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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人如何看待岳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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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8: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元朝人如何看待岳飞(图)        

02/16/10  作者:韩志远     



近几年,千古英雄岳飞的名分似乎又出现了争议。

岳飞在历史上一直被视为英雄,尤其是在汉民族中,一直是精忠报国的典范。但是到了中国大陆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岳飞也不幸首次被一些人“大批判”。

笔者所见,1966年,“岳武穆王之墓”的石碑被从基座砸断,扑倒在地,坟墓已无封土,陵园后墙推倒两米多长,几个外墙上赫然给岳飞贴着一张大字报,历数岳飞的罪恶,其中有:“岳飞是双手沾满劳动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岳飞是帮助一个统治阶级打另一个统治阶级的忠实的奴才”等语。落款记不大清楚了,好像是当地的一个造反派组织。然而就在这大字报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笔体的钢笔字,无一例外都是歌颂岳飞,谴责砸岳坟罪行。记得其中有:“民族英雄岳飞永垂不朽!”“我要学习岳飞的爱国主义精神!”“砸岳坟就是为秦桧翻案……” 等等。可见,人民心中有杆秤,香花毒草是分辨得清楚的。

1979年岳飞庙被重建和重修,作为名胜古迹,词典中的解释对岳飞墓被毁事件只字未提。这段历史似乎就永远地消失了。然而,最近岳飞名分再起纷争,说明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尽管前后两件事表现形式不同,但实际上是历史的延续。毁墓与否定其民族英雄的名分,都是对历史的无知所造成的。

本人选择元人如何评价岳飞为题,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南宋最终被元朝所灭亡,作为胜利者如何看待敌对方的优秀人物?二是元朝是蒙古统治者所创建,蒙古与女真同属于北方少数民族,元人对岳飞如何评价,对我们今天如何正确对待历史人物和民族遗产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以下谈点粗浅的看法,请史学界同仁教正。  

元朝官方对岳飞的态度及评价

根据现有的史料,元朝灭亡南宋后,对原属南宋的臣民有明确的政策。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十三年(1276)二月,曾颁布一份安抚亡宋臣民的诏书,可以反映元朝政府对前朝的态度。现引录于下:

间者,行中书省右丞相伯颜遣使来奏,宋母后、幼主暨大臣百官,已于正月十八日斋玺表绶奉并降附。朕惟自古降王必有朝觐之礼,已遣使特往迎致。尔等各守职业,其勿妄生疑畏。凡归附前犯罪,悉从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征理。应抗拒王师及逃往啸聚者,并赦其罪。百官有司、诸邸第、三学、寺、监、秘省、史馆及禁卫诸司,各宜安居。所在山林河泊,除巨木花果外,馀物权免征税。秘书省图书,太常寺祭器、乐器、法服、乐工、卤簿、仪卫,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版籍,尽仰收十。前代圣贤之后,高尚儒、医、僧、道、卜巫,通晓天文历数,并山林隐逸名士,仰所在官司,具以名闻。名山大川,寺观庙宇,并前代名人遗迹,不许拆毁。鳏寡孤独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赡给。

在改朝换代之后,元朝明确地宣布了对原宋臣民政策,而且实际上也是遵守的诺言的。优待前贤之后,保护寺观庙宇和前代名人遗迹等等,都是做得很不错的。尤其对原南宋封授的忠臣烈士及其祠庙,并未有拆毁的举动。元朝政府对于岳飞不仅给与封谥,而支持对杭州的岳庙及坟墓的修缮。对此,元人陶宗仪曾有记述,现转录于下:

