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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明慧網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中國大陸已有數萬名法輪功學員向中國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頭目、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並提交了相關法律文書和證據。加入訴江大潮的人數正在不斷增加中。
中共當局的相關部門通過《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該《意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意見》要求「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案件,法院必須依法受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撓法院受理案件。」《意見》還稱:「發現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新西蘭人權律師凱瑞•高爾
對此,新西蘭人權律師凱瑞•高爾表達了他的看法。高爾先生表示:「這些刑事控告書是控告江澤民從1999年7月20日起發起、命令,並鼓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殘酷迫害。作為一名律師,我在法律上幫助了一些法輪功學員準備控告書。因為這是一個人權問題,我們應該都關注人權,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所遭受侵犯人權和迫害令人震驚。
據我了解一些控告書投遞後,中國當局很快提供了收到法輪功學員投訴的正式承認。這是非常好的開始。因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宣布所有投訴都應該被接受,有關單位應承認並儘快採取行動。因此,法輪功學員應該利用這個機會的優勢。那些曾經修煉法輪功,但是因為這場迫害而放棄了他們的信仰的人,也應該考慮這個機會去控告江澤民,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居住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也應該考慮對江澤民提出刑事指控。他們中許多人已經遭受本地的中使領館的網站和多方面的誹謗,在某些情況下,有些法輪功學員還遭受中國使領館官員的威脅行為。這意味著西方法輪功學員也有理由控告。
遞交刑事控告將有助於中共官員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強有力的刑事控告和法律論據後,他們所依據的大量事實,會使中共官員識破中共對法輪大法造假宣傳。
在這些控告書裏,江澤民被控告的特別重要一個罪行是違反《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因為江的意圖是在中國消滅法輪大法。這意味著,江打算要消除一切法輪大法修煉者。江除了違反《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還有《反酷刑公約》,和《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法多項條約。江澤民的迫害還違反了中國憲法的各項規定,以及中國刑法的許多部份。江應被追究違反國際法和中共國家法的刑事責任。
這些刑事控告書裏面所陳述的每一個迫害的詳細事實,會讓法輪大法的真相傳播,同時會給中國社會帶來顯著變化,也希望能幫助多年遭受造假宣傳的中國人民能看穿謊言。」
高爾先生最後說:訴江大潮預示人類將迎接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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