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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國學生會造票贏選舉被踢爆,港大生集會怒嚎反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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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8 08: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學苑專訊】五名評議員(大學堂宿生會代表畢子朗、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代表何穎汶、孫志新堂宿生會代表李智謙、利銘澤堂宿生會代表楊振丹及馬禮遜堂宿生會代表古羲民)於傍晚時分前往學生會辦事處,欲與評議會主席譚振聲理論,惟遍尋不獲,卻意外發現學生會印影中心藏有大批選舉物資,並報警處理。

五人尋找譚期間經過辦事處旁走廊,發現原為公共商店汽水機自助影印機房間遭改建,分為外房及內房,內房玻璃窗則被報紙遮蔽,數人感到有異樣。突然有房內人士撕去部分紙張,數人隨即舉起手機拍攝內部,發現一中年男人在內。在內人士疑發現有人企圖拍攝內房,故再貼上紙張封住空隙,數人隨即離去。

數人其後再回到該處,發現該名中年男子正進入房內並企圖鎖上房門,評議員懷疑內有不妥,故阻止其鎖門。房內人士表示該房已外判予其所屬影印公司,對峙良久,房內女子表示允許一名評議員進入房間,其餘數人乘機一併入內,發現房內共有兩部大型影印機、大量A4紙箱、紫外光燈及Automatic Numbering Machine(上述疑為製作選票工具),影印機上則有幹事會候選內閣「煥薪」宣傳單張。房內又有房內又有一A4 大小箱子,二人特別著緊該箱,男子更一度坐於其上,阻止評議員檢查。女子即時收藏印章於身上,故評議員報警求助。女子多次要求離開,惟在場評議員懷疑女子身上懷有證物,要求等待警察到場。

警察到場並著稍後到場的幹事陳樂怡入房了解事件。警察向該女子表示若不交出身上證物,則會搜身,警察最後從手袋搜出三個印章,兩個印章印上「ELECTION」字樣、一個印有「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選舉委員會」字樣。

評議員於警察陪同下檢查該箱,發現內有今次大選選票,部份為全新,部份則摺皺。警察於內房處理糾紛期間,學生會職員林嘉駿到達現場,向警察表示為學生會職員並進入內房。警察處理完畢後,林告之二人,該房間已外判,房內物件為「私有財物」,並謂可以反告數人非法闖入私人地方。警察原本考慮讓數人拍攝相關證物,惟於林等人堅拒之下,終無法拍攝。警察表示會將事件歸類為「雜項投訴」,備案處理。

警察離去後,中年女子將一堆垃圾推出房外棄置,五人追趕並翻查該批垃圾,發現有選票碎片及紫外光機空盒等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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