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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评说:文革—毛泽东(第15章二4《七三布告》后的“群众专政”) ... ... ...

已有 334 次阅读2015-7-9 07:55 |个人分类:文革

    4《七三布告》后的“群众专政”  

    1968年7月,发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七三布告》,已宣判了广西“四二二”左派造反派的死刑,而《七二四布告》的发布,则宣判了全国各地左派造反派的死刑。两个布告公布后,广西“联指”与“四二二”之间的派性武斗,随之转变为政府派军队、民兵与右派“联指”联合在一起对“四二二”左派造反派的武镇压。此时的“联指”等右派,也随之名正言顺地转变成新的官僚特权阶级的打手和炮灰。

    《七三布告》后,得到指令的韦国清,加快了镇压“四二二”左派的军事部署。

    以韦国清为首的广西当局,为了一举剿灭对手“四二二”派,从1968年7月12日至8月3日,在《广西日报》上连发九篇社论。社论祭起中共党的传家宝——煽动仇恨不择手段地妖魔化敌人鼓吹“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号召毫不手软地屠戮所谓牛鬼蛇神的“二十一种人”。九篇社论史称“杀人九论”。

    《七三布告》发表后,“四二二”派的头头们,这些昔日的“革命先锋”们,当年以“追随毛主席起来造反,为保卫毛主席而浴血奋战,流血牺牲”为己任,大有唯我革命、唯我响当当的自豪感然而,两年后的今天,他们却变成了“革命对象”,陷入了“狡兔死烹走狗”的惨境。上当受骗的感觉,使他们无法接受失败这一严酷现实。于是,他们中间的死硬分子,便孤注一掷地“悲壮应战”,直到“悲壮牺牲”!

    据官方《广西文革大事年表》(下称《年表》)记载,7月24日,柳州军分区经广州军区批准,调动八县和两矿、一厂、一郊的右派“联指”武装人员,联合攻打柳江县福塘左派“四二二”据点,共打死146人。是役,政府开支104,000多元,消耗粮食53,583斤。

    同日,《广西日报》头版发表了上述消息后,全自治区掀起了对“敌”实行“群众专政”新高潮:从城镇到农村,再次刮起“十二级台风”的杀人狂飙。

    宾阳县在执行《七三布告》中,全县每个公社都在成批杀人。7月27日,新宾镇墟日,被压到墟集上游街的14个“四类分子”,全部当场打死。29日,县革委会主任、6949部队副师长王建勋在县政法会上推广新宾镇杀人经验时说:“当运动起来,积极分子用枪杀几个问题不大,但我们要引导用拳头、石头、木棍打,这样才教育群众,教育意义较大。”显然,他是土改成长起来的中共干部,那时就有不杀地主不能教育农民的口号。宾阳有4,000多“四类分子”。他鼓动说:“这些人交给群众专政,用不到三天时间就干光了,不花一枪一弹。”他下令说:“这次行动,时间三天。现在告诉你们一些底:这次运动要对敌人砸死大约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据《年表》记载,从7月26日到8月6日的十一天里,在他和县革委会副主任、县人武部副政委王贵增的直接指挥下,全县打死“阶级敌人”3,681人。其中,国家干部51人,教师87人,工人27人,集体工75人,农民、居民3,441人,有3家全部男性被杀,170户妻离子散、家破人亡,14户斩草除根、全家灭绝。处决手段除少数几个枪决外,其他处决手段、绳勒、矛戳、棍打、水溺、石砸、活埋等等,几乎全部实现了王师长“不花一枪一弹”的“导”。显然,这是自上而下地、有政府地、有组织地杀人。没有韦魔头的指示或暗,王师长敢这么干吗?由于杀人有功,“文革”后期,他被韦魔头提拔为广州警备区第一副司令,就足已证明


   1968年7月,韦国清在毛泽东、林彪和周恩来的明确支持下,调动6912部队、6936部队、6966部队、广西军区警卫营、南宁军分区独立营和两个炮兵连等部队,会同南宁、玉林、陆川、贵县、马山、邕宁、横县、崇左、武鸣、上林等市县的右派“联指”武装,数万大军联合围剿南宁左派“四二二”。据《年表》记载,7月16日中午12时到晚上,部队和“联指”在南宁市区,用炮火将“四二二”控制的解放路、灭资路、上国街、博爱街等十几条街道,轰成一片火海,炸成一片废墟。到8月5日,战斗基本结束,共打死1,470人,烧毁33条街(巷)。其中,烧毁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和民房共2,820多(间),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使1万多户的5万多居民,无家可归,财产损失达六千万元以上。是役,抓获俘虏9,845人。其中,有7,012人,被打成“杀人放火”、“四类分子”、“坏头头”、“国民党残渣余孽”、“反共救国团头头”等罪犯,交各县拉回去“处理”。在“处理”中,有2,324人被打死,246人被当作“要犯”长期关押。据一位知情者回忆:


