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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苦 追念伟大的爱国者--天津医学院脑外科李宝光教授 (二之一) ... ...

已有 599 次阅读2014-7-31 22:41 |个人分类:人物

憶苦   追念伟大的爱国者--天津医学院脑外科李宝光教授 (二之一)  


 1916年李宝光教授出生於加拿大,女皇大学(Queen’s University)医学院毕业,曾任职英国理兹大学(Leeds University)医学院,为脑外科主刀。1950年中共卫生部长李德全访英,面邀宝光教授回中国大陆服务。出於热爰祖国,宝光教授慨然应允,并於1950年在天津医学院附属医院即天津市总医院创建中国大陆第一个专业脑外科,任科主任,副主任是北京协和医学院毕业的赵医生。

 但国内没有所需的脑外科器械和设备,必须到国外去买,而当年正值抗美援朝,大陆被封锁禁运,购买器械非宝光教授自己去不行。因为他知道该买什么,而且持加拿大护照,通行无阻。天津市长黄敬特别支持,批准他携持可兑换现金的支票三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七万多。大夫向黄市长说,我在国内没有亲友,你让我带这么大的款项,谁来作保呢?市长说,你是爱国才回来的,你大胆的安心采购吧,我相信你。两个多月後,李教授从欧洲采购顺利归来。

期间跑遍了瑞典、瑞士、意大利、西德、英国等地,买了手术器械、脑电图仪、脑外科专用的X光机等。在瑞典,他找到了斯德哥尔摩脑外科专科医院的一位熟悉的教授,在人家的邦助下,才能向当地器材公司特定了两套开颅器械,没人家邦忙,你有钱我不卖。他还向该院索取了几百张颅脑造影的X光片,这对临床和教学是必不可缺的,非常有用,你花多少钱,也没办法买到,而且也没地方卖。脑电图仪、专用X光机是在英国买的,也托了宝光教授原单位(理兹大学医学院)的老同事邦忙。买到後又不让出境,老同事又邦忙到伦敦贸易局缴钱领了出口证。这才以加拿大藉李宝光的名义向回运,如果用中国大陆单位的名义,一路上随时随地都会被没收,当年,中共在国际上形像很坏,是联合国的敌人。在欧洲购买期间,教授每次都尽量亲身携带些仪器或器械上下飞机,惟恐损坏,东西很重但还要装出很轻的样子以免被查超重。回程运抵香港时,港英当局曾来人欲检查他和仪器,教授出示加国护照加以拒绝,港英人员道歉而退。之後,由新华社社长黄作梅协助运往广卅而转至天津。

 宝光教授非常敬业,凡属急症重症,都积极负责争先处理,不计个人得失,不挑选病人,不考虑该病种死亡率高低,这和科内的其他医生挑轻争易形成鲜明对比。除临床工作和手术之外,他还要为医学生讲课,兼顾脑外科手术室的施工。中共卫生部还委托天津医学院主办脑外科进修班,培训全国各地资深外科医生脑外科技术,由宝光教授主讲,半年一期,共办了三期。临床及教学成绩斐然,例如一位印尼华侨陈任钧先生,患颈椎瘤,北京协和医院考虑转苏俄作手术,後转来天津市总医院脑外科,经宝光教授等手术後,三十多年生活和工作一直健康正常。

宝光教授生活简朴,一心扑在工作上,时常以办公室为家,办公室内的洗澡间有一大瑭瓷澡盆,他把一具解剖用的尸体放在其中,一有时间就作尸体解剖,勤学苦练,温故而知新。1953年和金玉仙大夫结婚,翌年得一千金。金大夫原在同济大学医学院卫生系工作,温柔美丽,心地特善,是一对很美满的天成佳偶,生活很幸福快乐。

然而,好景不常,大祸突然从天而降。19545月的一天下午,怀着孕的金大夫突然被天津市总医院叫到院长办公室接受询问,来询问的人是总医院院长李盛礼,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万福恩,和孔某等人。他们要金大夫证实,宝光教授有没有下列三罪名

.    李宝光冒充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假报学历、冒充专家。

.    出国购买器械贪污。

.    手术中有医疗事故。

金大夫丝毫不知,宝光教授则被隔离审察。195491日上午8时,宝光教授因上述罪名” 被捕,家中被彻底清抄,并被判七年徒刑。教授不服,多次上诉,全等於零。1956年天津市在文化宫举办肃反运动成果展览会,罗列许多反革命案例,李宝光的名字、照片和事端也列其中,莫名其妙地又变成反革命了。中共卫生部同时也通报全国指出,李宝光连一个普通医生的基本知识都没有,在国外根本不是医生,是个扫地工。是个政治骗子。

 行文至此,就不得不说些话了,究竟谁是骗子。1950年宝光教授并没有向你李德全行骗,也没有乞求回中共大陆,而且根本没有任何可能扯上诺奖的事,只是因为热爱祖国,才被你(中共卫生部长李德全)骗回中国大陆。你李德全才是个名附其实的政治骗子,因为:

1.       你向宝光教授说教,把人家从英国高水平的医院骗回中共大陆。说大陆这么好那么好,结果却截然相反,而是宝光教授实实在在的大监狱。.

