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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在翻译中遗失的名著经典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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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00: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來源:360doc個人圖書館


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包括托尔斯泰、卡夫卡、普鲁斯特都没有用英文写作,但他们的书在英语国家都很畅销。而他们的作品有一些地方并不那么容易准确地翻译出来,英文读者因此错过了不少名著的重要情节。
10.《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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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精彩的开场白本身就是一种技巧,像“叫我以实玛利”、“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样的句子,几乎和包含这些句子的小说本身一样出名。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场白却不是这样的。从英文来看,它只是简单地写着:“我习惯早睡有很长时间了”。作为一部150万字鸿篇巨著的开篇语,这句话并不震撼人心。但是问题在于法语并不能简单地直译。原文是这样开始的:“Longtemps, je me suis couche de bonne heure.”遗憾的是,对于我们这些不会讲法语的人来说,他所写的法语在英语中缺乏相对应的时态。普鲁斯特原先的句子告诉我们他是在谈论一个发生在过去的动作,但它的影响持续到现在,而英文翻译版本却只是告诉我们一个他以前的习惯。还有“longtemps”这个词,对于法国读者来说,它有一点虚构的性质,就像我们用这样的句子开始讲述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最后, bonne heure听起来很像bonheur或者“happiness”。法国读者能立即联想到古老的神话,幸福的概念以及时间的流逝。相比之下,英文读者除了了解到某人讨厌熬夜外就没有其余的念想了。
9.《贝奥武夫》中角色的名字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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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最早的方言史诗《贝奥武夫》是一部关于斯堪的纳维亚英雄贝奥武夫对抗可怕妖怪的英勇事迹。这部史诗用古英文写就,在今天看来,要读懂它相当困难,除非你借助翻译书或是你有学习一门消失已久语言的渴望。虽然现代英语可以保留诗的节律,却不知道如何翻译书中人物的名字。在最初,他们给故事赋予了新的含义。“贝奥武夫”这个名字本身就意义重大。从字面上,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蜜蜂的狼”——这个句子看起来毫无意义,除非你意识到“狼”还有“敌人”的意思。“Bee-foe”是一种北欧熊的昵称,这一昵称源自它们袭击蜂巢蜂蜜的习惯。贝奥武夫这个名字就是为了让我们联想狼和熊的形象,以此表明我们的英雄是书中角色里最具男子气概的。其它的一些名字则展示人物形象或提示人物的最终命运。一位顽固的女王被称为“权力”(Thryth),而她睿智的对手则被称为“反射”(Hygd)。甚至有一个最终被怪物glof(liar)杀害的角色叫做“手套”(Hondsico),只有你同时掌握古英语和现代英语,才有可能理解这个出人意料的伏笔。
8.《词的守卫者》中出人意料的强奸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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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差异和语言都是翻译的绊脚石。在卡马拉·莱《词的守卫者》里就有这么一个例子。这本书是围绕着同一简单构架的几内亚史诗故事的集合,描述了马汉·孔·法塔的故事,他的妻子莎科隆拒绝和他圆房。为此,法塔威胁着要割开她的喉咙,并在用刀威胁并强奸了她,而最后新娘重新爱上了法塔。对于大部分母语是英语的读者,只有一种方式可以理解这种场景:法塔通过威逼利诱强奸了莎科隆。然而,这似乎并不是作者所想要的效果。作家安·摩根的看法是,该个场景原本是打算从象征角度来演绎。几内亚的读者们会将这一场景看作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常用隐喻。
