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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发商PK非洲“钉子户”:差点赔掉小命
和讯博客
非洲虽然摆脱殖民统治只有四五十年的时间,但他们继承了欧洲人留下的法律,非洲各国的法律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一些中国人去非洲前不了解非洲法律,到非洲后不遵守当地法律,遇到棘手事情不依法处理,不但为在非洲的商贸经营带来巨额亏损,也给中国这个五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1.抢当地人饭碗,屡遭驱逐
最近几年,外国驱逐中国商人事件时有发生,这主要是由中国人违反当地市场准入制度和劳工、移民法规造成的。2009年,俄罗斯和罗马尼亚等国强令关闭了一些中国人开办的市场,使中国商人损失惨重;同年,印度为中国人核发了58500份商务签证,其中有3000多名到印度的中国人被视为非法劳务而遭驱逐。在非洲的中国商人在也同样因各种不轨行为屡遭驱逐,更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中国大企业为降低雇工成本,把国内非特殊技术工种的劳工带到非洲,为此,经常遭到非洲各国移民、劳动和警方的打击和法律制裁。
我在非洲经常见中国人开的“黑店”,也就是没有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旅店、餐馆和商店,很多连个招牌也没有,大门紧闭,主要靠中国人的“口碑”招揽客人。我也遇到过不少在非洲摆地摊的中国人,开着辆旧皮卡,哪里有集市就到哪里摆摊卖服装和日用品,虽然也能维持生计,但这种经营模式着实不能给中国人的脸面增光,更主要的是,它违反了当地的相关法规。
2011年1月5日,坦桑尼亚工贸部副部长拉扎罗・尼亚兰都对首都一家繁华市场里做生意的中国商人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们在30天内全部离开,因为中国商人以投资的名义进入坦桑尼亚,然后开起了 “夫妻店”,侵占了本地人的就业机会。尼亚兰都气愤地说:“政府不会容忍以投资者身份进入我国的外国人最后变成小商贩或是擦鞋匠,这种工作我们当地居民完全可以胜任。”他还警告:“虽然有些人来自与我国关系密切的国家,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方面没有人情可言。”
非洲经济欠发达,劳动力供给充足,他们需要的是资金、技术及先进的管理经验,他们需要的是外国企业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任何非洲国家绝对不允许外国人到非洲摆地摊做小买卖。然而,还是有不少中国商人利用各种不正当的途径到非洲,在那里开起了“夫妻店”,抢了当地人的饭碗,这当然是不受非洲各国政府和人民欢迎的。
2.野蛮施工,纠纷不断
非洲现在大兴土木,中国企业通过超低价中标、中国政府的援助项目或中国政府提供的买方优惠贷款等方式拿到不少合同,占据了非洲建筑市场的相当比例的份额。同时,非洲过去的殖民宗主国欧盟国家也与非洲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非洲不少援助,其中不少援助项目是由欧盟国家的企业实施的。
在非洲,很容易区分哪个工地是中国人的项目,哪个工地是欧洲人的项目。通常,工地脏乱差的就是中国人的项目。我曾做过比较,中国人与欧洲人分别承包同一条道路上的一个标段,同时签订合同,同样的工期,中国人的项目往往比欧洲人的项目开工早,我们搞“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而欧洲人则是全标段科学运筹、整体策划。中国企业由于缺乏整体规划,仓促开工后乱象丛生,因为整个合同段的设计没出来,填方料和挖方料不能确定,设计一公里就施工一公里,用料和弃料无法计划,很难在短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找到填料场和弃料场,为了不影响工期,不得不沿路到处乱挖、乱倒,毁坏农田和住房,由此引起的纠纷和官司不断。欧洲人的项目一定要全盘精心规划,虽然开工较中国人的晚,一旦开工,则有条不紊,进度很快,最后,还是他们先完工。
再有,在非洲的不少中国人工地找不到安全标志牌,连自己的车辆在施工现场都不知道如何行驶,给当地居民的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例如,一中国建筑公司承包的在埃塞俄比亚一百多公里的项目上,几乎见不到一块安全标志牌,一次,一客运面包车冲到路基下,车主把这家中国公司告上了法庭,因为这家公司没有履行安全告知的义务,判这家公司赔偿车主12万比尔。
国际工程的各种合同文件都规定了施工时要保护自然生态,采取降尘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我在埃塞俄比亚工作期间,有一天要到阿姆哈拉州处理公务。车子开到修建中的公路上时,见一些车辆停在了用废轮胎、石头和木棍筑起的路障前,我急忙下车了解情况。原来,这里有家中国建筑公司在筑路,由于没有采取降尘措施,车辆通过这一路段时扬尘蔽日,严重危害着当地居民和牲畜的健康以及农作物的生长。在他们多次与这家中国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万般无奈采取了这一极端措施,阻止所有中国人的车辆通过。
3.不熟悉征地拆迁法,延误施工
前段时间,中铁建沙特麦加18公里的轻轨项目巨亏41亿,中铁建有关人员对此解释称,建筑工地地下管网和征地拆迁严重滞后,导致了工期紧张,增加了赶工成本。这种认识也普遍存在于在非洲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暴露了中国企业对合同和当地法律认识的不足。
我曾负责世界银行和非洲银行公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在埃塞俄比亚和喀麦隆近150公里的公路项目上,没有因征地拆迁影响到工程进度。我的体会是,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国有关征地拆迁的各种法律,让承包商提前申报用地计划。征地是项系统工程,需要试验、测量、设计、雇主、地方各级政府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协调配合。如在埃塞俄比亚世界银行的一个项目上,合同规定承包商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监理向雇主提出用地申请,《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第八款规定,政府征用私有财产用于公共目的时不得对该财产造成侵犯,并在支付了该财产所有人与该财产等值的补偿后方可使用。
由于不熟悉合同条件和当地法律,在非洲的一些中国公司屡屡因此遇到麻烦。在利比亚(专题)的一家中国建筑公司,由于没有提前申请用地,在施工中遇到了“钉子户”,他们自己绕开政府派人去找这家主人谈判,结果被人家拿着枪追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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