    就在二舅逃出南宁的这一天,被关押在二中的反革命,绝大多数被一个接一个用麻绳拴着,一车车拉到邕江边用机枪射死!足足三天,邕江河畔枪声不断。那几天,河上漂满了尸体,江水全都染成了红色,西津水电站连夜开闸,好多天过去,仍有源源不断的尸体向下游冲去。一具具尸体从上游一直漂到港澳地区,港澳的报纸惊呼:广西武斗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尸体漂至大海……,一时震动世界

    围剿战斗基本结束后,有近三千人(一说七千人)“四二二”派成员和他们的家属,逃进市郊一座有独立供水、供电、通风系统和防毒设施的地下人防工程里坚守。当时,正值邕江大水,超过了1958年的历史最高水位74.71米。8月8日,“联指”前线指挥部,在请示了韦国清后,在邕江上游开闸放水,将躲藏地下人防工程中的数千人,大部分溺斃。几天后大水退去,解放军从地下人防工事里清理出数千具发臭的尸体。南宁市武斗到此宣告结束。

    在上林县“联指”总部分别于8月2日在县城、8月3日在巷贤区、8月7日在乔贤区召开了三次声势浩大的“追悼会”,先后打死“四二二”成员和“五类分子”24人、43人、72人,共139人。杀人手段之野蛮之残忍,为世人罕见。例如:16岁的农中学生覃恒河,被拉到“联指”阵亡民兵潘连标墓地,当场枪杀陪祭;古楼大队潘成昌的儿子潘展才潘展光和兄弟潘海青潘棉波被打死后,不准潘成昌收尸埋葬,强迫他拿出柴火500斤,黄豆5斤,火油5斤,用火烧两个儿子和的两个兄弟的尸体;原独山大队党支书苏兰生,因持“四二二”观点,被铁钉钉死在墙壁上;令人震惊的是,高长大队大队长周xx,因持“四二二”观点,一家五个党员全部被杀,周的18岁女儿,赤身吊在梁上,下用煤油烧其阴毛,然后又叫一民兵当众强奸之。“文革”后,其主谋者,仅判20年徒刑。

    8月10日,河池军分区奉韦国清之命,调宜山、河池、巴马、天峨、南丹、东兰、凌云、乐业、罗城等县的“联指”武装,会同6911部队、凤山人武部中队共4,400多人,围剿逃到凤山县的南山和北山属“四二二”派的“七二九”人员,抓捕了一万多人,枪杀1,016人。25日,凤山县革委会,在枪杀“七二九”的腥风血雨后,宣告成立。

    据《广西文革大事记——1968年》记载:8月10日,以李树春任主任,刘彬韦宗芬杨仲林任副主任的融安县革委会成立。15日,长安镇革委会副主任、镇武装部副部长刘子卫等五人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在长安镇大刮“十二级台风”,并通过了杀人名单。16日,长安镇圩日的早上五时,先枪杀了长安贫民周老关;上午八时,又杀了县教育局干部莫海明和教师曾漫涛;中午,纠察队按革委会的安排,押着26人游街示众,当天在大街上,用木棒、铁棍、转头、石块,活活打死了21人;21日,又在街上打死了56人。“十二级台风”的腥风血雨,使整个长安镇陷入红色恐怖中。在韦国清的领导下,红色恐怖的“十二级台风”,正在刮向融安县各个角落。8月21日,融安县革委会副主任韦宗芬,在县革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党和政府,赞扬了长安镇打死77人的革命行动,是个“值得推广的好经验”,号召全县学习。于是,红色恐怖迅猛扩展,从8月21~23日的短短三天里,融安全县就又打死了1,006人。其中,大将乡的龙妙街为最,被后人称之为"十八寡妇街"。

    洒在长安镇街头鲜血的人,都属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弱势人群。在官方的机密档案中,只有死者数字,没有名单。为了抗拒遗忘,民间记录了被打死的77人中的60人名单。他们是:

