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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咋不能“坐”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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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09: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泼河镇72岁的老妇匡元秀,因女婿被人打断右腿,花去巨额医疗费后,面临筹措不到昂贵的二次手术费的困难。听说县长文宗锋为官清廉正直,遂在土地庙里供奉县长,跪求帮讨医疗费。当地宣传部门回应此举是“人身侮辱”,已着手调查此事。
“人身侮辱”和“调查”这样的说法,似乎隐含着令人不安的信息,颇有“兴师问罪”的意味。这样草率的定性,不仅显得缺乏雅量,还有可能伤害老百姓的心。
从表面上看,老妇把大活人放在庙里供奉,确实有些不合情理,甚至是“大逆不道”的,理解为诅咒式的“人身侮辱”也说得通。但老人这样做纯粹是出于无奈,而且并没有什么恶意,甚至是因为对县长大人有好感,并寄予了厚望的。因此老人这样供奉县长大人,并没有任何侮辱的本意,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崇拜和敬仰县长大人所为。凡是被供奉在庙里受百姓祭拜的,要么是清正廉洁、为民请命的清官,要么是侠肝义胆、抱打不平的好汉,像包公和关公之类,应该是正面形象,并非负面人物。在中国百姓的心里,是有着浓厚的清官情结的,他们巴不得官员们都能够成为包公的。
当地宣传部门之所以会产生“人身侮辱”的联想,实是对老妇人供奉县长的用意产生了曲解。在老妇人看来,县长文宗锋是官清廉正直的,是深得百姓信任和爱戴的。自己遇到了自身没法解决的困难,需要县长解决,但由于年龄和晕车等方面的原因,又不能当面到县城向县长求助,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并通过这种最古老最诚恳最简洁的方式,请县长“显灵”关照,以求得问题的解决。这样善良得有些近乎愚昧的方式和用意,是没法与“人身侮辱”这样的恶意联系起来的,当地宣传部门还真不能上纲上线到没有包涵。
从理论上说人民的县长是公仆,当然不能“坐”到庙里接受老百姓的供奉和膜拜,但这并不影响县长应该像包公和关公那样亲民和仗义。从这层意义上理解,县长是可以而且应该“坐”到庙里,成为人民的精神支柱和靠山的,应该努力服务和回报人民的。因此,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为老妇供奉县长找到恰当的理由,这就是老妇希望县长是新时代的包公。这样的要求又怎么会过分?
不管光山县委宣传部如何联想,也不论县长如何看待,在庙里供奉着县长的匡元秀老人眼里,可是没有“亏待”县长的。至于县长是否真像老人所想象的那样,就是包公这样的大好人,还得县长自己来证明,至少不应该把所谓“人身侮辱”的“罪名”,安到匡元秀老人的头上,可能的话更应该帮助其解决困难,使她的女婿得到及时的救治。如此,即使不“坐”在庙里,也能“坐”进百姓心里。
新闻链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4445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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