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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的国有单位还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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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3: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盛大林

四川省夹江县新场镇卫生院,一共18名职工,马姓院长一家就占了8人,其中包括院长的妻子、父亲、岳父、姨妈、表妹以及妻表弟夫妇。有人调侃:难道卫生院成了“家族企业”?对此,马院长解释说,出现“马家军”现象,要怪只能怪他与妻子的婚姻,因为是婚姻让两家合为一家的。(据2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一家单位,近半职工来自同一家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观”。如果是私营的企业或单位,即使全部是“自家人”,外人也管不着。可是,乡镇卫生院是国有性质的事业单位,它是政府投入财政资金兴办的,院长也是由上级任命的,怎么能变成“家庭企业”呢?

马院长解释说,这是“婚姻”惹的祸。的确,他与妻子结婚前都在该院工作,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有4名亲属是在他们结婚后才进卫生院的,其中只有一人通过了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组织的考试。为了给表妹腾岗,马院长甚至提前解聘了一名试用员工。

马院长本人有问题,主管部门也有责任。据称,马院长是在职工大会上民主推荐产生的,当选新一届院长时,马的得票率超过80%。有人质疑,投票结果并没有公开,只有局长等少数几位领导知道。即使得票率真的超过了80%又当如何呢?要知道,自家人就将近50%了。在这种“家庭式”的单位,根本就不应该采取投票的方式,更不应该让家族中人当候选人。如果马院长确实非常优秀,那也应该异地安排。因此,县卫生局、人事局等单位既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也有用人不当的问题。

不过,也应该承认,像新场镇卫生院这样“家庭化”的国有单位并不是孤例。据笔者所知,现在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党政机关都存在“近亲繁殖”或“裙带”现象。由于国家组织统一的考试,公务员的选拔相对规范,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聘任就比较随意。打招呼、走后门自不必说,有些单位甚至形成了惯例,那就是优先聘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以至一个家族都在一个单位的现象相当普遍。可以说,这种人事上的腐败呈现出了制度化的趋势。

那么,这种人事腐败为什么越来越严重?关键还是权力缺乏真正的监督和制约。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进人权就掌握在个别领导手里,一句话就能安排好几个人。虽然国家规定事业单位“逢进必考”,但考试大都由各个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过程中的可操作空间很大,人事部门对此也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

“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新场镇卫生院虽然只是一只“小麻雀”,却反映出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体制上的缺陷。因此,要根治国有单位的“家族化”以及“裙带”现象,也仰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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