岳武穆王飞墓,在杭栖霞岭下,王之子云祔焉。自国初以来,坟渐倾圮。江州岳氏讳士迪者,于王为六世孙,与宜兴州岳氏通谱,合力以起废,庙与寺复完美。久之,王之诸孙有为僧者,居坟之西,为其废坏,庙与寺靡有孑遗,天台僧可观以诉于官。时何君颐贞为湖州推官,柯君敬仲九思以书白其事,田之没于人者复归,然庙与寺无寸椽片瓦。会李君全初为杭总管府经历,慨然以兴废为己任。而郑君明德,元佑为作疏语曰:西湖北山褒忠演禅寺,窥见故宋赠太师武穆岳鄂王,忠孝绝人,功名盖世,方略如霍骠姚,不逢汉武,徒结志于亡家,意气如祖豫州,乃遇晋元,空誓言于击楫。赐墓田栖霞岭下,建祀祠秋水观西。落日鼓钟,长为声冤于草木。空山香火,犹将荐爽于渊泉。岂期破荡子孙,尽坏久长规制。典祊田,堕佛宇,春秋无所烝尝。塞墓道,毁神栖,风雨遂颓庙貌。休留夜啼拱木,踯躅春开断垣。落泪路人,事关世教。盖忠臣烈士,每诏条有致祭之文。岂狂子野僧,搀国典出募缘之疏。望明有司告之台省,冀圣天子锡之珪璋。褒忠义在天之灵,激死生为臣之劝。周武封比干墓,事着遗经。唐宗建白起祠,恩覃异代。疏成,郡人王华一力兴建,于是寺与庙又复完美。且杭州路申明浙省,转咨中书,以求褒赠。适赵公子期在礼部,倡议奏闻,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

以上资料反映出,元朝政府在灭宋后,不仅没有废止宋对岳飞封号,而“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在岳飞原有的封号上添增谥文,以示褒奖。另外,陶氏在记述入元后,岳飞寺庙由衰败到修葺情况的同时,也表彰了地方官员为收回岳庙的旧田产和新赐墓田等所做的工作。说明元朝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吏是把岳飞作为忠臣烈士加以推崇的。

岳飞被祭祀,后人收优待

根据元朝祭祀规定,岳飞当属于被崇祭祀的对象。《元典章》中载有多件元朝崇祭祀的诏旨,现选录世祖、武宗两件如下:

至元三十一年(1294)四月,钦奉诏条内一款,五岳四渎,遣使诣祠致祭;其名山大川、圣帝明王、烈士载在祀典者,所在长吏,除常祀外,择日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理。钦此。

至大四年(1311)正月初五日,钦奉祀南郊,诏书内一款,岳镇海渎,已议加封遣使致祭;其路府州县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在祀典者,各具事迹申闻,次第加封。除常祀外,主者施行,严加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葺。3

从以上诏令来看,元朝政府对前代圣帝明王、忠臣烈士的祭祀及庙宇修复是有所规定的。因此,元朝杭州地方官对岳飞庙宇的修复和祭祀,并非完全出于个人原因,而属于职责份内之事。

元朝不仅保护先贤遗迹,而且优待先贤之后。这一政策,在岳飞后人身上也有体现。早在元太宗统治时期,蒙古灭金占领中原后,曾访得宋鄂王飞后、汤阴人岳珍,授予许州长官。岳飞六世孙岳浚,于元成宗大德间,曾任石门县尉。英宗至治年间,任松阳县惠洽巡检司长官的岳自修,“字德敏,宋太师鄂忠武王五世诸孙,今为常之宜兴人”。岳氏常州路宜兴州这一支血脉,是“岳王弟经略使之孙,自九江来居,由宋而元,子孙蕃衍,文物之盛,拔萃同里”,元代已是“常之望族”。岳飞死后数年,其孙岳珂曾编辑岳飞传记资料,定名《金佗稡编》,后原刻散佚,元至正二十三年(1361),“江浙行省中书平章政事兼同知行枢密事吴陵张公,命断事官经历吴郡朱元佑重刻之”。由此可见,元朝对岳飞是尊崇的。

元代修撰《宋史.岳飞传》中的评价

最能反映元朝政府对岳飞评价的资料,还当属《宋史.岳飞传》。由元代国家组织修撰的《宋史》,是二十四史中一部官修正史。《宋史》对岳飞的评价,集中反映在该书的列传《岳飞传》中(杨再兴、牛皋、张宪等传也多有涉及)。可以说,《宋史.岳飞传》基本上反映了元朝官方观点。我们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元朝史官对岳飞的评价:

