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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全国全面内战”的毛泽东,的确把全面内战鼓动了起来。但到1967年秋后,他发现内战中没有占多少便宜的左派,不听话的倾向有所发展。于是,他改弦更张,加快了与党内右派妥协,分享权力的进程,开始转移文化革命的斗争大方向。
毛泽东的哲学观是“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但“理无常是”的“一分为二”哲学,却又使他常常变成外因决定论者。当1960年信阳大量饿死人的消息传入中南海时,毛泽东本能地一拍脑袋就知,这是“外因”“地富反坏右”搞破坏的结果,与他的“三面红旗”的“内因”政策无关。于是他批示说:“信阳出的事件是反革命复辟,是民主革命不彻底,须组织力量进行民主革命补课。”在1967年的混战中,他本能再现,一拍脑袋便知,混战是“外因”“有阶级敌人在背后操纵指挥”搞破坏的结果,与他的“全面内战”、武力“夺权”号召等“内因”无关。1967年12月18日,他对来访的阿中友好协会代表团说:“有些事情,我们事先也没有想到。每个机关、每个地方都分成了两派,搞大规模武斗,也没有想过。等到事情出来以后,就看出了现象。”接着,他便做出结论:“这绝不是偶然的事,是尖锐的斗争。解放后包下来的国民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国民党特务、反革命──这些就是他们武斗的幕后指挥。”显然,在这里,“一分为二”的毛泽东,已把“外因”变成了“根据”。因此,为了与党内右派妥协,分享权力,他要卸磨杀驴,煎烹走狗。自此,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其“大方向”开始由向“走资派”武力夺权转到镇压传统阶级敌人即“地富反坏右”等弱势群体上来——左派造反派面临灭顶之灾。
听到这个“最高指示”后,党内左、中、右派大多数都能团结对敌,因为,镇压18年来被他们反复清算过多次的弱势群体,是他们共同的理念和本能。当然,也会有少数较有良心者,他们反对那些右派痞子、流氓无产者的胡作非为;但当听到毛泽东在5月11日发表的支持右派的讲话后,为了安全,他们只好变成了旁观者。因为,在那次讲话中,毛泽东明确地警告他们:“对群众是保护还是镇压,是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根本分别,是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的根本分别,是资产阶级专政同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分别。”他们十分清楚,此时毛所指的“群众”,就是那些胡作非为的右派痞子和流氓无产者。
在镇压左派“四二二”和弱势群体上,韦国清力拔头筹,成为利用毛的右派“群众”进行“群众专政”最为突出的佼佼者!据史料记载:
1968年2月6日,玉林地区右派“联指”组织2,000多人,配备步枪800多支,轻重机枪26挺,冲锋枪407支,各种炮8门,手枪164支,以及自制坦克一辆,攻打左派“四二二”的州佩据点。包围两天后,攻下据点,抓获“四二二”派13名俘虏,全部枪杀,
从2月7日至5月27日,上思县大搞“群众专政”,揪斗左派和弱势群众1,125人,打死39人。
2月11日至20日,灵山县在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暨贫下中农代表会议”期间,打死3人,陈尸示众。会议号召对弱势者“阶级敌人”进行“群众专政”。会中,新圩公社代表们,一马当先,晚上赶回公社,力杀5个“阶级敌人”,第二天一早。赶回县城邀功,“捷报”传于会议中。
2月16日,右派“联指”攻打柳州地区融安县的铜鼓桥时,抓获俘虏36人,押解途中,随意处决了15人。
2月25日至28日,大新县召开了县区村“抓促”领导、厂矿武装部长和民兵营长会议。会议由武装部长周永山主持,政委韩奇传达了区革筹小组领导人实行“群众专政”的讲话。会后的17天里,全县屠杀“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等弱势者239人。
3月上旬,宜山县发生两派大规模武斗。右派“联指”联合罗城、都安等县数千武装人员,围攻“造反大军”据点。8日“造反大军”的支持着近万人,从城里撤出时,被枪杀数十人。
1968年3月16日,天等县革委会成立。县武装部长马政华在成立大会上强调:为树立“正气”,压倒“邪气”,保卫新生红色政权,每个乡干掉个把“罪大恶极、民愤大”的四类分子和坏头头。从3月8日至27日的十多天里,全县发生190多起杀人事件,共屠杀弱势者630多人。其中祥元乡共杀46人,造成16户无男人,9户灭绝。死者农会冲的女儿,被凶手黄正建等人轮奸后,强迫嫁给凶手农朝丰;死者农朝权、农良宁的妻子,被强迫嫁于凶手黄正健、蒙加丰为妻。
3月19日,崇左县负责人张洪恩说:“天等县红色政权是用枪杆子打出来的,我们要向天等学习,也要用枪杆子建立和保卫红色政权。”于是,在筹备成立县革委会期间,他们效法天等县,一口气就屠杀了弱势者94人。
