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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官商勾结祸国殃民

热度 1已有 1544 次阅读2013-10-22 19:19 | 浦东新区, 上海市

我的母亲李桂荣

 

一、官商勾结贪污腐败、徇私舞弊使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本人李桂荣、年龄73岁、女(党龄近40年、袁春生母亲),原合法房产座落在上海浦东新区北洋泾路贾家角37号甲,房屋是一幢独立的复式二层楼私宅,无任何手续遭暴力强拆。2002年浦东新区政府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势,官商勾结假借旧区改造为名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在无任何合法的审批手续情况下由浦东新区土地管理局以划拨用地的性质,无偿获得将本动迁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拱手相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从政府相关信息了解到本基地是根据沪建城(2001)68号文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68号文”的全称为《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施行办法》本文第一条中的“在动迁安置上,实现以异地实物安置为主向,鼓励原地有偿回搬和多种安置方式并存转变”;什么叫鼓励?就是鼓动居民回搬!经了解居民没有一户能享受原址回搬的待遇,至今,该地块草木丛生,未见一幢楼。

二、官商勾结违法违规丧尽天良

本地块由上海中房滨江房产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房动迁公司拆迁,20029月,中房动迁组逼本人签约了事,由于本人拒签却遭来砸门窗、断水电、恐吓骚扰,多次求助“110”却得不到及时帮助。2003128春节前,本人因遭威逼恐吓,心脏病突发被送医院抢救时,家中的所有财产被抢一空,房屋被灭失。本人拒签的原因是:首先动迁人未严格执行以宪法为核心的诸多法律规定实施动迁,而是胁迫本人按他们所指定的“操作口径”实施。将女儿袁春生(户主)等人不作安置对象,如何能签约?结果动迁人丧心病狂地对本户采取威逼、断水断电、砸门窗、恐吓骚扰,最后实施法西斯手段将本户财物抢走、房屋灭失。浦东新区政府非但不行使自己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反而纵容利益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综上所述,对本户实施的偷盗抢劫暴力拆迁行为属违法行为。遭违法动迁至今全家身心已受到严重伤害(女儿袁春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多次、关黑监狱等)。可是浦东新区政府为了利益集团利益,根本就没有组织调解,很明显强拆程序违法,同时也彰显了行政权力对于民事关系的强势介入,缺失公正、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其对法治社会的冀期。

 

 控告人:李桂荣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906501

                                            邮编:200129      电话:1381825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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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百家争鸣 2014-2-9 09:55
打倒共­产党,还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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