2.       教授是正式医学院毕业的,在英国著名大学工作,无论在国外职称髙低,至少是个能开刀的脑外科医生,起码相当於中共大陆的主治医师。有文凭等文件为据。怎么是个扫地工呢!你这个部长是怎么当的,满口胡言,怎么有资格执政呢!

3.       英国从来就没有让大夫去扫地的荒唐事,这种邪了门的事只是在中国大陆才有,不仅扫地还扫厕所,而且不是累死就是打死,1949-1976这样死的高级医生还少嘛!

4.       既然你们说他是扫地工,为什么你把扫地工请来作脑外科手术,你这岂不是故意存心害人嘛!

5.       把人家骗来,如不满意,可予解聘放回,为什么编罪判刑,最後置人於死地?道德落差怎么这么巨大!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这样!

冒充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1.       宝光教授在欧美求学和工作,当然熟悉诺奖是向全球公布的,至少在学术界普遍知道获奖者的名字,教授万不会傻到冒充的地步。

2.       如果冒充,宝光教授在见到中共卫生部长李德全时,必然应首先提及曾获此奖。到天津医学院报到时必然会上缴注明曾获诺奖的履历,天津医学院院长朱宪彝当然必应该一清二楚。宝光教授怎么可能在正式会见负责人时不说,过了儿个月或两三年之後才去冒充呢!

3.       事情的经过原来是这祥:

教授来到了香港,遇到友人左维明医生,左医生曾任国府广东省卫生厅厅长,言谈间问宝光教授去欧洲干什么,并说,外面传言你去欧洲为中共办件要紧的事,香港这地方复杂,你要小心啊!教授听了着实惊慌,立即找友人黄文医生和新华社社长黄作梅商量:我携带三万美元,持加拿大护照,去和中国无邦交的国家办事,传出去对我不利。如果对方认为这是犯罪行为,这些公款必然没收。我如何向中国政府交待,如何向黄市长交待?而且万一被坏人知道我有巨款,遭到抡劫,我的人身安全和公款丢失又如何是好?几个人听了之後想了个对策,黄作梅社长说,这样吧!你就对别人说到欧洲瑞典领取诺贝尔奖金,开个玩笑。另外,无事不要外出,不要一个人上街。

   宝光教授想,这样也好,只是个玩笑,,而且只是在香港搪塞一下人们的询问而己。诺奖是国际奖,闻名於世,自己不会拿它干任何事。他那里会想到,这个玩笑後来竟带给他杀身之祸。那时左医生几乎天天去宝光教授住处,而且反复不断地劝他不要去欧洲为中共办事,这是很危险的。教授不愿实说,随便应付了一句是去瑞典领诺贝尔奖金。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过了两天就有两个小报的记者来采访,亲共的新晚报和亲国民党的新生晚报。当时正好有宝光教授的同学林宽宇在座,林和记者们谈了话,宝光教授则只谈了些对中国大陆的良好印象,领诺奖的事也只是顾左右而言他,避免正面回答。但是次日,两小报即行报导。

教授采购完回经香港时,又见了左维明,他说,你走後领诺奖的错误报导闹得很凶,不过不久两报就更正了。宝光则说,其实我是去欧旅游,领诺奖只是和你开个玩笑 回津之前,黄作梅社长宴请宝光教授,席间黄说,关於领诺贝尔奖金的事回去後不要再向别人提了。看来,黄社长出的主意,只能是心血来潮,即刻的想法,不可能是故意设下的陷阱让教授往里跳。左医生劝教授别为中共办事,无非是不让教授邦中共壮大,也可能怕反共势力伤及老友。总之,香港的这两种势力都不像有陷害教授的意图,诺奖的事在香港实际上己经自行消灭。

宝光教授回津全心全力投入工作,此事早己置之脑後。谁也不会想到这件事竟然害了他一辈子,一直到死。按理说,给教授判刑前,应先找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黄作梅了解原委,那就不致于把开玩笑认真成为真事了。估计没有找,或者黄作梅反而揭发冒充为实,这就不好说了,因为党官们基本上全没人性,什么坏事都作得出来,无法信赖。

