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829|回复: 0

新进律师必须宣誓拥护党的领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9 03: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必须宣誓拥护党的领导

赵 阳

司法部决定建立律师宣誓制度,并于前不久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 决定明确参加宣誓人员范围,规定了组织宣誓仪式的机构、时间和宣誓方式,对宣誓仪式和宣誓程序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经司法行政机关许可,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律师宣誓。律师宣誓仪式,应当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由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组织进行。

决定规定,律师宣誓誓词为:“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转载地址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3/21/13337393_0.s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5-4 05:5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