7.《伊利亚特》的韵律唤醒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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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洛伊战争故事是从一群希腊水手的角度讲述的,在今天,《伊利亚特》被当作是最早的西方文学作品。作为自然界的实体与隐喻的来源,海洋在这个故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影响了这首诗的创作。在古希腊, 大声朗读某些特定的段落是为了模仿大海的韵律。在书里第13讲的795-800行里,第一,第三,第五和第六行的最后一个字都是以《纽约客》所称的液体“l”的声音结尾的。”这些声音是为了让人联想起翻滚的波浪,而重复着“p-ll“的声音模式则代表海浪拍打着海滩。此外,两个形容词在第四行以重复彼此辅音的方式来复刻真实的海浪声。更为精妙的是,最后两行运用了反复的手法,象征着成排的特洛伊战士将在海滩上被敌人消灭。这是一部让人叹为观止的作品,虽然英语也可以利用一些既能表达出涵义又可以复制荷马时代压头韵手法的词语再现某些声音,但它几乎不可能被准确地翻译。所以,除非你有时间学习古希腊语,不然你将永远错失《伊利亚特》最不可思议的部分。
6. 阿斯基亚·穆罕默德之史诗不写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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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研究者将这篇尼日尔最伟大的口头史诗之一翻译成英语。他们用两个晚上记录在萨加村雇佣的当地“格里奥”(说故事的人)陈述的故事,然后花了十年时间把他的故事转录到了纸上。最后阿斯基亚·穆罕默德之史诗成了尼日尔等级文化的一个重要贡献。令人伤心的是,如果你想要体会这部史诗所有的荣耀,你就不得不去雇一个格里奥来学习当地行话,因为史诗不写在纸上。对于记录发起人而言,尼日尔格里奥故事中对声音的使用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听众而言,格里奥的故事中有很多词是不熟悉的,于是给其故事制造声音和节奏就显得比真实的内容更为重要。故事的本身已经相当流畅,要把一个限定的版本转录成英语几乎是不可能的。根据记录史诗团队的领导托马斯·黑尔所说,格里奥的每一个故事都有很多版本,为了让西方研究者更容易读懂,只能对这些版本不断地进行修改。记录阿斯基亚·穆罕默德之史诗是真实传说的一个简单缩影,任何尼日尔之外的人都是不可能经历的。
5.《吉尔伽美什》的首行有几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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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前写就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是文学史上最早的巨著之一,它是在伊拉克燃烧沙漠底下被发现的。现在已知有两个不一样的版本的存在,而最著名的版本(被认为是标准版本)以一句“看见深处的他”开篇。像这样的诗篇只是原始标准巴比伦语言中的一个小象征。《吉尔伽美什》描写的是一个大国国王的传说,他追求不朽却以死亡告终。因此,“深处”这个词呈现了很多含义。翻译者认为诗篇开头可以译为“看见深处的他”、“看见深渊的他”(例如,死亡),或者“看见Ea(隐藏的宇宙领域,跟地域的概念相似)的他”。它甚至可以被理解为吉尔伽美什获得了一个对宇宙更高的精神诠释,或者在诗中预示吉尔伽美什坠入一个神圣的地下海洋的时刻。多亏了将标准巴比伦语翻译成英语过程中遇到的这些困难,作者在诗篇开头想要表达的意思现在仍然是一个激励着大家激烈讨论的话题。然而,每个人都同意的一点是:那句话的涵义已经在翻译过程中遗失了。
4.卡夫卡的《变形记》不仅仅是关于一只昆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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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发表于1915年,是卡夫卡最伟大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描述了格里高尔萨姆沙(Gregor Samsa)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的荒诞情节。这一抽象的构想激发了许多创作灵感,从奥斯卡获奖电影到《辛普森一家》的讽刺喜剧等,但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原始德语中,卡夫卡使用的Ungeziefer(虫)这一术语并不仅仅是指一只昆虫。首先,它并不是只有“虫”的意思。Ungeziefer这个词可以表示日常中的任何一种害虫,无论是六条腿的还是只有四条腿的。这个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来源:在中古高地德语中,它的字面意思是“不适合祭献的生物。”然而,最重要的一点可能是,Ungeziefer的暗含的意思完全不能通过英语表达出来。Slate 杂志认为“Ungeziefer”是一个极其隐晦的词语,指某个房子里面令人反感的东西,而人类作为旁观者透过眼睛可以洞悉它们的可恶之处。我们可以把开头第一句话理解为:格里高尔萨姆沙醒来发现如今人们把他视为比蟑螂还要恶心的东西。这让读者真切感受那个视犹太人如害虫的时代,可以把故事解读为一个关于不治之症的隐喻进而到卡夫卡的犹太人身份的反映。
