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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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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王荔蕻被正式批捕了,罪名以当初的“寻衅滋事”改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王荔蕻带头声援福建三网民,这是去年的事,怎么福建当局当时不抓王荔蕻?事情过去一年多,由北京当局拿去年的事来“说事”,这说明,中共当局“执法”的随意性。想什么时候整你,就什么时候整你。
“寻衅滋事”?宪法明白写着,公民有示威游行、抗议的权利。说不过去啊,所以,中共当局就改变罪名,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为借口整人。
我是“福建三网民关注团”成员,两次(3.19 4.16)抗议活动的参与者,可以见证两次抗议活动现场交通秩序井然。福州警方早早的在马尾法院所在地街道两头拉起警戒线,不让车辆、路人通过。在警戒区外,福州警方张贴“戒严通告”,路过车辆都绕行。
在戒严区,已经没有“交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从何谈起?
王荔蕻领头的“福建三网民关注团”几十个成员在马尾法院大门外喊口号,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如果说,几百个围观的路人“围观”是违法行为,福州警方当时就应该逐一将他们“缉拿归案”。
北京当局是看到王荔蕻在全国各地声援“敏感案件”,与政府“掰手腕”,恼羞成怒。才找出王荔蕻去年在福州马尾法院大门外领头抗议的事来“说事”。
北京当局是法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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