动工!
    既然是回填土下沉引起地面塌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因为回填土还未完全沉降,有可能时不时再发生小面积地面塌陷,真让人担心啊!如果111宿舍地面塌陷面积再大些,学生已经睡着,掉进塌陷形成的坑里,谁敢保证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为何县委书记县长要强行拆迁一中?为何30万闽清人民反对拆迁一中?
   
    这要从挂牌出让倒闭的县电瓷厂地块说起。官员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电瓷厂相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殃,被“捆绑出售”,与之毗邻的北青坑(村民菜地)也被征用。三块地连成一片,拍出3.27亿元天价。
    闽清县城是全省最小的几个县城之一,东西走向,只需20分钟走完(闽清一中位于中轴线----解放大街中段偏西位置)南北走向,只需15分钟走完。一中学生,百分六十是城关人或且父母在城关租房居住(两位一中师生这么说,不知这一比例是否准确)大多数学生上学只需步行十几分钟到校(这对于学习紧张、无暇锻炼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健身活动)新校区离城关7里,住校还是“走读”都要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家在乡下的学生、家长也反对一中拆迁。因为在城关租房、伙食方面可自行安排,较省钱。如是新校区,被“封闭”(住校),食宿费用较贵。一中新校区(渡口村)位于闽清县“偏远地带”(几分钟车程即到达闽侯县。这个位置,决定了---没有人拥护搬迁新址)所以,除去个别官员、开发商、包工头、渡口村民,全县总人口百分九十九点九九的人反对一中拆迁。
    反对搬迁新址的干群还指出,新址有种种弊端:一,新校区位于闽清(闽江)大桥边,对岸是铁路(闽清车站)西、南面是316国道、202省道,新校区位于两条公路交叉处,噪声污染、交通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二,新校区紧邻闽江岸边,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害;三,家长们担心学生私自到闽江游泳。1998年,一中三位学生结伴到离城10里北溪(闽江)游泳,溺水身亡,人们记忆犹新。黄校长回应说:职业中学搬迁渡口村,这几年,并未发生溺亡事件。难道每年都要死人,才算不安全?
    书记县长明知民众反对搬迁一中,但是他们一意孤行,为了达到目的,采用种种违法手段:一,在近乎保密情况下,决定搬迁一中,等到百姓知晓,纷纷表示反对之时,他们以“县委已经决定,市委已经批准”为由,拒绝百姓诉求,严重侵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二,封杀反对搬迁的声音,指示公安禁止打字店打字复印有关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三,指令公安留置(变相拘留)征集“反对一中搬迁”签名活动发起人;四,指令便衣跟踪征集签名发起人,企图没收签名册;五,指令穿警服警察入户(过龙山新村)恐吓要签名的民众。
    许多干群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表达反对一中搬迁的诉求,遗憾的是,中央、省市均未采纳。
    闽清百姓是天底下最好的良民,他们逆来顺受,听任统治者摆布。社会否定“瓮安精神”。但人们应该理直气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上海磁悬浮轻轨项目(上海世博会配套工程)厦门海沧化工项目,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都是中央立项的大工程,终因周边居民反对(反对理由: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被迫取消。全民反对的闽清一中搬迁,终因民众懦弱,以致书记县长的阴谋得逞。
   请听开学第一个周末孩子们对家长的诉说:在校五天,就好像五年那样难熬。真是度日如年!学校食堂一块钱的饭吃不饱,菜少且贵。买饭菜要排队半小时。开学一次性交住宿费250元,(五个月计算,每个宿舍住6人,加上卫生间,不足15平米,月租300元.据说,家在乡下的高三学生,校方同意在校外租房,也要交250元,比霸王条款还霸道!)不住校“走读”,一天最少要乘2趟车,要想回家吃午晚餐,又要到校晚自习,往返6趟,花费6元。三学年,车费千余元。冬日清晨,学生们在凛冽寒风中等车。如是始发站,上车还要等开车。把宝贵时间花在等车上!只有在读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最能深切感受一中搬迁新址给他们带来的无尽烦恼和额外增加的巨额经济负担。一位老太说,可怜我的孙女要在那里苦熬三年!不,闽清人民子孙万代,只要考上一中的,都要在那里苦熬三年!这一切,都是县委书记县长强加的。孩子们,记住这个仇恨吧,你们要代代相告:适时将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立在一中校门两边,令他俩向闽清人民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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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18: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们 记住仇恨!!!(转帖)