面对天等、崇左县“群众专政”的滥杀行径,在7月5日的专区革委会上,南宁军分区司令员兼南宁专区革委会副主任熊光武赞扬道:“天等县是在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是好的。”革委会第一副主任董以法,则号召各县“向天等学习,迅速实现一片红。”由于南宁专区革委会对天等县滥杀无辜的坚决支持,“群众专政”旋在南宁专区展开,滥杀无辜迅即扩散到全专区各个角落,数十人惨遭杀害。
3月18日,钦州地区公检法军管会给军分区的情况反映中写道:“3月5日至12日全专区共杀‘阶级敌人’2,000左右,其中灵山县杀1,000多人。”
3月27日到5月22日,贵县石龙公社松英大队,原乡长覃锡明等人,分12批用枪棍、锄头打死“阶级敌人”40人,有13户男性全被杀光。在被杀者中,未成年的“阶级敌人”12人;还有两个特殊的“阶级敌人”,一个是双目失明老妇人,一个是未满10个月的婴儿。
三月下旬,陆川县右派“联指”在武装部支持下,围剿“四二二”派。“四二二”派被杀110人,受牵连审查一万多人。支持“四二二”派的县委书记周履光等8人,被枪杀后,又用炸药毁尸。
4月上旬,巴马瑶族自治县“四二二”派的部分人,从县城撤至羌圩公社下乙屯后,县武装部副部长李彦智、羌圩公社武装部长卢金珊、副部长黄正业和已圩大队革委会主任覃德强等人,组织了数百民兵和右派“联指”武装,对其进行围剿。役毕,全屯46户有30户遭“群众专政”,被杀弱势者56人;全屯140间民房被烧毁133间,44户无家可归。
4月13日,贵县举行庆祝革委会成立大会。在会后的10天里,捕杀“四二二”派和“阶级敌人”230多人。由于中共贵县县委“群众专政”的示范,各公社纷纷效法,成立了“群众专政”组织“贫下中农法庭”;他们召开杀人大会,先后公开枪杀“阶级敌人”38人,斗死90多人。
4月21日,龙州县右派“联指”和人武部、公检法军管会的干部武装,包围了“四二二”派的工商联据点,“俘虏”90多人,枪杀12人。从4月至6月的两个月中,共打死、杀死弱势者177人,占全县文革中死亡人数的40%。
4月23日,玉林专区革委会召开全专区政工会议,布置“刮十二级台风”进行“群众专政”问题。专区革委会主任、军分区政委甘照寰、副主任军分区副政委孙景芳、副主任蒋昌永,分别在会上号召:在“反击右倾反案风”、“击退二月逆流”中要“刮十二级台风”。全专区在文革中死亡的10,156人中,大部分是在“刮十二级台风”进行“群众专政”中遇难的。其中,陆川县部署“十二级台风”后,掀起了“群众专政”高潮。全县11个公社的155个大队中,有154个大队杀了人。到29日,全县共屠杀无辜“阶级敌人”1,229人,陈尸百里。
又据官方“处理文化革命遗留问题办公室”统计:到5月11日,全自治区“群众专政”中惨杀“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共救国军”、“五类分子”及其子女18,000多人。
1968年5月17日,韦国清根据“最高指示”,虚构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一案。当“破获”该案《报告》得到了毛、林、周等中央领导首肯后,韦国清便拿到了对“四二二”和弱势群体进行“群众专政”的“尚方宝剑”,遂将大屠杀推向一个新高潮。
5月24日,梧州地市右派“联指”,在人武部和革委会的策动下,调集5,600多人的武装,以到钟山县的平桂矿务局围剿“四二二”派为名,枪杀无辜群众800多人。
6月12日,桂林右派“联指”,在桂林南站东方红饭店前的“看守所”里,打死35人,致伤致残75人。7月14日中午,平乐县“联指”伍学强、林海、廖昌辉、候永成、唐桥生等24人,冲到“看守所”楼上,将被关押的桂林针织厂职工唐跃武、候霉、李江、白先德、马震鹏、秦恩深等12人,拉到桂林十一中对面的树林里枪杀。
6月19日下午,凌云县人武部政委、县革委会主任王德堂,在“积代会”上作总结报告时,布置杀人,煽动县工代会主任韦德带领一伙凶手,把县委书记赵永禧等三十多干部、教师和学生,拉到大街上游斗。赵永禧等11人当场被打死,20多人被打伤致残。“积代会”后,全县各公社掀起了“群众专政”高潮,数百名所谓“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其子女,惨遭枪杀或自杀。其间,河池地区的包括凌云县在内的十个县,共打死、逼死7,864人,遭关押毒打者有数万人之多!罪大恶极的王德堂,这个被韦国清表彰为省军区“支左”的好干部,利用职权,先后多次强奸6名被害人的妻子和女学生。
1968年的武鸣县,在“群众专政”中,就杀死弱势者各类分子2,463人。其中,6月中旬到7月初的一次“行动”中,就杀死1,546人,为全省杀人之最。
1968年6月至8月,融安县右派“联指”,在部队、县革委会以及县人武部的武力支持下,大肆屠杀持不同观点的群众,其中包括当时被称为“阶级敌人”的“二十一种人”。那21种人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人)、右(派)、资(本家)、特(务)、警(伪警察)、宪(兵)、团(三青团员)、军(国民党军官)、贷(高利贷者)、小(小老婆)、巫(婆)、道(士)、尼(姑)、流(氓犯)、小商、小贩、娼、僧。1969年12月,融安县公检法军管会上报了这样一组统计数字:打死“阶级敌人”1,089名,自杀126名。
由此可见,在《七三布告》前,韦魔屠杀的“阶级敌人”、“牛鬼蛇神”应在25,0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