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住地是私房,户口本上有父亲及我一家三口,产权人是我母亲。
2002年9月,我们收到上海中房房屋拆迁公司(以下简称中房)的通知,要求我们把户口本等资料送交他们,然后择日和我们商谈动迁事宜。
数天后我和母亲去动迁组要回户口本等资料时,中房说我父亲及一家三口不属于安置及补偿对象,还说这不是公房是产权房,补偿只能给我母亲一人,并要我母亲快签订动迁协议。母亲听后即刻就和他们伦理,说:没我女儿一家三口及老头子的份,我决不会签字。说完和我扭头就走。
中房在以后的几个月中,来来回回逼着我母亲签订动迁协议,我母亲当然不怕中房的淫威。一直到2002年12月上旬,中房的画皮终于露了出来。他们来势汹汹冲进我家,采取了流氓、暴力、野蛮的逼签方式(见日子“强盗抢房何时归还、袁春生家园被抢图片”),妄图将我一家三代扫地出门。我们整天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之中……。期间我和母亲不断走访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信访办,信访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