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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不妨同意日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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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07: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liduf



中国企业家、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8月31日的美国《纽约时报》上登出半版广告,“郑重向美国政府、美国人民声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见下图:



    陈光标对记者表示,刊登广告是为了展示中国企业家捍卫祖国领土主权的决心。在和日本媒体接洽刊登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广告事中,日方要求:中国的相关媒体也要发表声明,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遭拒,从而中止了谈判。

     个人认为在美国登广告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多数美国人不知道钓鱼岛是怎么回事。在日本就不同了,如果明显刊登“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字样,可能作用适得其反,会激发日人更强烈的反感,达不到宣传的目的。在日媒刊登钓鱼岛广告的主要目的应是:让部分爱好和平的日本人了解钓鱼岛的真相、明白复活军国主义的严重后果….等等,从而达到分化瓦解之目的。

    为此建议陈先生再与日媒谈判,刊登如下内容的广告:
   1. 请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查阅中日双方关于钓鱼岛归属的历史文献,自己作出公正的判断,中方的文献请参考网页:......(请专业人士准备一份我国关于钓鱼岛归属的文件并发布在中日两国的知名网站上待查);
   2. 请思考:将自卫队卷入钓鱼岛争端,是不是日本右翼复活军国主义、试图挑起战争的“现代版珍珠港”事件;
   3. 请日本人民不要忘记战争曾经给自身带来的惨痛经历!(暗指核灾难)
   4. 请日本人民思考,为什么美国唯独只支持日本对钓鱼岛的立场;(挑动日人对美不满)
   5. 理解日本人民维护真正属于日本的固有领土的愿望。(引向“北方四岛”)

   另外陈先生不妨对日媒宣称:“欢迎日本媒体到中国刊登广告,你们可自行联系,我属下没有媒体企业”。
   希望陈先生能看到此文,或请有关读者将此文转告陈先生

  

陈光标不妨同意日媒的要求

                     作者:  liduf



中国企业家、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8月31日的美国《纽约时报》上登出半版广告,“郑重向美国政府、美国人民声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见下图:



    陈光标对记者表示,刊登广告是为了展示中国企业家捍卫祖国领土主权的决心。在和日本媒体接洽刊登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广告事中,日方要求:中国的相关媒体也要发表声明,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遭拒,从而中止了谈判。

     个人认为在美国登广告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多数美国人不知道钓鱼岛是怎么回事。在日本就不同了,如果明显刊登“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字样,可能作用适得其反,会激发日人更强烈的反感,达不到宣传的目的。在日媒刊登钓鱼岛广告的主要目的应是:让部分爱好和平的日本人了解钓鱼岛的真相、明白复活军国主义的严重后果….等等,从而达到分化瓦解之目的。

    为此建议陈先生再与日媒谈判,刊登如下内容的广告:
   1. 请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查阅中日双方关于钓鱼岛归属的历史文献,自己作出公正的判断,中方的文献请参考网页:......(请专业人士准备一份我国关于钓鱼岛归属的文件并发布在中日两国的知名网站上待查);
   2. 请思考:将自卫队卷入钓鱼岛争端,是不是日本右翼复活军国主义、试图挑起战争的“现代版珍珠港”事件;
   3. 请日本人民不要忘记战争曾经给自身带来的惨痛经历!(暗指核灾难)
   4. 请日本人民思考,为什么美国唯独只支持日本对钓鱼岛的立场;(挑动日人对美不满)
   5. 理解日本人民维护真正属于日本的固有领土的愿望。(引向“北方四岛”)

   另外陈先生不妨对日媒宣称:“欢迎日本媒体到中国刊登广告,你们可自行联系,我属下没有媒体企业”。
   希望陈先生能看到此文,或请有关读者将此文转告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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