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何照新胡庆波 来源: 法律与生活
1000余张转账支票,5亿元非法套取的现金,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钱庄案令人唏嘘。
据办案人员分析,实际涉案金额远不止5亿元——这个数字是有完整证据链确认的账目,“实际交易额至少几十亿元”。
由于“套现”的收益一劳永逸,马甸邮币卡市场成为京城最大的地下钱庄。从导游拿回扣到包工头逃避劳务费用税收,原来似乎与普通百姓距离遥远的地下钱庄,已经悄然来到了你我身旁。
作为《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发生的第一起地下钱庄案件,涉案各方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地下钱庄的前世今生、业务范围以及危害性有哪些?法律专业人士给出了答案。
1.他们的“串支票”生意
——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钱庄案纪实
2012年7月30日,经营金额高达5亿元的地下钱庄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涉案的38名被告人中,有经营电话卡业务的个体商户,有企业高管,甚至连银行行长也被牵扯其中。在此之前,公众对被告人所涉嫌的非法经营罪并不熟知。此案的审理,为公众上了一堂“鲜活”的普法课。
地下钱庄的“庄主”
马甸邮币卡市场位于北京繁华的福丽特商业街上,是亚洲最大的邮币卡市场,主要经营邮票、钱币、电话卡以及古玩。一年以前,它的另一个隐蔽身份是——京城特大地下钱庄集散地。
黄凯生于1974年,是江西人。1992年,黄凯高中毕业后在家乡江西省南昌市做邮票生意。1998年至2001年期间,黄凯去上海做起了IC卡买卖。2002年,黄凯转战到了北京,在马甸邮币卡市场租下了摊位,做电话充值卡生意。而后,黄凯生意越做越大,他有了自己的房和车,并把家安在北京。
黄凯介绍说,经营电话充值卡业务,需要根据地区差价找到相对便宜的代理商进货。之后,再将这些卡销售给全国的下一级经销商,从中赚取差价。黄凯的摊位销售移动、联通、电信充值卡,卡的面值从10元至500元不等。黄凯透露,通常一张卡只能赚到3分钱到1元钱的利润。
由于电话充值卡批发利润薄,黄凯只能依靠走量获取更多的收入,他每天的进货量在7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因而,黄凯每天会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现金流。但最让他头疼的是,他的上一级电话卡充值代理商不收取现金,货款只能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这就意味着他每天早上必须把前一天卖出的巨额现金存入银行,才能确保第二天顺利进货。
为此,黄凯天天都要跑银行存款转账。通常情况下,黄凯在早上银行开门前就要去排队存款。由于银行清点、入账时间很长,每天几百万元的现金,银行为此要单开窗口接待他。因为黄凯存款当天存、当天转账,并不给银行创造业绩,银行职员对黄凯很反感。为此,黄凯没少受银行的“气”。这种处境,也让黄凯的同行们叫苦不迭。
2005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拿着转账支票直接找到黄凯“串支票”,即希望用支票兑换他手里的现金。对于黄凯来说,这可是件好事,他不用去银行存钱转账,省时省力不说,还能赚到一笔手续费。
黄凯供述称,“串支票”的手续费一般在0.5‰~1‰,相当于100万元收取500元~1000元的费用。相对于卖电话充值卡的微薄利润,“串支票”所得收益更为丰厚。“1张100元的卡最多赚一两毛钱,有时候拿货价钱偏高,为了维持和代理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即使明知赔钱也要进货。而且,每串100万元现金就有800元左右的纯收入。电话充值卡市场低迷的时候,‘串支票’的收入还能贴补销售充值卡的主业。”黄凯介绍“串支票”的好处。
黄凯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为套现创造了条件。当初,电话卡充值业务需要银行对公账户,黄凯便注册了公司。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陆续以家人及职员的名义注册了11家公司。为了规避跨行转账的繁琐程序,他还为这些公司办理了多家银行的对公账户,所有串现的支票都会打到黄凯的对公账户里。
黄凯说,他帮忙“串支票”给付现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金需求方将支票交付给他,他再将这张支票入到自己的公司账户内,扣除手续费之后直接给现金,通常这种方式的手续费比较高;另一种是现金需求方把支票入到自己的公司账户,然后通过转账方式转到黄凯公司账上,黄凯扣除手续费后将现金交给对方,或是转到对方的私人账户内。在本案中,黄凯的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占涉案总金额的40%。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1年4月,黄凯等38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为帮助实现北京儒意欣欣广告有限公司等70余家单位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内提取现金的目的,非法收受上述单位通过转账支票、电汇和网银转账的方式支付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后予以套现,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由于“串支票”的收益一劳永逸,马甸邮币卡市场成为京城最大的地下钱庄,市场里的8位个体商户接连成为地下钱庄的“庄主”,受审的其他30名被告人是为“串支票”牵线搭桥的“中间人”。
银行行长牵线“串钱”
今年48岁的孙洪海是广东发展银行广渠门支行行长。1987年,孙洪海大专毕业后到人民银行工作,一干就是10年。1997年,他投身广东发展银行。在此期间,孙洪海凭借自身努力自学完本科、研究生的课程。孙洪海也从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员,晋升到了现在行长的职位。
在银行工作过程中,孙洪海接触到不少客户。一次,孙洪海经过银行客户经理引荐认识了一位大客户杨斌(化名)。2011年4月,杨斌找到孙洪海,让他帮忙“串”400万元的现金。广东发展银行不能办理这项业务。对于大客户的请求,孙洪海不好直接推辞,就答应帮忙问问。
由此一来,孙洪海想到自己做钱币生意的另一位客户,他赶紧打电话询问对方能否帮上忙。果不其然,这位客户认识“串支票”的人,答复称可以为杨斌套现,但需要收取1‰的手续费。孙洪海把这个好消息回复给杨斌,并将这位客户提供的账号通过手机转发给了杨斌。随后,杨斌在广东发展银行办理了电汇。