    公靖波、锺维錞、岳朗,县财政局干部;
    周富云,县委工作队;
    黎继昌,长安税所公务员;
    莫海明,县教育局干部;
    朱伯初
县工商联主任;
    殷远芳,县邮电局职工;
    向金荣,县粮食局直属粮库工人;
    覃美荣,长安粮所干部,复员军人;
    黄  斌,大巷粮所干部;
    胡  雄,县油脂公司干部;
    黎  锡,县粮油加工厂工人;
    锺玉明,县粮油加工厂技术员,转业军人;
    刘显扬、李智元,县粮油加工厂干部;
    覃启明,县酒厂青年工人;
    傅剑秋,服务公司照相工人;
    刘祥斌,服务公司饮食店工人;
    王德裕,服务公司旅社工人;
    覃国雄,县桂剧团扮演杨子荣演出《智取威虎山》的青年演员;
    韦超元,县供销社干部;
    韦  亮、杨捷荣,县公路段工人;
    罗美和,县水电局技术工人;
    满举世,县拖拉机站青年拖拉机手,死时被用杀人的木棒插进嘴里;
    陈德渊、戴景松、孔繁树,长安铁木厂工人;
    戴景培,教师;
    王振声,长安护林队工人;
    陈友才,长安和平街居民;
    杨贵安,长安竹器社职工;
    张德尧,长安服装厂工人;
    曾碧英,女,五金社钟表组工人;
    韦克利,长安车缝社工人;
    李引弟,竹器社工人;
    黄太成  与其岳父(姓名不详),长安渡船社工人;
    张炮光,理发社工人,复员军人;
    蒋喜田,理发社工人;
    杨火美,长安棕绳社工人;
    林世民,长安服务社劳工;
    黄太培、甘雄飞、杨冬梅(女),长安新华街居民;
    陈云发、曾安苟,长安大庆街居民,劳工;
    尹新贵,和平街居民,手工业工人;
    江绍先,和平街居民,劳工;
    雷振强,35岁,教师;
    李庄和,长安插队青年;
    周老关,长安以埋死人为生的土公;
    余寿宽、余寿松、龙安志、陈汉英,立新街居民;
    余万春,长安诊所医生;
    兰水养,长安车缝社社员之子,年仅十多岁;
    曾漫涛,教师。

    8月23日,上思县革委会常委、人武部长、公检法军管主任段振邦,下令枪杀与“枯那反革命事件”有关群众和干部973人,其罪名是“通匪,济匪,窝匪”。“枯那反革命事件”源发于5月17日。当时,段振邦命枯那大队“联指”派民兵营长梁国雄,去收缴“四二 二”派大队治保主任宁协利的枪,引发宁协利抗命不缴,争吵中,宁开枪打死“联指”派民兵李巨才。

    据作家郑义的《红色纪念碑》一书中记载:8月17日,在钟山县三里区召开的“声讨一小撮阶级敌人爆炸红色政权”的万人大会上,一次打死167人。

    随着军事围剿的胜利,韦国清根据《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下令大“十二级台风”,乘胜镇压一切阶级敌人据有关史料记载:1968年7~8月的一个多月中,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和各地、市、县革委会以及各地“联指”指挥部,以《七三布告》为武器,追剿“四二二”,镇压“反共救国团”和二十一种人”等“阶级敌人”全区共杀害和迫害致死84,000多人。其中,杀人较多的县市有:

    宾阳县杀害、迫害致死3,951人,是抗战时期日寇杀害宾阳群众300余人的13倍;
    贵  县杀害、迫害致死3,138人,其中国家干部及职工263人,教师156人,学生47人,居民106人,农民1,311人,其它1,255人;
    临桂县杀害、迫害致死2,051人,其中国家干部326人;
    灵山县杀害、迫害致死3,222人,其中有三个公社杀人在500人以上,287个大队进行过屠杀;
    桂林市杀害、迫害致死1,128人,其中干部、工人556人,全市冤、假、错案11,522起;
    天等县杀害、迫害致死1,651人;
    上思县杀害1,701人,占当时全县人口1.33%;
    融安县打死1,089名,其中地主分子112名,富农分子61名,伪军官21名,农民475名,工人9名,学生21名,其它391名;自杀126名,其中地主分子18名,富农分子10名,农民64名,工人2名,学生14名,其它8名。
    钦州地区7个县市失踪10,359人;
    玉林地区杀害10,156人。