所谓冒充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是个彻底的大冤案:(1)它是中共的代表,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黄作梅设计的。(2)目的是瑭塞别有用心人的关切,以保证为中共的采购平安顺利地完成。(3) 宝光教授只向多事人信口提过一回,没有再借题发挥,更没有向任何人宣示,或进行诈骗等,(4) 两晚报均己更正。(5) 香港的党代表黄作梅己经表示回大陆後不要再提了。结果原单位天津医学院反而中了魔,死咬不放,罗织罪名,把一片赤诚之心的宝光教授,打成骗子。人家放弃高薪和优越生活,回祖国效力而且不辞辛苦和危险的到国外奔波,反而被毁了一辈子还波及妻儿老小,多冤啊!有这样残暴的暴君,你干嘛要回中共大陆啊!

 “出国采购有贪污行为

1.       宝光教授在英国,工资很高而且生活优越,如果为了钱他绝不会回中国大陆,是赤诚的爱国心把自己给毁了。

2.       如果为了钱,教授犯不着贪污,手持加国护照,带着三万美元逃之夭夭,你就是在普天之下广布天罗地网,满街便衣特务也等於零,因为当时国际上根本就不承认你!

3.       宝光教授在欧买器械,只能用他私人的名义。用单位的名义买,人家根本不卖而且还不许运,因为中国大陆与联合国为敌,所去欧洲各国全都封锁禁运。回国报销时,只能上缴私人定货单作为发票来报销。医学院的李汉瑞按单验收,认为有差额,实际上那是花的小费,罚宝光教授人民币3000元,折合一千多美元,算是贪污罚款。

4.       在欧采购,很多地方是花了小费才能办成事的,小费根本没发票,而且中共大陆的人们和官方认为给小费是对劳动人民的侮辱,这就没法讲理了。而欧美各国,在餐馆、旅馆和出租车等处要铁定的按常规给服务员小费。再者,你求老同事老朋友邦助买器械仪器,总不能不餐叙吧,能让对方买单和给小费嘛!还有,公差出国,每天都应有补助,为什么宝光教授就没有补助呢?替你买东西,不但没公差补助,反而还替你给小费,而且按贪污罚款论罪,天下有这么不讲理的嘛!有!那就是斗争地主,抡了财产还杀人,而且恶及子孙后代,比土匪可残酷狠毒万万倍了。

5.  买设备中间人有权提成,也就是你买设备还要给经办人佣金,特别是你必须用我的加国护照才能买得到,否则白跑一趟。除了提成之外,你还必须偿付用我护照的钱,至少应双倍提成。假设提成金为成交额的10%,你最少应给我20%,也就是你三万美元的交易,你至少应付我6000美元。是你该我钱,不是我贪污,你不但分文不给,反而诬我贪污,而且强夺我3000人民币,大伤天理,你才有罪,赖帐罪,抡夺罪。

 “医疗事故

宝光教授对所提出来的医疗事故案例一一作了分析说明,认为没有医疗事故,因为:(1) 所述死亡各案并无手术操作的失误。(2) 脑外科死亡率不能和普通外科的死亡率相比。(3) 宝光教授病例的32%死亡率没有超过国际上的数字。(4) 中国大陆当年尚无脑外科死亡率的统计,不应由几个人自行下结论。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天津市总医院的人员进行,包括脑外科副主任,泌尿外科主任,内分泌学专家朱宪彝,和天津市卫生局局长。他们的结论认为:有严重医疗事故,不懂装懂,手术粗暴,玩忽人命。中共卫生部也曾另派外科学家吴阶平来津调查,他认为宝光教授脑外科手术定位准确,有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缺点是作了些力所不及的手术。吴阶平的意见未被采纳,仍按总医院的决定处理。

在健全的法治下,凡是涉及罪与罚的事,其调查、审判、技术鉴定都必须由异地单位与当事人毫无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处理,也就是应由北京、上海、或广州等地的医学及政法系统的人员调查裁决。而宝光教授的事,天津医学院总医院既是原告同时又是裁决者和鉴定者,这属于非法,根本很不公道。因为原告和被告多年在一起,难免锅边不碰马勺,借机泄私愤图报复是个必然。所以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无效,应废除。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年给人判刑都是单位的头头们说了算,无所谓鉴定不鉴定,宝光教授的事走个鉴定形式,当然与他的外国国藉有关。

宝光教授,您爱国干什么?国爱您吗?!放着幸福不要,您回来干什么?!辛辛苦苦跑遍欧洲,求这求那,省这省那,结果是大狱侍候。冤不冤!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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