据海峡都市报2009年12月30日报道:前天夜里10点钟左右,男生宿舍楼c座111宿舍内,突然传来一阵地板开裂的声音,地面中心出现塌陷。以为发生地震,学生们慌忙呼喊着逃出宿舍······因为地面塌陷,两边的木床已向中央倾斜。在塌陷的地面中央,石质地砖被撬开一块,挖出约30厘米深的坑。从撬开的坑看去地砖和泥土层间有个约5厘米宽的缝隙······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2009年8月15日竣工的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是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不顾全县30万人民反对,强行上马的。被县委当做“政绩工程”,只要省市官员来梅,书记县长总会带着他们去参观,四个半月后,却变成危楼?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负责勘查现场的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林世明认为:“该楼目前只是局部地面下沉,并非地基下沉,回填土将近10米,按规定,回填土需要一段时间的自然沉降,待其夯实后再进行上层施工。可能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导致回填土松软,,出现下沉。”专家说法,人们认可。但他说“坍塌不会影响整栋楼的质量安全,也不会出现坍塌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人们都表示怀疑。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坍塌,都应该认定为质量问题。人们怀疑,专家在“玩弄”字眼。专家的言论有倾向性。“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才四个半月啊,这不算质量问题算什么问题?

    黄校长说:自然沉降要一两年时间。学校和施工单位都不能按这个时间等下去。这句话揭示书记县长和开发商、施工方当时急切心情:全民反对的工程,如果拖延时间,夜长梦多,尤其有大字报揭露王长鹰县长与媒体欺骗民众,将“奠基”宣传为“动工”。在这种情况下,不顾施工程序,马上动工!

    既然是回填土下沉引起地面塌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因为回填土还未完全沉降,有可能时不时再发生小面积地面塌陷,真让人担心啊!如果111宿舍地面塌陷面积再大些,学生已经睡着,掉进塌陷形成的坑里,谁敢保证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为何县委书记县长要强行拆迁一中?为何30万闽清人民反对拆迁一中?
   
    这要从挂牌出让倒闭的县电瓷厂地块说起。官员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电瓷厂相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殃,被“捆绑出售”,与之毗邻的北青坑(村民菜地)也被征用。三块地连成一片,拍出3.27亿元天价。

    闽清县城是全省最小的几个县城之一,东西走向,只需20分钟走完(闽清一中位于中轴线----解放大街中段偏西位置)南北走向,只需15分钟走完。一中学生,百分六十是城关人或且父母在城关租房居住(两位一中师生这么说,不知这一比例是否准确)大多数学生上学只需步行十几分钟到校(这对于学习紧张、无暇锻炼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健身活动)新校区离城关7里,住校还是“走读”都要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家在乡下的学生、家长也反对一中拆迁。因为在城关租房、伙食方面可自行安排,较省钱。如是新校区,被“封闭”(住校),食宿费用较贵。一中新校区(渡口村)位于闽清县“偏远地带”(几分钟车程即到达闽侯县。这个位置,决定了---没有人拥护搬迁新址)所以,除去个别官员、开发商、包工头、渡口村民,全县总人口百分九十九点九九的人反对一中拆迁。

    反对搬迁新址的干群还指出,新址有种种弊端:一,新校区位于闽清(闽江)大桥边,对岸是铁路(闽清车站)西、南面是316国道、202省道,新校区位于两条公路交叉处,噪声污染、交通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二,新校区紧邻闽江岸边,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害;三,家长们担心学生私自到闽江游泳。1998年,一中三位学生结伴到离城10里北溪(闽江)游泳,溺水身亡,人们记忆犹新。黄校长回应说:职业中学搬迁渡口村,这几年,并未发生溺亡事件。难道每年都要死人,才算不安全?

    书记县长明知民众反对搬迁一中,但是他们一意孤行,为了达到目的,采用种种违法手段:一,在近乎保密情况下,决定搬迁一中,等到百姓知晓,纷纷表示反对之时,他们以“县委已经决定,市委已经批准”为由,拒绝百姓诉求,严重侵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二,封杀反对搬迁的声音,指示公安禁止打字店打字复印有关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三,指令公安留置(变相拘留)征集“反对一中搬迁”签名活动发起人;四,指令便衣警察跟踪征集签名发起人,企图没收签名册;五,指令穿警服警察入户(过龙山新村)恐吓要签名的民众。
    许多干群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表达反对一中搬迁的诉求,遗憾的是,中央、省市均未采纳。
    闽清百姓是天底下最好的良民,他们逆来顺受,听任统治者摆布。法治社会否定“瓮安精神”。但人们应该理直气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上海磁悬浮轻轨项目(上海世博会配套工程)厦门海沧化工项目,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都是中央立项的大工程,终因周边居民反对(反对理由: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被迫取消。全民反对的闽清一中搬迁,终因民众懦弱,以致书记县长的阴谋得逞。