孙洪海当时在银行分行开会,他让杨斌将回钱私人账号以短信方式发给他,他再转发给做钱币生意的那位客户。在短时间内,杨斌成功串得现金400万元。事后得知,这笔钱是通过黄凯和另一被告人套现的。对于此事,孙洪海解释说,他知道银行不能办理“串支票”的业务,银行也不许可公款私存,但他并不清楚套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法庭庭审结束后,孙洪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这么做并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帮客户的忙。他在银行业工作了25年,一直勤勤恳恳。作为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庭上受审,对他个人名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这起案件中,除孙洪海之外,还有来自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民生银行的4名银行职员受审。像黄凯这样的大额客户长期在银行办理资金存取业务,银行职员自然会留意这些人,希望他们办理更多的业务。一来二去,双方就了解各自所需。其他客户有套现的要求时,银行职员就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联系黄凯这样的“庄主”帮忙套现。在串钱的过程中,银行职员虽未从中收取手续费,但各家银行都有存款业务考核指标,而客户套现后必然会经银行存取钱,银行职员便可从中完成考核任务。
在黄凯看来,“串支票”是双赢的交易,没有侵害他人的权益。而对于银行职员来讲,他们只是帮忙,为的是完成业务考核指标。在公众的潜意识里,往往认为这种行为并不触及刑律。
2.地下钱庄为谁存在
1000余张转账支票,5亿元非法套取的现金,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钱庄案令人唏嘘。
据办案人员分析,实际涉案金额远不止5亿元——这个数字是有完整证据链确认的账目,“实际交易额至少要有几十亿元”。
可以想象,这几十亿元人民币的背后是胃口多么庞大的现金需求方。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地下钱庄庄主的“客户”到底是哪些人?他们又是怎么敲开了地下钱庄的大门呢?
建筑企业:发放工资雾里看花
在采访中,本刊记者发现,有据可查的73家地下钱庄客户中,一成以上为建筑行业的企业。他们用转账支票串现金的用途,如出一辙地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成立于1995年、连续6年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称号的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作为一家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工程项目较多,每日资金往来巨大,大量的农民工需要现金作为劳务报酬;然而,该企业的基本户工商银行亚运村支行营业部每天只能满足他们5万元的现金需求。所以,该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寻找现金兑换。
高某为北京某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28日,他从公司领取了3张转账支票共计1068万元,以3‰的手续费找地下钱庄的“庄主”兑换了现金,用于民工工资发放。“因为年底银行兑现来不及,工人回家心切,情绪不稳定,我担心工人闹事,给公司带来不好影响。”高某解释说。
除了以上两家企业外,北京某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几家建筑行业的企业单位均承认自己为了给工人发放工资而找地下钱庄兑换过百万元以上的现金。
据一位财务专业人士分析,建筑行业企业频频走向地下钱庄,一方面,确实是因为他们雇佣的工人大多是临时工,只能通过现金支付;另一方面,这些企业也不乏避税甚至逃税的嫌疑,当然,这需要税务机关彻查他们财务情况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其中一家已被检方确认为逃税的企业叫安徽某建筑安装劳务公司,该公司下属31个包工队,大概1.4万人,在北京、河北、山东、天津、内蒙古多地开展建筑劳务业务。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为规避纳税,安徽某建筑安装劳务公司将工人工资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联系到中间人,通过地下钱庄“串现”后给工人发放工资。“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我公司因为要付给公司下属的包工队民工工资,开出了总共212笔、共计1.1363亿元的工资款。这些工资款都是用我公司的账号开出的支票,分次交给公司下属包工队的工头,由各包工头发给每个包工队的民工。”在一份该企业送交法院的情况说明中这样写道。
据了解,因为高达1亿余元的涉案金额,安徽某建筑安装劳务公司成为本起案件中涉案数额最多的地下钱庄客户。
“正常情况下,只有公司缴纳相应税费后,银行才会将工人工资进行私户转账或支付现金。国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监督劳务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是,地下钱庄变现就可以让劳务公司脱离国家监管。”一位金融专业人士如此分析。
旅游行业:灰色收入亟待漂白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涉及北京著名中药老店同仁堂。据办案人员介绍,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北京同仁堂某药店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向地下钱庄北京账户汇款共计93笔,达3600余万元。
针对此事,北京同仁堂某药店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协调旅行团事务的小项表示,“这是我们药店支付给旅行团的咨询费用。领取支票的导游并不固定,都是境外旅行团联系的导游”。换句话说,这93笔支票全部是用于支付给境外旅行团的购物提成费用。对于涉案,小项觉得有些委屈:“导游拿我们的支票换现金这事跟我和我们药店没关系,我没有指使他们,我只是用支票给他们把钱结了,导游拿到支票怎么处理,谁让他们换现金的、他们怎么换的,我都不清楚。”
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些钱支付给领队和导游呢?
“这是旅行团的潜规则,如果我们不给,他们就不向客人推荐我们的产品。”在办案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