    另外,由民间调查而获得的死亡数有:  

    都安县杀害、迫害致死441人;  
    开鸣县杀害、迫害致死698人;   
    上林县杀害、迫害致死1,906人;  
    蒙山县杀害、迫害致死850余人,其中,6月中旬的五天中,杀500多人;  
    百色地区杀害、迫害致死1,073人;  
    河池地区杀害、迫害致死7,864人,其中,有五个县打死千人以上。

    在大十二级台风”里的广西,韦国清的战士极尽了残忍之能:剖腹挖肝,割肉挖眼,割头示众,吊割阴茎。韦国清的战士,还大搞成批屠戮:成批打死,成批戳死,成批爆破炸死,成批推下矿井困死,成批推到山洞里下石砸死,成批推入江河中溺死。韦国清的战士还在屠杀中寻欢作乐:先奸后杀,杀夫奸妻,杀父奸女……韦国清的战士杀人手段之残忍,使侵华鬼子和希特勒党徒相形见绌——毛泽东“群众专政”的魔法,使韦国清为代表的群众”的兽性表演,达到了无以附加、令人发指的境界!

    广西大地,腥风血雨,冤案如山,悲情惨况,史无前例。这个被毛泽东、周恩来和中共连连擢拔为总政治部主任、军委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被他们誉为“革命领导干部”的韦国清,就是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

    1984年,官方“处遗办”对广西“群众专政”的评述是:“杀人之多,全国之冠;杀戮之惨,历史罕见

    在群众专政”的红色恐怖中,腥风血雨也在其他省市中扩展!

    在四川武胜县双星公社,当年曾身临其境的周公正,在他的《“文革”中的一场棍棒屠杀》一文中,记录了1968年8月2日公社党和政府制造的一起集体棒杀“五类分子”的红色恐怖事件。笔者根据周文记录改写如下:

    当场打死多人,周公正的地主分子母亲险遭毒手。一个女人在被砖头砸死前,哭喊着她儿女的名字说:“我再见不到你们了。”一位贫农母亲林老太太看不下去了,大声哭道:“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哪个政府这样随便把人打死的呀!”她毫不危惧地走上公社领导正襟危坐的主席台,拉住坐在台上的女儿(妇女主任)骂道:“走!我们回家!不当这个干部了!他们哪里是人啊?简直畜生不如啊!要把这么多人活活打死,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呀?”贫农林老太太义正辞严的哭骂,竟震住了那些痞子、流氓无产者,遏止了他们的屠杀,使那天少死许多无辜者,周公正的母亲也因而幸免于难

    大义凛然的林老太太的行为表明:“解放”前的中国农村,虽有阶级斗争,但基本上是个和谐相依、休戚与共的社会;这个相对平和的农村社会,却被马列毛主义政治化、妖魔化,变成了你死我活的鲜血淋淋的战场!

    另据披露:1968年5月23日6月20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武装部某副部长和红派头头决定,从农村调集3,350人进县城。在县“贫总”常委扩大会和县武装部政工会上,决定把对立派中跳得凶的人干掉几个。于是,全县批斗2,438人,杀277人,其中“五类分子”53人。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和为贵”和“先礼后兵”;中共赤文化传统则是“杀一儆百”和“先杀后抚”。1968年9月23日,广西自治区革委会、广西军区发出了《坚决制止乱杀人、乱抓人的通知》,晓之以中共“反对”乱抓、乱杀政策的“伟大”;1983年,中央军委纪委为“严明军纪”,对参与杀人事件的军队指挥者给予“应有”的法纪、军纪、党纪处分,动之以中共“实事求是”政策的“光荣”;1984年,经毛泽东批准周恩来推动的、韦国清等人部署的、在全区造成大批无辜群众死亡的“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案,几经周折,终获平反,广西政府也对受害人进行了抚恤,据以证明中共“有错必纠”政策的“正确”!中共“先杀后抚”愚弄权术,数十年如一日,直到今天,在解决官民、民族纠纷时,仍沿袭不变。

    “先杀”以镇压反抗,“后抚”以慰悦民心:这种帝王宽猛相济、软硬兼施、恩威交加的御民权术,被中共玩得得心应手;他们还以其淋漓尽致的表演,蛊使芸芸群氓安之若素,甚至惑使蒙难人之亲属中产生大量斯德哥尔磨综合症患者,对刽子手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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