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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群众专政”,是由中共县委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和武装部的领导人会同以干部、工人和农村基层民兵为骨干的右派造反派“红联”联合组织实施的。其实施模式是:谎言——命令——虐杀!
⑴、召开动员大会。8月8日下午,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熊炳恩,在“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县各区紧急会议上,他用毛式谎言炮制法炮制了许多耸人听闻的谎言。他说:“当前阶级斗争十分复杂。……一区有个伪团长,天天找到大队支书和贫协主席,闹翻案、闹平反。十一区唐家公社下龙洞大队的地主、富农公开反攻倒算,扬言要把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地要回去……对于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同志们一定要提高革命警惕,万万不可掉以轻心。我们要狠抓阶级斗争这个纲,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对于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要严厉打击;对于不服管制的四类分子,要组织群众批判斗争,发动群众专政。”这是大屠杀的先声:舆论准备的动员大会。
⑵、层层动员,层层部署。蚣坝区是道县杀人最多的区。8天时间,毛的“群众”共杀人1,054人,全区50人中就杀了1人,占全县杀人总数的四分之一强,堪称“杀人冠军”。蚣坝区敢于大规模杀人,主要原因是从区到公社到大队,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区委先召开由正副书记、“红联”司令、武装部长和会计参加的核心成员碰头会,进行动员和部署,接着,召开全区各公社负责人、武装部长、“群众”组织头头参加的干部会议,传达部署,然后再由各个公社召开各个大队负责干部会议,贯彻执行。
⑶、号召“杀人要越快越好”。8月22日,小甲公社武装部长廖龙九,有感于己已落后于形势,便号召“杀人要越快越好”。当晚,洞仂口大队计划杀5人。大队党支部打电话向公社请示,公社秘书杨庆基接到电话,当即答复可以。得到批准后,洞仂口大队民兵将这5名四类分子押到村口,用鸟铳、锄头打死,丢进一眼废红薯窖中。这5人成了小甲公社有组织、有计划杀人的第一批殉难者。
正当县里召开会议讨论停止杀人问题时,祥林铺区区长袁礼甫,闻风组织了一次大砍大杀。他率领120名民兵,三天突击杀了569人,成了道县快速杀人之最。
⑷、向下摊派杀人指标。在兴桥公社坐镇的蚣坝区主要负责人王盛光,下令民兵杀“阶级敌人”杨贵清。8月22日晚,将杨押送到上关河边时,被民兵杨飞吉从背后砍了一马刀,抛尸潇水河中。当晚,王盛光摇电话给区武装部长兼区“红联”司令何昌学,通报了搞掉杨贵清的情况,同时要求部长以区委和区“红联”的名义,打电话给小甲和蚣坝公社,指示每个大队选一两个“罪大恶极、调皮捣蛋”的四类分子宰掉。第二天全区三个公社和几乎所有的大队都相继召开了会议,部署杀人。
⑸、现场大会制作杀人样板。8月22日。上关公社“抓促小组”副组长周永记在虎子坪生产队作杀“阶级敌人”的动员报告。参加大会有齐心、建筑、向阳三个大队的干部、党团员和贫下中农代表等一千多人。大会场上人头攒动,梭镖林立,全副武装的民兵把守着,只准进,不准出。周永记依照部署作动员报告:“贫下中农同志们,四马桥那边的四类分子已经上山了,二中那边抢枪政变了,八区、十区、十一区的贫下中农已经起来杀四类分子了……现在,毛主席把专政权力交给了我们贫下中农,杀人不要经任何地方批了,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就可以杀。”接着,齐心大队团支部书记罗特良,便代表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宣布:判处“调皮捣蛋的四类分子”的何光清“死刑,立即执行!”何光清以为是像以往一样押来批斗批斗,一听是死刑,吓得魂不附体,还没有还过神来,头颅被一刀砍掉,鲜血四溅,喷洒到碧绿的稻禾上。杀人样板就这样被毛的“群众”轻而易举地制造了出来。于是,各大队纷纷效法。
⑹、“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杀人。最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是,在8月23日的鞭炮声中,相当于省级“柑子园公社贫下中农高级法院”宣布正式成立。公社贫协副主席梁域当选为“贫下中农高级法院”院长,白底红字的“柑子园公社贫下中农高级法院”招牌,也堂堂正正地挂在公社大院的门口。“高级法院”成立后,迅即开庭审讯了13个人,判处8人死刑。然而,几天后,公社下属的各大队,都纷纷成立了相当于中央级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那些“最高法院”自动拥有杀人的最高权力,并接二连三地判处了数十人死刑,从而使这个代表公社的“高级法院”名字上成了下级。于是乎,这个牌子没挂几天的“高级法院”,不得不灰不溜丢地摘牌收场。
⑺、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的六条。人们不禁要问:道县县委领导熊炳恩明明说“对最大恶极的,要整理材料上报,依法惩办,狠狠打击。”为什么公社一级政府杀人即不请示也不上报而肆意屠杀呢?这是中共长期形成的赤文化决定的。毛泽东左右逢源的“一分为二”,即能反左也能反右,关键是要下级领会其“精神实质”。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学会了这一套,他们也要求下级领会他们讲的“精神实质”。在反复说教中,公社领导干部终于也领会到熊书记讲活的“精神实质”:“发动群众专政”。因此,在长达两个多月的屠杀中,道县县委没有人出来制止屠杀,熊书记也许还在为有这么多下级能领会其“精神实质”而暗自高兴呢。
相对“诚实”一点的是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他们的《关于制止杀人的六条意见》文件最具代表性。
江华瑶族自治县,从1967年8月29日起到10月25日57天里,共杀了898人。当时行使政府职权的江华县“抓促领导小组”和县武装部,为了“制止”滥杀,他们在9月下发过一个《关于制止杀人的六条意见》的文件。文件中说:“群众自觉组织起来,造四类分子的反,对他们实行专政的大方向是对的。贫下中农杀四类分子,首先是四类分子挑起来的。因此,我们不能压制和指责他们。”“对解放十七年来一贯不接受改造,而现在又要向贫下中农夺权的四类分子,群众要杀他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群众的造反精神是对的……不能硬性阻止,给群众泼冷水。”当然文件中也有“制止”的规定。其中最明确的规定是:“我们一定要支持贫下中农,要和他们站在一起,对于他们的某些错误行为,通过宣传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有关政策,广大贫下中农自己一定会纠正过来的。”
他们在制止杀人还是鼓励杀人?文件说“首先是四类分子挑起来的”,这种反咬一口的伎俩,是从毛泽东那里学来的。1966年3月20日,毛泽东在准备“横扫”知识分子为牛鬼蛇神时说:“发动年轻人向他们挑战,要指名道姓。他们(知识分子)先挑起斗争。”
应当肯定的是,在“专政是群众专政”和“革命是暴烈行动”的“最高指示”下,江华瑶族自治县敢于以文件形式公开说毛的“群众”杀人的“大方向是对的”,远比装聋作哑、作壁上观和掩盖屠杀恶行的中共省、市、地级当权派和道县县委“诚实”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