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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忆义和团杀戮教民:女性胸部被割 下体受创(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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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8 18: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义和团,又称义和拳。义和团运动又称“庚子事变”,是19世纪末中国发生的一场以“扶清灭洋”为口号,针对西方在华人士包括在华传教士及中国基督徒所进行大规模群众暴力运动。

核心提示:他在《拳匪闻见录》中描述说:“沿河所见,浮尸甚多,或无头,或四肢不全。妇人之尸,往往乳头割去,阴处受伤,男妇大小,怆形万状,不忍瞩目”



本文摘自:《1900,北京的春天有点乱》,作者:金满楼,出版:中国文史出版社

改名之后,义和拳在精神上获得了胜利,老百姓也由此得了便利,减少了损失,倒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事实上,义和拳在语言系统上有颇多令人忍俊不禁的“革新”,如柴萼在《庚辛纪事》中所载:“德宗(光绪皇帝)谓之一龙,礼王(世铎)、庆王(奕劻)谓之二虎(也有说奕劻和李鸿章的),百官谓之百羊,百姓年三十以上或与洋人相关者谓之二毛子,年四十以上或间接与洋人相关者谓之三毛子,洋人谓之鬼,洋钱谓之鬼钞,洋炮谓之鬼铳,洋枪谓之鬼杆,火药谓之散烟粉,铁路轨道谓之铁蜈蚣,机关车谓之铁牛,电线谓之千里杆,老妇谓之老寡妇,少艾谓之小媳妇,女阴谓之小妖洞,强奸谓之搅小妖洞”,甚至连“洋”也改成右边加个“火”字,意思为“水火左右交攻”。

在义和拳的眼中,就连光绪皇帝也不是好人,因为他在康有为的怂恿下背叛祖先,搞变法维新就是引进西方的那一套东西,这是义和拳所不能容忍的。王照在《山东行脚记》里记载了很多谣言,说他在山东莱州府一带游历时,听到的“街谈巷议,大抵不外‘天灭洋人’、‘李鸿章卖江山’、‘光绪爷奉教’、‘袁世凯造反’、‘康有为封六国圣人’之类”。很明显,这几个人都倾向西化与洋务而遭到义和拳的诋毁(流亡国外的康有为被封为“六国圣人”,意思是骂他做了汉奸卖国贼)。

物极必反。1900年6月16日(五月二十),义和拳在焚烧“老德记”西药房等洋货铺时,连带北京南城最繁华的大栅栏商业地区1800多家店铺和7000多间民房被焚,其火势之凶猛,连巍峨的正阳门城楼都被殃及,最终被烧毁坍塌。李希圣在《庚子国变记》中说,这次大火“焚正阳门外四千馀家,京师富商所集也,数百年精华尽矣。延及城阙,火光烛天,三日不灭。”仲芳氏则在《庚子记事》中记载:“及至延及旁处,团民不许扑救,仍令各家焚香,可保无虞,切勿自生慌扰。既至火势大发,不可挽救,而放火之团民,已趁乱逃遁矣。是以各铺户搬移不及,束手待焚,仅将账目抢护而已。”

在此事件后,很多人开始反思义和拳到底在干什么,譬如《庚子记事》的仲芳氏,他在书的前一部分中用肯定的语气记载义和拳的种种活动与传闻,但是大栅栏大火之后,仲芳氏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在文中指责义和拳造成了一场“从来未有之奇灾”,并由此认为“义和团如此凶横,是正耶,是邪耶,殊难揣测”;“若看其请神附体,张势作威,……焉有杀人放火之神灵乎?且焚烧大栅栏老德记一处之房,遂致漫延如此大火,何以法术无灵;以此而论,又似匪徒煽惑扰乱耳。”

对义和拳的此类行为,杨典诰也在《庚子大事记》中认为,义和拳“虽有法力,只可以倡乱,不足以成事。……闻者惊以为神术,遂开千古未有之奇祸……四月,保定有烧电杆,毁铁路之举。不知电杆,铁路乃国家营造者,既悬‘保清灭洋’之旗,而又烧焚公家之物,是直与国家为难,非乱民而何。……而老成谋国者,以为乱民不可恃,兵端不可开”。由此可见,当时头脑清醒的士绅仍为数不少。

在庚子年的那场浩劫中,华北地区的居民们都亲眼目睹了一场连续的野蛮杀戮的恐怖场景:开始是义和拳杀中国教民,其中也包含了极少数的外国传教士或洋人甚至外交官(日本书记官杉山彬和德国公使克林德);接着是清军与义和拳及其八国联军的相互攻击,义和拳与清军死伤惨重;最后是八国联军对义和拳乃至中国无辜平民不加区别的残酷报复。在这个酷烈的夏天,在三个连续的阶段中,天津附近河流中几乎每天都有死尸漂流,而且大多是无头或肢体不全者,有时候尸体甚至多到将河段拥堵。

据马士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统计,在庚子年这场以“排外”为主要特征的浩劫中,外国遇难者的数目仅为231人,而被杀的中国教民及无辜百姓,目前已经无法统计出具体数字。但根据中外各方的动辄数以百计乃至数以千计的记载来看,这个数字必然是外国遇难者的上百倍甚至是上千倍不止。据统计,仅山西一省就有5700余名教民被杀,而直隶、北京、天津的遇难人数更为巨大,如《庚子国变记》中的记载:“城中焚劫,火光蔽天,日夜不息,车夫小工,弃业从之。近邑无赖,纷趋都下,数十万人,横行都市。夙所不快,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杀人刀矛并下,肢体分裂。被害之家,婴儿未匝月亦毙之,惨无人理。”

作为当时华北的两个主要城市,北京和天津在涌入了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义和拳后,可以想象当时的社会秩序将是何等的混乱,而在这种无政府状态下的华北平原上,也可以同样想象出那些孤立的教民们当时所处的悲惨境地。在当年的7月中旬,某士大夫管鹤逃出天津,他在《拳匪闻见录》中描述说:“沿河所见,浮尸甚多,或无头,或四肢不全。妇人之尸,往往乳头割去,阴处受伤,男妇大小,怆形万状,不忍瞩目”,“气味恶臭,终日掩鼻”,“或谓此皆教民,为拳匪所杀,平人不敢过问也。”类似的记载还有很多,如刘孟扬在《天津拳匪变乱纪事》中说义和拳“杀人之法,一刀毙命者甚少,多用乱刀齐下,将尸剁碎,其杀戮之惨,较之凌迟处死为尤甚。”

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的,“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在群体中间,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义和拳不分青红皂白的杀害教民乃至无辜者,这就是一种得到充分宣泄的群体性暴戾,而这种暴戾在当时被赋予了“正义性”,在这段全面失控的特殊时期,这些施暴者因为人多势众甚至不需要承担责任(这点与66年后的“红卫兵浩劫”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法国大革命及其残酷性令勒庞得出一个结论,而这个结论同样可以适用于庚子年,这就是“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其行为主要看环境如何,它可以成为犯罪团体,也可以成为英雄主义团体”,正因为如此,“群体数量上的强大使它感到自己势不可挡,孤立的个人不可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但成为群体的一员后,足以让他产生杀人劫掠的念头并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结论同样可以适用于庚子年,这就是“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其行为主要看环境如何,它可以成为犯罪团体,也可以成为英雄主义团体”,正因为如此,“群体数量上的强大使它感到自己势不可挡,孤立的个人不可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但成为群体的一员后,足以让他产生杀人劫掠的念头并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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