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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7: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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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与孤独——思想者的网路卮言061
社会科学基本认知技术——“价值中立”观念浅释
在与春秋风先生交流时,我发现了我们的一个重要的分歧就在于——对价值中立的理解的不同。因为对现代社会科学这一基本的认知方法,当被作为一个观念表征出来的时候,所面临的理解要远远少于对他的误解,对这个观念作一点厘清与梳理确实是必要的。这也是现代社会科学诸多核心观念,在中国需要得到更多大众的理解和传承,并最终成为一种影响深远的观念而成为大众的常识,让中国转型为公民社会,这在认知层面的启蒙,其实是必须先行一步的。
韦伯在“当学术成为志业”里第一次明确提出价值中立的思考视角,当然在此以前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都有相当发展,这种价值中立的认知视角已经在无形中被很多学者运用,韦伯只是把这种认知技术抽象出来并具体命名而已……
人类的价值视角无所不在。这是因为人类生存在这个星球上时,他们需要厘清这个世界里无数的事物与他们的关系。存在三种基本的关系:对人类有利、对人类有害、无利也无害的事物。
人类会通过这样的关系对事物排序:有利的处在人类世界的价值高端,有害的处在人类世界的价值低端,无利又无害的事物居中。
这里需要理解的一个视角是:这是人为价值序列而不是自然本身的价值序列。比方说莠草乱良——指导的是那些影响作物生长的草在人类世界称为莠草,而人类有食用价值的草称为良草。自然界里这二种草是自然生长的,无所谓莠或良——但人类根据自身的需求产生了价值判断——莠或良的判断。
当你观察自然界的任何事物时,你都会有价值的视角:山水、草木、沙石、花草虫鱼……
除了对自然事物的价值排序外,人类还需要建立一个秩序的社会。他们的价值视角将切入人类的行为:你会发现——任何人类的行为都会纳入人类的价值判断。比方说读书、工作、行走、开车、喝酒、穿衣……人们会对你的任何行为做出价值判断。这种判断依赖人类世界将个体的行为纳入有序的需要。这个判断里道德判断是最重要的视角!即与对自然界存在的物质进行价值排序一样,人类将根据个体行为对合作体有利和不利的程度,对行为的价值进行排序。这种对人类个体行为价值排序的普遍技术就是人类的道德观念。
这个人背后说人坏话——这个人不好。
这个孩子十二点还在读书呢——小伙子有出息。
他的营销方案获得一等奖——真棒。
她大白天脱光衣服在街上走——真是有伤风化。
上述四个事例——都是道德判断!
这你就会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后面的判断是人们根据前面的事实做出来的。一般人们需要对事实有认识才能做出好坏的判断。但他们止步于此。而思想者需要知道为什么社会会产生好坏的判断呢?这些好与坏的判断与社会自身的有序运转的深层关系在哪里呢?这些关系是真的成立吗?还是这些关系本身就是伪关系,是人类以前的错误认知?这些是思想者需要完成的话题!
所以价值中立的观察视角是:思想者需要就价值判断以及价值判断赖以作出的事实,进行思维层面的厘清。这种技术方法上的厘清通常被阐述为“价值中立”。
即人类的价值判断作出有其内在的认知推理基础,而这些内在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中与价值判断混在一起,如果要对这些价值判断是否合理进行反思,那么二者之间首先在思想者头脑里完成分离是必要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分离视角,事实与价值淆杂在一起,那么将影响思想者对价值源头、价值合理性以及价值位阶的清晰判断。
这种价值中立的思想方法为现代社会科学的学人们广泛运用,并且成果丰硕!
这里也许我的价值中立非实践事实就清楚了:价值中立是一种学术的研究视角,是社会学上广泛使用的认知技术——每一个有成就的社会学家——都必须运用它。实际上很坦率地说,如果一个对人类社会学科进行思考的人,不能有效理解价值与事实的分野,他就不能理解人类社会科学的大部分文献。
实际上这样的辩解本身没有意义:即既然价值存在已经成为一种事实,那么价值就是事实——即价值不能与事实分离。但这里对“价值的事实”与价值与事实分离里面的“事实”有了区别:那么事实本身如果一定无法与价值隔离的话,就需要对事实进行分类:价值事实、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
即无论你怎样命名:你心中要清楚:价值与事实的区别。这是现代社会科学思考的基本功。
而实践事实的观念其实是指:在每一个个体的生活体验中,他必须对任何发生的事作出价值判断:假设他作不出价值判断——他的行为选择就会发生困难,他需要依据价值判断来进行相应的行为。
这里你会发现一个事实:个体的价值判断是作为他日常生活指引的重要工具。而思想者的对事实进行价值判断的溯源是为价值判断的合理性寻找人类社会认知上的依据,是推进人类对社会文化价值的深度理解,从而为社会进步作出认知层面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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