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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感叹,中国梦其实就是贪官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李景强表示:“在清朝刘志军会被满门抄斩,在本朝只判死缓,而且只没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凡不是刘志军名下的财产都不会没收。有人说当官是高危职业,纯粹是胡说八道,只要当官为发财,就是一本万利的职业。进去是贪官,出来是大款,这是贪官层出不穷,越反越腐的根源。”网民“雾满拦江”嘲讽道:刘志军帮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自己才收了半个亿,绝对的高风亮节。还有374套房产、现金等,统统都是别人的。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他是人民好罪犯。网民“北京老关微博”则写道:刘志军被判什么不重要,敢不敢顺藤摸瓜,查出腐败的靠山,那才考验真正的态度。
贪污贿赂案件死刑的标准我们找不到它的底线了,越来越高了。
深圳律师范标文在7月8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像刘志军这样的都可以不判死刑,那中国的死刑制度就应该废除了,否则的话它就是专门为平民百姓而设的一个制度。如果这样判决的话,所有贪官都不用判死刑了。”
范标文告诉记者,依照中国法律规定,贪污40万以上就已被列为贪污数额巨大,可被判处死刑,但是,“现在这些年,贪污贿赂案件死刑的标准我们找不到它的底线了,越来越高了。”
有评论认为,中国从基层到顶层的许多官员透过权力所获利益都与刘志军比肩,因此不会将他判处死刑,既是物伤其类,也为自己留路。在缺乏权力制衡、媒体监督的情况下,任何反腐手段都不会奏效。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蔡咏梅7月8日也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在现有中共权力无法得到制衡,媒体缺少监督的情况下,任何反腐的方式都不会奏效。“现在的当政者,其实他们的家族,通过权力攫取的金钱也差不多相当于刘志军这个状况。我觉得他们现在已经不可能反腐了,因为真要反腐就是反自己。
第一就是他们意识到,如果真正反腐等于就是共产党下台,他们不会反的;第二,反腐等于就是要清算他们自己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以他也不会去反。他们之所以能够给他(刘志军)留下一条性命,其实还有点物伤其类,大家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你很倒楣,把你拿出来做牺牲品。”
刘志军能担任铁道部党组书记,正是江的大力提携。江泽民在1992年-2005年期间一直控制中国权力中枢,正是在江泽民管事期间,刘志军在2002年任铁道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次年成为铁道部长,也因为此,铁道部被认为是江泽民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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