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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赔钱私了?法律的尊严何在?大学的可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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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13: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了,上星期我们学校有人自由落体了。
是跟人抢女人被人弄死的,头上一个洞。
就五一放假第一天早晨被人发现躺在宿舍超市门口。
你说奇怪不,跳楼地上没血
  
  以上一位同学发的。
  武汉江夏区一所大学近日一个男生将另一男生(情敌)推到楼下摔死。学校封锁消息,想私了,学校赔钱,说学生还年轻要前程,不要起诉。求告公安部门不管。
  难倒人命能用钱换吗?学校难倒没有法律常识吗?学校领导是为学校声誉考虑还是为犯罪嫌疑人考虑?谋杀要前程,没害人呢?它的公道和前程呢?法律的尊严呢?现在还是封建社会吗??
  学校的领导这点觉悟和素质,教育出来的学生指望是德智体美劳全面的人吗?能保证这种教育不会教出心理有疾病的人吗?
  
  此事几年前在武昌区一所大学也发生过,也是私了。
  我想问问!!!!我国的法律是一纸空文吗????哪部刑法给予你们刑事案件私了的权利????办学是为了教书育人还是学校声誉和领导前程!!!?????
  
  
  可悲!!!!可笑!!!!!可泣!!!生命在你们领导眼中就是草芥吗!!!?????
  让我想到老子的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我要说,领导不仁,以学生为刍狗!!!!
  校方领导,请不要干预司法!!!还逝者一个公道吧!!!还法律尊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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