3.《战争与和平》精确的译文没有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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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译者在把作品翻译成英文时会致力把作者的本意和词语的节奏都表现出来。然而,这对于《战争与和平》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完全忠于托尔斯泰原著的英文译本会有很多重复的词语,以至于大多数读者可能会觉得这本书根本不值一读。而对于俄文读者,重复使用同一个形容词是这本书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一段关于一个肥胖农夫的著名描述中,“滚圆的”这个词在一个句子中出现了五次。而这并非个案,还有单句使用了六次“哭”这个词的情况。《战争与和平》中常常会不断重复一个词,因而纳博科夫(Nabokov)认为这些词正是读懂托尔斯泰的哲学思想的关键。对于英文版的读者而言,译者努力体现重复的结构反而会让情节显得累赘拖沓,我们在俄文中反复地读到“滚圆的”这个词可能觉得富有诗意,但在英文中却会显得格格不入。另一个问题则是出现在托尔斯泰对语言的喜爱上。《战争与和平》第一段是用法语写的,总体上来说,这部书中的法语段落足以满足这篇小说的需要。书中还有一部分是用意大利语,俄语,甚至是英语写的,托尔斯泰经常在句子间更替使用这些语言。如果保留了这一特征会使这本书的读者限制在通晓多种语言的人和学术界人士,因此,大部分翻译者会觉得这个问题不胜其烦。
2.《约翰福音》的重要片段只能在希腊原著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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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Gospel of John)里有许多经典的片段,其中有一个尤为重要:耶稣三次询问彼得是否爱他。这个片段对我们理解彼得和基督的关系意义重大。可惜,我们只能在希腊原著中才能体会它的真正内涵。古希腊语不像现代英语,它有许多关于“爱”的表达,如:“厄洛斯”(Eros,性爱)、“费力轭”(Philia,友爱)、“爱加哺”(Agape,圣爱)。《约翰福音》里,耶稣特地问了彼得两次是否能够对他满怀圣爱,但彼得后来否认自己认识耶稣,称自己对耶稣只有友爱。当耶稣问彼得第三次是否爱他的时候,选择什么样的“爱”来表达就更加重要了。这一次,耶稣没有问彼得能否无私地爱他,而是屈尊迁就彼特,问他是否对自己充满友爱。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彼特在第三次被问时遭到了报应。耶稣用不同含义的词询问,目的就是告诉彼得:他的奉献是有限的。对于《约翰福音》原著的读者而言,这个片段十分关键。在英文版的《约翰福音》中,这一情节读起来就像是因为彼得听力不好,耶稣才重复问他两次。
1.《芬尼根的守灵夜》快把翻译逼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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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根的守灵夜》是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的最后一部小说,有些人认为这是文坛的里程碑,而有些人认为这部小说写得混乱,让人费解。即使这部小说理论上是用英语写的,但内容却像天书一样晦涩难懂,下面是一个经典句子:曾在困窘的墙上(wallstrait)的老鲑鱼掉了下来(嘭啪嘭啪嘭啪哒啦雷轰隆倾盆汹涌喀啦啦雷霆喀哈轰轰隆嗒咔啊啊霹雳轰隆隆咪呐雷隆隆雷轰隆隆倾泄嘣隆隆打雷通哪啊傻瓜雷隆隆霆隆隆通雷轰隆隆通雷咯啊啊雷轰轰哪哇瓦啦纳雷噼啪响嗡通轰轰隆勋章噔噔通唿唿轰通喀啦)这事儿一大早就在床上传了开来,之后经由所有的基督教游吟诗人代代相传。编辑的笔记上写着:我们不得不加上连字符,才使得如此长的词能够形象生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虽然这些词看起来像一些废话,其实不然,他们都是有典故的。例如,由一长窜的字母组成的单词“gharaghtak”,它指的是印度斯坦语中的雷声,旨在表示狂暴和喧闹的意思。困窘的墙(wallstrait)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华尔街(Wall Street),二是指危机中困难重重,意指1929年的华尔街股灾。这些隐藏的含义再加上不同的语言夹杂在文字当中,简直要把翻译给逼疯了。我们并没有夸大它的翻译难度,因为事实就是这样。戴从容花了八年时间才翻了这本书的三分之一。用她的话来说,她是“为译消得人憔悴”。法语版的翻译耗尽了译者30年的光阴,日语版的第一个译者失踪了,第二个译者神经出了毛病。相对顺利的波兰语版本翻译也用了整整十年,最后译者还说翻译这本书就是在浪费光阴,一如无休止的家庭争吵。如此难懂的一本书,花了乔伊斯14年的时间才写完也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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