   请听开学第一个周末孩子们对家长的诉说:在校五天,就好像五年那样难熬。真是度日如年!学校食堂一块钱的饭吃不饱,菜少且贵。买饭菜要排队半小时。开学一次性交住宿费250元,(五个月计算,每个宿舍住6人,加上卫生间,不足15平米,月租300元.据说,家在乡下的高三学生,校方同意在校外租房,也要交250元,比霸王条款还霸道!)不住校“走读”,一天最少要乘2趟车,要想回家吃午晚餐,又要到校晚自习,往返6趟,花费6元。三学年,车费千余元。冬日清晨,学生们在凛冽寒风中等车。如是始发站,上车还要等开车。把宝贵时间花在等车上!只有在读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最能深切感受一中搬迁新址给他们带来的无尽烦恼和额外增加的巨额经济负担。一位老太说,可怜我的孙女要在那里苦熬三年!不,闽清人民子孙万代,只要考上一中的,都要在那里苦熬三年!这一切,都是县委书记县长强加的。孩子们,记住这个仇恨吧,你们要代代相告:适时将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立在一中校门两边,令他俩向闽清人民谢罪!
   
   寄语即将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们:据福州日报、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近年,闽清高级中学教育质量有显著提高,请你们选择闽清高级中学。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闪光。如果选择一中,因为经济拮据(营养不够)、休息时间减少等原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影响高考,后悔莫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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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第15页141楼“孩子们 记住仇恨!!!”被屏蔽,可能因为复制黏贴“主帖”当“跟帖”违规吧?不过,12条跟帖还在,请网友们点击浏览;要看原帖“孩子们 记住仇恨!!!”,可以通过“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查找“2010-4-1”的所有条目,即可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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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县卖出“全国最廉价的土地”

(据凤凰网论坛)
         
全国各地“地王”频频出现,但福建省闽清县却卖出“全国最廉价的土地”。

          去过福建省闽清县的人,都知道地处商业繁华的城关中心地带,一个名字叫“华侨城”的楼盘,这个土地的价格可以说是“全国最廉价的” 。

           当时闽清县拍卖的时候,要求竞拍者缴纳保证金1000多万元,竞拍结果为7000多万元。开发商为当地人叫黄超。

          但可笑的事情出现了,经过开发商疏通关系,这块土地比原来增加了大量面积,也就是说,在向沿商业街道扩大10-20米部分的土地,无偿补贴给开发商,而街道宽度就比原来城市规划变小了。而且还减免2000万元。不仅如此,开发商不需缴纳足7000多万的土地款,仅仅缴纳1000多万元,就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将土地证用于银行抵押贷款,获取大量资金。

         因此,闽清县30万百姓说,这是“全国最廉价的土地”,“称赞某些官员开发商,让少数人先富起来,也是亲民啊”。街头巷尾议论,这事情幕后操手是池宁。

福建省闽清县上演“全国最廉价的土地”交易,十分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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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20: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lmtx 于 2011-8-8 21:22 发表
本帖第15页141楼“孩子们 记住仇恨!!!”被屏蔽,可能因为复制黏贴“主帖”当“跟帖”违规吧?不过,12条跟帖还在,请网友们点击浏览;要看原帖“孩子们 记住仇恨!!!”,可以通过“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查找“2010-4-1”的所有条 ...



“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的帖子,如果不是在“阿波罗网”首页发表,或且被标为“精华帖”,超过一年的,就无法查找。


“福建省委提拔奸官!!!”被阿波罗网“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板块提升为“精华3”,“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登上首页,所以,随时都可以查找到。

如何查找“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精华帖、在网站首页发表过的帖子?

