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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群体灭绝暴行之一:大兴大屠杀 (回本章目录)
万木惊呆天地暗,
黑烟滚滚冲霄汉。
杀气腾腾心肌颤,
哀声怨,
抢夺人命李恩元!
五入村中驳誓干,
刀光剑影手中看。
虎口难生抛里万,
同心劝,
留得整数梁山汉。(作者注:108个生命)
这首标题为《渔家傲. 反对杀害无辜》的词,是当年中共北京市大兴县委农村工作部干事张连和所写。
据报导:在“红八月”里,在毛泽东“要武精神”和“血统论”的蛊惑下,北京市昌平和大兴两县农村,拿“黑五类”及其家属等弱势群体开刀,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群体灭绝性大屠杀。其中,昌平屠杀人数比大兴县多。据披露:昌平县中越友好人民公社的黄土南店大队,在1966年8月底,就打死了19人;离定陵不远的黑山寨大队,地主分子王占保全家被揪出批斗,王占保和他的儿子都惨死在乱棍之下,九岁的孙子也没逃脱,被从野地里抓回来,当众撕成两半。由于昌平县信息控制比较严密,杀人又比较分散,集中报导不多,因而群体杀人事件显现得没有大兴县那么突出,其屠杀名气也没有大兴县那么大。
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一本名叫《“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的书。书中披露,从1966年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4)
有资料显示,位于北京大兴县的西部的东方红公社(现北臧村乡),从1966年8月27日就开始杀人,共杀98人。其中:新立村杀53人,马村杀34人,六合庄杀11人。
张连和在一篇《五进马村劝停杀——文革大兴县屠杀侧记》中写道:
“八三一”(笔者:1966年8月31日)事件的当天夜里,我被县委书记王振元叫醒,说东方红公社(现为北臧村乡)马村大队正杀害“地、富、反、坏”及其家属,马上组织人前往宣传《十六条》,制止杀人。我闻风而动,叫醒文革成员、县委组织部干事张绍千、县委办公室王海泉、共青团曹雪芳以及县委监委张瑞昆、派出所长梁通、县武装部刘克一等10多人陪同王书记驱车前往。从8月31日夜至9月3日上午,我们五进五出马村,除已被杀死的34人外,冒着生命危险,夺回108个男女老幼的生命。
张连和目击了马村大队的群体灭绝大屠杀。他写道: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厢房3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着喝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到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即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倒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有推出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锨,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内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张连和后来对人说,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都在那次屠杀中死于非命。
张连和在他的《五进马村劝停杀》文中还写道:
原来,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入,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那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词中“抢夺人命李恩元”的李恩元是什么人?此人是北京市大兴县东方红公社马村大队党支部书记。
人权学者遇罗文在北京坐监时,遇上了一个被狱中犯人起了个外号叫“屠户”的犯人,他就是马村党支部书记李恩元。遇罗文写道:
据监中犯人们传扬,别的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的马村则不然。他们头一天把“黑五类”老人用棍棒打死,把“黑五类”婴幼儿劈成两半,然后把“黑五类”青少年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他们把男青年倒背双手,拴住拇指吊起来,再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为了不让青年人死得太快,多受些罪,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在这种折磨和毒打下,全部死掉。对于“黑五类”少年,他们也不放过: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他们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他们还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被迫停止了屠杀。由于“屠户”是执行者,不久便被无罪释放!