一是《岳飞传》在整个《宋史》列传中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 二是赞许岳飞的人品。三是推崇岳飞思想境界。四是表彰岳飞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精神。五是对岳飞的军事才能推崇备至。

另外,《岳飞传》末所附之“论”,是元朝官方对岳飞所做出一个带结论性地评价。“论曰: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嗔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岳飞传》对岳飞的这一评论,与《宋史.高宗本纪》中的评论是相对应的。《高宗本纪》:“岳飞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一时有志之士,为之扼腕切齿。帝方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卒不免于来世之诮,悲夫!”

联系元朝史官把秦桧列入《奸臣传》,并对其杀害岳飞、与金议和等卖国行径进行鞭鞑,说明元朝官方在此问题上是非是很明确的,对正义与邪恶的看法也是符合中国传统标准的。总之,元代官方对岳飞的评价是很高的,并未因为岳飞是汉人而诋毁其成就。同时,亦未因南宋曾为敌国,而曲解前代宋金之战。  

否定岳飞的几类人

岳飞是一位为中华民族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他的爱国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数百年来,人们对岳飞经久不息的怀念,正是基于对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崇敬。但是,无庸置疑的是对岳飞看法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思想领域异常活跃的今天,出现一些标新立异所谓的新论点,有意无意在诋毁岳飞在人们心中的形象。通过笔者的观察,持新论点的有三类人:

一是不懂历史的现代语所谓的“新新人类”,他们论点奇特地令学者大跌眼镜。如最近读到一篇评论岳飞《满江红》词的文章 ,文章对历来受到赞誉《满江红》词,做了全面而彻底的否定。尤其是对“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句,认为只有野兽才能对吃人肉、喝人血感兴趣,欣赏此句的是神经有毛病。当时,读此奇文,令人哑然失笑。故想起台湾学者柏杨喜用的一句话:“弃之如破鞋”。

二是缺乏历史常识有一定的言语权的官员。几年前,笔者曾在香港《中华万年网》上发表一篇题为,《有感北宋官员的素质》的文章,曾对当前个别官员存在文化素质低下、历史知识匮乏的现象做过批评。文章涉及到的两位与笔者有接触的文教系统的局级官员,一位说“历史无用”,一位不知金、元两朝由哪个民族创建?本人认为,包括最近个别教育部门发言人的言论,诸如宋金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岳飞不是民族英雄”等说法,都属于缺乏历史知识,没有严格的历史科学方法的训练造成的。胡适先生曾经说过:“方法不同,训练不同,讨论是无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实用主义对待历史人物和事件,所产生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认为与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没有对话基础。其所谓从民族团结角度出发的论调,只能带来混淆是非的结果。

三是专家所谓的新见。目前,在史学研究领域不断听到一些新见。如“慈禧是真诚的改革家”、“袁世凯的真相”、 “文天祥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派”等等,举不胜举。在这种新见辈出潮流之下,有关岳飞研究也同样出现某些新见。例如,有人试图为秦桧做翻案文章,说秦桧不仅不是金朝奸细,而且, “秦桧再造南宋”。对史学界公认的:高宗和秦桧在杀害岳飞之后,所对金签订的屈辱的绍兴和议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新见。认为“它使大规模的战争得以停息,为南宋政权的休养生息、积蓄力量、报仇复国赢得了时间,在客观上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而进一步提出了“他们(指高宗、秦桧)实质与真正的抗战派并无两样”。由于这些新见出自所谓专家之手,对产生的社会的影响远比前两类人要大得多。对于上述观点,已有批评意见。本人也有专文论述,故在此不赘述。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都产生了众多的杰出人物。他们身上所反映出的民族精神、爱国精神都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遗产,任何借“与时俱进”为名,而随意曲解历史做法都将会被历史所淘汰。

【新三才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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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9 21: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专家”,就是靠揣摩“圣上”心意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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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9 23: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Blue"]“聖上”心意     聖上和許人也?
游戲人間:misdou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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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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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7: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喔~~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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