一,在“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页面中部左侧,点击“全部”右侧“精华”模块,显示该板块所有精华帖;

二,登录阿波罗网,在首页,点击“新闻子站”——“大陆”——“更多”,在页面底部,(以查找“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为例),选择年份(2009) 月份(12) 日期(12) 点击“查看往日文章”,即可显示当日所有帖子,该贴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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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2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老人向“省长信箱”投诉闽清书记县长“人造半岛”违法问题,“省长信箱”将其转给闽清县信访局,信访局转给被投诉单位------县水利局;又向“市长信箱”投诉,特别请求,将投诉件转给上级领导查处,不要将其转到闽清县,结果是,又转给闽清县水利局。所谓“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只是转发器,按固定流程操作。如果需要保密的控告投诉,向它投诉,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暴露了举报人,请网友们注意,千万不要向“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举报当地党政领导的违法犯罪问题!

这位老人通过网络向中纪委、最高检举报,(看来,老人并没有收到反馈件)这两个部门不是言之凿凿公开宣布:凡是实名举报,一律给予回复吗?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福建网上举报归中国福建省纪委受理,纪委书记是省委常委吗?大概是吧,但是,在福建省委常委会内,排位第几?浙江佬袁荣祥是省委常委,又是福州市委书记,举报池宁、王长鹰违法犯罪问题的举报件,到他那里,还能得到公正查处?

所以,这位老人向中纪委、最高检举报池宁、王长鹰“人造半岛”违法犯罪问题,没有任何结果。

这就是今日中国的现状,告诉无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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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19: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恶官池宁、王长鹰敢于无法无天?浙江佬袁荣祥站在他俩身后,为他俩撑腰。

由于两位恶官“人造半岛”的违法犯罪问题被包庇,越发胆大妄为,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

希望省市官员来闽清视察、调研,看一看两位恶官的罪证----“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

希望有关部门查处池宁、王长鹰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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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22: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有关部门对两位狗官实现“双规”。并查清袁荣祥与两位狗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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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6: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有一天,福州日报在第一版中间位置刊登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闽清县委书记池宁、闽清县长王长鹰三人合影。在我的印象中,浙江佬袁荣祥还没有在媒体公开与其他8县市党政一把手合影,这说明,他们三人私人关系有多“铁”。当时,·民众看了就说,“他们三人共穿一条裤子”。

这张照片,释放出一个信号:福州市委书记力挺池宁、王长鹰!

所以,两位恶官在闽清为所欲为,干了许多坏事。

是到清算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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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7: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有一天,福州日报在第一版中间位置刊登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闽清县委书记池宁、闽清县长王长鹰三人合影。在我的印象中,浙江佬袁荣祥还没有在媒体公开与其他8县市党政一把手合影,这说明,他们三人私人关系有多“铁”。当时,·民众看了就说,“他们三人共穿一条裤子”。

这张照片,释放出一个信号:福州市委书记力挺池宁、王长鹰!

所以,两位恶官在闽清为所欲为,干了许多坏事。

是到清算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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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2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们 记住仇恨!!!

强迁闽清一中,是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供地的罪恶链条中的第一环。狗腿们跟着鼓吹搬迁闽清一中有一百个好处,说什么,那里空气好、环境安静,此说遭到驳斥后,又说搬迁闽清一中是为了提升闽清教育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了让更多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狗腿们还拿福州一中搬迁说事,说什么福州一中都搬了-----这两所学校能相提并论吗?福州一中不但面对福州市区两百多万人口,还要招数全省的尖子生;闽清县区区30万人(有的县,一个乡镇还不止30万人)当然,“大”好,但是,不顾实际情况,不顾闽清人民一致反对,强行搬迁闽清一中,就是两位恶官的罪恶!

孩子们 ,记住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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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8: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闽清一中大门外官员跪地塑像排序

池宁、王长鹰跪中间,跪在两人旁边的是袁荣祥、卢展工,再旁边是黄小晶、郑松岩。

从左至右的排序是:黄小晶、袁荣祥、池宁、王长鹰、卢展工、郑松岩。

愤怒的闽清人原先的设想是:待池宁、王长鹰调走后,即在闽清一中新校区大门外竖立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现在设想将袁荣祥、卢展工、黄小晶、郑松岩作为“陪跪”,这只能在若干年(中国成为民主国家)后,才能实现·。也可以在池宁、王长鹰下台(入狱、退休、调离)之后先竖立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

这样一起大事件,必将载入闽清县志,也必将载入“×××××××”年鉴(因为到那时,国号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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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闽清一中大门外官员跪地塑像排序

池宁、王长鹰跪中间,跪在两人旁边的是袁荣祥、卢展工,再旁边是黄小晶、郑松岩。

从左至右的排序是:黄小晶、袁荣祥、池宁、王长鹰、卢展工、郑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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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21: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cbkwy 于 2011-8-6 07:31 发表
恶官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供地(造地)三部曲

所有的贪官都一样,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腰缠万贯的房地产商是他们的最爱。
前县委书记池宁、前县长王长鹰,也是如此。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为了让给房地产商更大的地块,还不惜动 ...



