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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陷泥淖的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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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8: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08/30 22:45:34 

最近為了到底有沒有「九二共識」台灣的各路政客,吵得不可開交,逼得馬總統在不顧颱風來臨的情況下,召開記者會說明「九二共識」的由來,不得不承認在1992年雙方政府的白手套在香港開會後,是沒有達成共識的。馬總統說..


 「有關「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年甫成立的海基會與海協會,剛開始協商有關文書驗證的問題,當時大陸方面就要求在我們要簽的協議上,要放入雙方都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我方對此表示不同看法,因此沒有定論,所以決定當年十月到香港進行正式協商。在去之前的8月1日,當時的「國家統一委員會」在李前總統兼任主任委員主持下,召開委員會議,會中就「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達成共識與決議,換言之,因為即將要與中國大陸協商,在談「一個中國」原則時,須確立我方的立場到底為何。當時就決定「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的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這是1992年8月1日在總統府舉行的「國家統一委員會」的委員會議中,由主任委員、也是前總統李登輝先生通過的決議,當時我在場,陸委會主委黃昆輝先


生也以委員身分與會。  


  這個決議通過後,我們根據這個定義到香港與中國大陸談「一個中國」原則,後來沒有談妥,雙方離開香港時並沒有達成決議。但是雙方回到各自機構後,在11月3日海基會一方面發布新聞稿,同時也發傳真函給海協會,裡頭說明「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可以接受」;13天後,11月16日海協會回函表示「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陳榮傑先生當時為海基會的秘書長。這就是19年前兩岸都明文表示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的原則。」


  


  其實沒有共識是很簡單就可以得証明的,因為如果當年有共識的話,雙方很快就可以訂出協議,更可以形諸文字變成書面的協議或者條約的。不致於到弜了2006年以,雙方的領導才表示有「九二共識」這回事。事實上馬總統上任後為了協調海峽的事務不得不找一個著力點,也就是馬總統所說的「基礎」,馬總統自以聰明的選用了「九二共識」這個題目,要是馬總統不用「九二共識」這個今天引起爭議的名詞,換成「○八共識」或者乾脆來個「胡馬共識」也都以可以進行兩岸間的事務的協商的。兩岸協商是基於事實的須要,而不是基於「九二共識」的,中共之所以要和台灣進行各項協商,之所和台灣簽訂 ECFA,絕不是基於「九二共識」,而是依據他們一貫的政策的,是依據鄧小平的三通四流的主張的。只要瞭解這一點就會明白,何以有沒有「九二共識」並不重要了。






  所以馬總統緊抱「九二共識」其實也是自找麻煩自陷泥淖。



出處: 自陷泥淖的馬總統 - AbrahamYin 的網誌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AbrahamYin/5597428#ixzz1Wemop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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