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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的骗局:12000亿人民币买卖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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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07: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天才读到今年7月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报道《招行权证创设是否涉嫌诈骗?》,这才意识到在过去三个月中,发生了一起多么恶劣的事件。

一、

为了照顾不熟悉证券市场的朋友,我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权证”(warrant)。权证是一种金融交易工具,它买卖的不是实体商品,而是一种权利,学名叫做期权(option)。以招行权证为例,它代表的权利是,可以在2007年8月31日以5.45元向证券公司出售招商银行的股票。

权证本身的价格很容易计算,如果招商银行的股票是4.45元,那么权证价格就是5.45减去4.45,也就是1元;如果招商银行的股票是6.45元,那么权证的价格为零,因为在市场上直接卖出的价格更高,这种5.45元出售股票的权利也就一钱不值。这就是说只要股票的市场价格大于5.45元,权证就是一张废纸。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可以看出来,权证的主要作用是控制风险,如果我买入招行权证,那么我就不用担心招商银行的股票跌到5.45元以下了。

如果看完上面一段,你还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权证,那也没有关系,只要记住一旦股票价格高于5.45元,招行权证就是一张废纸,这就可以了。

二、

整个2007年8月,招商银行的股价一直是30多元,看上去绝无可能下跌到5.45元。这就是说招行权证应该是一钱不值的。但是事实上,招行权证一直保持着1元多的价格,甚至最高到过4.949元。

我们不禁要问了,为什么一张废纸还会有这样的价格?

答案也很简单,因为可以炒作。权证交易不征收印花税,没有涨跌幅限制,在一天之内可以任意多次的买进卖出,这些特点使得权证成了一个天然的投机品种。

所有购买权证的人,都心知肚明自己买了一张废纸。但是他们满怀希望,等待着更大的傻瓜在更高的价格,再买走这张废纸。大家不妨在Google里查询“权证 致富”,看看返回多少结果,“权证比股票更赚钱”、“7万变为2000万”、“820元一天翻成56万”这样的标题随处可见。正是在这种赌博心理的支持下,才会有无数人买卖废纸一样的权证。

从2007年6月1日直到8月24日期满摘牌为止的60个交易日中,招行权证的最高价格是4.949元,最低价格是0.001元,成交额累计高达12000亿元,比上海去年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还要高。

12000亿人民币在疯狂地买卖一张废纸,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完,后面还有更不可思议的事情。



三、

整个事件中,最最神奇的事情就是,证券公司居然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创设权证!

比如,2007年6月19日招行权证的收盘价是3.116元,第二天就有15家证券公司宣布合计创设约12.27亿份招行权证在当天上市。这意味着,理论上只要这些证券公司将这些新创设的权证抛出,就可以在一天之内收入近40亿元,而由于招行权证内在价值为零,所以成本也为零。

这就是中国证券市场,一张废纸的价格3元多,而且证券公司还可以像印钞机那样,随时增加废纸的供给,在市场上抛出获利。

事实上,招商银行的流通股只有47亿股,而权证最高时有60多亿份。这说明权证的创设已经到了毫无节制的地步了。

在这种疯狂的交易中,获利最大的就是证券公司。据估计,证券公司创设权证的收入有100多亿,权证交易佣金的收入又有100多亿,坐庄炒作的收入更是难以估计。根据中信证券2007中期财务报告,42亿利润中有26亿来自招行权证。

由于权证交易是零和游戏,有人盈利,必然有人亏损。所以,这些证券公司的飞来横财只可能来自那些中小投资者。

四、

证券公司可以如此轻松地将股市当作提款机,没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配合是做不到的。

上交所居然会同意证券公司可以随时创设权证,而且创设的权证总数大大高于实际的流通股票数,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会相信它是一个自称“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中介机构呢?

让我引用一篇报道中提供的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7月18)中并无有关创设的明确定义,也无行权价的明确定义,更无行权价或否调整的定义,为何创设,什么条件下创设,行权价如何浮动等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所有种类的权证的创设居然通用《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11月22日)来办理。据称,上交所另还有《股改权证手工创设及注销办理流程指引》及《关于认沽权证行权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两份文件,但从未向公众公开,传言只专门面向券商内部传阅。上交所网站和百度均无法查阅。第三份文件一看题目就知只应当限定于股改特殊时期。

报道的作者由此质疑到:

上交所和券商的天量创设,利用含糊消息、不实评论来配合疯狂炒作,这就是它们的无上魔方。虽然施赌桌抢劫之实,却照披合法外衣。一只权证可以炒出12000亿的交易天量来,令券商强取豪夺数百亿元的人民血汗,却荒唐到仅凭三四个上交所自身制定的办法和通知,而且其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定义,也无需得到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的批准,就可以依此屠戮股民。

事情到这里已经很清楚了,真相就是上交所配合证券公司炒作,为中小投资者设了一个骗局,几百亿的资金有去无回。虽说这些中小投资者本人应该对投机行为负责,但是整个事件中的种种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尤其是权证创设行为的随意和无序近乎抢劫,不能不让人感到现实的黑暗。

最后,我贴一下参与创设招行权证的十九家证券公司,及其创设份额,算是立此存照。

[表格] 招行权证创设统计(单位:万份)
  1.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800.0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600.0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00.0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500.0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600.0
  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900.0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500.0
  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400.0
  9.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900.0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600.0
1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00.0
1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0
1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900.0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400.0
1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200.0
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600.0
18.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400.0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200.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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