“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
两位恶官借建造“防洪堤”之名,行”造地“之实,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无法无天!
“天行新区”(原闽清电瓷厂)是梅城解放大街(台山大桥西起至闽清长途汽车站)沿街地势最高的,百年不遇的洪水,也不会对它构成威胁。(建于2000年的城区防洪堤发挥良好的防洪效益。自从它建成后,洪水再没有侵害城区街道)两位恶官,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造地),巧立名目,要建造所谓的‘二期防洪堤’。为了让地块‘最大化’,竟然将‘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这个‘防洪堤’,如其说是‘防洪’,不如说是‘造地’。”


是啊,如果洪水会淹没“天行新区”(原闽清电瓷厂)整个梅城就是“水漫金山”,只有台山、“孩儿头”不被水淹。

两位恶官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完全是为了给房地产商“造地”,为了地块最大化,竟然将“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真是无法无天啊!

希望省市官员,来闽清时,一定要去看看两位恶官建造的“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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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2: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溪不见了?

我很久没来县城了。前几天去榕院,走在“梅城大桥”上,往西望去,怎么没有了梅溪?只见一大片菜地和“一堵墙”,桥底下(西侧)是一潭死水。梅溪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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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1: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mbcl 于 2011-8-18 22:06 发表
我很久没来县城了。前几天去榕院,走在“梅城大桥”上,往西望去,怎么没有了梅溪?只见一大片菜地和“一堵墙”,桥底下(西侧)是一潭死水。梅溪不见了? ...




“一堵墙”,是池宁、王长鹰为开发商“造地”而建造的“防洪堤”,它和“人造菜地”几乎使梅溪靠近“梅城大桥”河段“截流”。以致水流缓慢,如果没有缓慢流动的漂浮物,人们真的以为是“一潭死水”啊。

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造地”,建造的“二期防洪堤”、“人造半岛”,严重破坏梅溪生态环境,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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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9: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lmtx 于 2011-8-8 21:27 发表
(据凤凰网论坛)
         
全国各地“地王”频频出现,但福建省闽清县却卖出“全国最廉价的土地”。

          去过福建省闽清县的人,都知道地处商业繁华的城关中心地带,一个名字叫“华侨城”的楼盘,这个土地的价格可以说 ...



请求福建省纪委对该贴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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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0: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bzgbj 于 2011-8-15 18:53 发表
池宁、王长鹰跪中间,跪在两人旁边的是袁荣祥、卢展工,再旁边是黄小晶、郑松岩。

从左至右的排序是:黄小晶、袁荣祥、池宁、王长鹰、卢展工、郑松岩。

愤怒的闽清人原先的设想是:待池宁、王长鹰调走后,即在闽清一中新校区 ...



以上是转帖吧,在前面的原帖中,胡锦涛、温家宝也是陪跪的。可能是“阿波罗网新闻和评论”管理员版主不让“胡、温”陪跪,删除此跟帖。所以,转帖者只能让袁荣祥、卢展工、黄小晶、郑松岩四人陪跪。

若干年后,胡锦涛、温家宝要不要陪跪,只能由闽清人民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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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1: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xzfn 于 2011-7-2 23:27 发表
“耐火厂地皮案”就可以让池宁、王长鹰坐穿牢底!
只要“豪掷3000万元赎回一块‘闲置土地’”一案,就可以让池宁、王长鹰坐穿牢底!



这样明显的违法案件,却没有受到查处,说明什么呢?

说明中共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包庇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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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中共闽清县纪委书记林裕煌:

据“闽清电视台”报道:昨(2011-8-23)日,中共闽清县纪委书记林裕煌在闽清县纪检监察会议上说,要贯彻中共福州市纪委会议精神......,说了一番套话(其实是“屁话”)


请问林裕煌书记:


一,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在原闽清县耐火厂地块问题上,违法犯罪问题(以600万元贱卖给港商张某,张某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时间内未动工,本可以依法收回,却花3000元“买回”);


二,本帖248楼“福建省闽清县卖出‘全国最廉价的土地’”(转自凤凰网论坛)披露池宁、王长鹰在“华侨城”地块出让问题上,与闽清籍房地产商黄超之间的违法交易的问题;


三,池宁、王长鹰为了给房地产商供地(造地),“人造半岛”(将数以几十万方的渣土倾倒入梅溪)、将所谓的“二期防洪堤”建在梅溪河床上的违法犯罪问题。


以上问题,你是否敢于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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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22: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rbzsc 于 2011-8-24 21:28 发表
据“闽清电视台”报道:昨(2011-8-23)日,中共闽清县纪委书记林裕煌在闽清县纪检监察会议上说,要贯彻中共福州市纪委会议精神......,说了一番套话(其实是“屁话”)


请问林裕煌书记:


一,原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在原闽 ...