遇罗文还曾到北臧公社作过调查。他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王先生是北臧村人,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副村长,他的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他们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
他们说,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精心策划。比如,为了顺利杀害一家人,凶手们守在被害人的屋门口,叫被害人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被害人没有还过神来就被勒死,然后接着叫他家的其他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电线,人一出来就触电身亡,连气都没有出。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可以毫无顾虑地为所欲为。他们说,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孙儿说:“奶奶,迷眼。”老人痛苦而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最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去要人,单位不放,算躲过了这场劫难。可在村里的表姐和她的三个儿女都没有躲过去,全部遇难,其中一个上中学女儿,被活活打死在放学的路上。
王先生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1966年8月27日那天,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大人和小孩押来陪斗,让他们跪在玻璃碴上,并用棍棒朝他们的头上、脸上乱打,当场把陪斗的大人和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吓得学生们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因为他们并没有想害校长的命。
他们说,刽子手行凶的动机,不少是出于个人恩怨,有的仅仅是为了一点儿个人私利。有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便急于杀人赖帐。例如,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议。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贫农,欠了陈家的钱,为了赖账,拿起杀猪的通条,不由分说,将这一家人扎死。更有甚者,有好吃懒做、娶不到媳妇的癞皮光棍,也趁杀“黑五类”之机,夺其妻女当老婆,美其名曰“给你换换成分”。
他们说,并不是所有贫下中农都是刽子手。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车把式,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想救她一命,便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车子的颠簸把女孩儿震醒,打手发现后,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式怒不可遏,扔下鞭子不干了。
“屠户”怎么被迫停止了屠杀?张连和写道:
9月1日凌晨1点左右,我们来到新立村与马村交界处就被马村的民兵阻住了。他们各个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锨、刀子,对我们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的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于是又发起了第三次进攻,硬是在他们举着棍棒的中间“冲”到村东口第一道防线处。他们仍不让进村,后在王书记“你们不让我们进村,就先杀了我这个县委书记吧!”的厉声硬语中,才经过请示放我们进了村。……在我们站在刑场旁边儿观看他们施威的时候,王书记单独在北屋内与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恩元以及治保主任、民兵连长等人谈判,要求他们马上停止杀人活动。后来,王书记又把我和刘克一叫进屋内,进一步宣传《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要文斗,不要武斗”,“随便杀人犯法”等进行说服教育。李恩元他们说,我们已经杀红了眼,骑虎难下,停杀是不可能的!他们每人一把杀猪刀子,磨得贼亮,说到激烈处,李恩元猛把刀子拍在桌子上,发出“啪”的一声:“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在李恩元往桌子上拍刀子的时候,刘克一一个箭步窜到王书记身边护住,如果发生火并,实在不知道谁死谁活。我虽然也站起来了,但心里也在剧烈地扑腾,生怕刚到而立之年就命赴黄泉。
张连和认为:“一场极小范围的无辜之人被杀事件被制止了。这在大兴县来说,虽然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问题,但毕竟是挽救了一百多口人的性命,功不可没。”于是,他赋诗一首,“权当佐证”。
七绝 马村停杀无辜
五进马村劝停杀,
三十四众去无家。
留存一百单八将,
阴转多晴把党夸。
尽管笔者对“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问题”无法苟同,但当“阴转多晴把党夸”的时候,人们应感谢大兴县县委书记王振元和《五进马村劝停杀》的作者张连和等人,是他们挽救了108人的性命。除此而外,我们还能“夸”谁呢?
一个大队党支部书记,在红卫兵眼里,不过一个小小“股级”当权派,竟敢如此大胆地杀人!在“县太爷”县委书记面前,竟敢“猛把刀子拍在桌子上”,明目张胆地威胁他的顶头上司!他的后台是谁?根子多硬?
当年曾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的吴德在他的《十年风雨纪事》一书中说:“调查后知道,村子里的支部书记为了避免斗争他,就反过来提出斗地富,群众一起来,就打死人了。……后来,形势稳定以后,我们把这两个村子的支部书记都抓起来了。”
吴德把大屠杀的责任推到村支部书记和群众身上,并把支书抓了起来。听起来好像很有些道理;但为什么抓起来后又很快放掉?例如这个“屠户”李恩元,关了不久便被无罪释放。这一关一放,使吴德的“调查”露出了破绽:隐情很深。后台呢?根子呢?吴德有意回避。
对此,张连和写道:
这股腥风刮到大兴县以后,有人讹传“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要“反攻倒算”、“妄想变天”、“阴谋杀害贫下中农”等等。一时间,阴风四起,铺天盖地而来,行动快的“公社”和“大队”都把“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监管起来,随时拉出来批斗,进而杀害。
显然,这挑动仇恨、制造对立的进行“村村见血”式土改运动的恶果之一。是哪“股腥风刮到大兴县”?张连和写道:
1966年8月5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大院贴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在报纸上发表以后,大兴县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入了新的高潮。“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这一“语录”成了最流行的口号,“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成为最革命的行动,“温良恭俭让”被一扫而光,代之而来的是打、砸、抢、杀,很多无辜的人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和“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的思想和行动中遭受毒打或杀戮。
尽管张连和没有指名道姓说出“屠户”李恩元的后台、根子,尽管还有隐情没敢说出,但却明明白白地道出了那个大屠杀的恐怖氛围。仅此一点,就比吴德诚实得多。因此,当我们“夸”县委王书记和张连和等人时,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夸”、去歌颂那些中共权贵们?恰恰相反,我们却有责任去谴责中共、中共大员们和他的掌门人毛泽东:正是他们为了私利,为了权力,不惜撕毁他们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去制造混乱,破坏安定;正是他们,为了私利和权力,发出了“北京太文明了,要动动”和“我看,打死人的就打死了,我们根本不管”的乱打乱杀的动员令;正是他们,为了私利和权力,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去蛊惑人心,去制造和支撑这种反人类的兽性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