明摆着的池宁、王长鹰违法犯罪问题不去查处,在会上讲“套话”,当然就是讲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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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9: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mlzd 于 2011-8-25 22:35 发表



明摆着的池宁、王长鹰违法犯罪问题不去查处,在会上讲“套话”,当然就是讲屁话!




闽清县纪委书记、闽清县委书记不敢查处池宁、王长鹰违法犯罪问题。打狗都要看主人。两位恶官是浙江佬袁荣祥的爱将,袁荣祥必将死保。因为,拔出萝卜带出泥,没准牵扯出自己。

林裕煌、陈铁晗两位书记是不敢查处池宁、王长鹰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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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21: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池宁现在是“待分配”。

如果两位恶官没有保护伞,他俩现在应该是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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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9: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新浪网“新浪杂谈”的转帖

同一条小溪  初级会员   发表于:2011-04-26 23:34   只看该作者
发帖 194    精华:0   注册时间:2010-4-18    发短消息         大 中 小

206楼  

闽清县池宁、王长鹰的谎言被30万闽清人民揭穿!

1、拍板时候,就说,"县委集体决定",实际是“一言堂”。

2、决策时候,就说,“全县人民的公益事业”,实际是“为个人捞钱做准备”。

3、吹牛时候,就说,“打造宜居宜业”,实际是“虚报政绩”。

4、炒地皮时候,就说,“增加财政收入”,实际是“个人狠狠地捞一把”。

5、勾结开发商时候,就说,“为了城市规划,禁止建房私人子”,实际是“为开发商开拓市场”。

6、帮助开发商时候,就说,“经过专家论证,要建设天行大桥,改善城市面貌”,实际是“为了开发商促销房子”。  
      
。。。。。。。。

太多,太多————多么美丽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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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0: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新浪杂谈”的转帖


为了避免狗官袁荣祥指令网监封杀帖子,在此隐去主帖标题。


同一条小溪  初级会员   发表于:2011-04-12 08:50   只看该作者
发帖 203    精华:0   注册时间:2010-4-18    发短消息         




153楼

闽清县池宁纵容其胞弟池龙在违法经商的追问

1、池龙与闽清县政府部门勾结,骗取国家对林业的财政补贴达数千万元。这些财政的钱本来补贴闽清县农民,是国家的富民政策!但财政的钱被变相截留。

2、池宁纵容池龙在低价或零地价侵占闽清县山地数万亩。这些山地本来是分给闽清县农民的,农民拥有这些山地可以致富,但现在改革后,只有池宁、池龙得利,闽清县你们的利益被池宁剥削。

3、池龙在闽清县种植桉树数万亩,现在抗议砍伐,据预测将有数千万元的价值。砍伐还可以继续种植桉树,大约六年后又可获利数千万元,如此循环,池宁、池龙把闽清县子子孙孙的饭都吃光了。

4、种植桉树在闽清县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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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14: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新浪杂谈”的转帖


梅溪看池宁  初级会员   发表于:2011-04-05 11:27   只看该作者
发帖 135    精华:0   注册时间:2010-5-15    发短消息         




107楼

引用:
原帖由 再续好缘 于 2011-4-5 10:58 发表
        清明节之际,闽清县老干部对闽清县的殡葬存在的问题议论纷纷,其中,涉及可能腐败的问题。
   闽清县火葬场的殡葬业暴利,县里许多贪官也分了一杯羹,主要是派个“代理人”以企业高管“月薪”、“年薪”等形 ...


对此“跟帖”我评论一下:
     殡葬是一个人一生生老病死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百姓的幸福指数的一方面。
    现在国家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国家是有补贴投入的。
     闽清县池宁、王长鹰长期封闭政府信息,阻止闽清县人民了解殡葬内幕,就这些人暗中操作。
      只要闽清县池宁、王长鹰执政,清明节就“不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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