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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评说:文革—毛泽东(第18章 大屠杀4消声处决法)

已有 470 次阅读2015-7-16 14:38 |个人分类:文革

   消声处决法      

    在井冈山,中共和毛泽东在打“AB”团等肃反中,就打破了死刑犯临刑时有说话、喊冤和呼口号等所谓“资产阶级”法权的禁锢,行刑时,为使死刑犯无法喊“冤”呼“反动口号”,处决消声法便被毛泽东的群众和“法官”们研发了出来。全国“解放”后,这种“消声”传统被继承了下来,在全国大行其道,尤以“镇反、“土改和“一打三反”为烈。这种无视文明、人权野蛮“消声处决法”,讫今风行不殆,中国人也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嘴塞压舌器外加口罩  

    据报导:宁夏银川市枪决“共产主义自修大学”成员吴述森、鲁志立、吴述樟前,使用“压舌器”压住舌头,使其在临行时无法喊叫;贵阳市建筑公司女技术员马绵珍被处决时,在她嘴里塞进了“压舌器”,外面再扣上一只口罩,以消异议。

    “一打三反”中,笔者在河南许昌市目睹了起枪案。其中一起是枪毙临颖县人大代表、县一高权威教师王炳灿。他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滔天罪行”,是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许多“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文字,是“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在数万人参加的市体育场宣判大会上,他扬着头,挺着胸,嘴上勒着口罩;据说嘴里有个“压舌器”。枪响后,他倒在体育场的西北角。

    缝合线缝嘴法

    毛泽东死后,压舌法在“一打三反”的基础上有所发展。1976年12月19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在处决为刘少奇鸣不平的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工人史云峰时,为防止他喊冤,刑前在他颌下注射麻醉剂,嘴里塞满了纱布团,并用缝合线将嘴紧紧缝住。

    竹筒塞嘴竹签穿舌

    据报导197010月,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听说海南岛白沙县一名女医士官朋华在监狱里写文章骂林彪,便亲自主持会议,将她判处死刑。枪决前,怕她呼喊口号,特用一节竹筒塞进她嘴里,穿上铁丝,扎在脑后。 

    这种消声法到了1977年,已进化到竹签穿舌。江西官员们在处决思想犯九莲时,便使用他们创新的竹签穿舌法。

    端下颔车法

    陆兰秀是一个虔诚的共产主义信徒,一个忠实的女共产党员,因写了二十多篇批判毛泽东和“文革”、呼唤“自由”的文章,1970年7月4日,被以许世友为首的江苏省“革委会”批准枪决。就刑前被端下颔车,枪杀于苏州市横山脚下。

   喉管法

    割喉管消声法最具代表性,最为“时尚许多人都记得,197544日那一天,共产党员张志新在就死前,被残忍地割断了喉管;但许多人未必知道,张不是第一个被割断喉管者。据披露,仅辽宁省一地,行刑前被割喉管的死囚就达30多人。行刑前割喉管是“文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在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中已被广泛采用。例如: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鸿恩因“涂写《毛主席语录》”,被判处死刑,押往刑场前,喉管被割断;甘肃静宁县女技术员毛应星枪毙前,也被刽子手割断了喉管。

    麻绳勒脖法 

    这是最常见的消声法。《炎黄子孙》披露:江苏省常州市处决某局长蔡铁根转业前,是南京高等军事学院训练部长,大校军衔,红军干部。他“贼”胆包天,竟敢在日记中“为彭德怀鸣不平”,“恶毒攻击三面红旗”。他的罪证在抄家时被悉数缴获,旋即被揪斗,被关压,“一打三反”中又被判处死刑。1970311日,他被非法关压了三年多后,狱方突然用麻绳将他捆牢、脖颈上套上麻绳,然后向他宣读正式“逮捕令”,随之又对他宣读“死刑,不准上诉”判决书。他刚要申辩,行刑者便勒紧已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绳……很快,枪响,他应声倒在血泊中。

    作者铁流在他的《第二个林昭似的女英雄》一文中,记载了四川大学生物系女学生冯元春在“一打三反”中被枪杀的故事。冯因批评毛泽东被打成右派,判15年徒刑;又因狱中坚持批毛,被加刑五年;加刑后仍不低头“认罪”,197071日,被四川南充市当局处决。行刑时,人们看见:她“个儿不高,五花大绑地捆扎着,背上插有三角尖形的白色死牌,胸前挂着写有‘冯元春’打上红叉的大纸牌。冯元春昂头挺胸站立着,两个恶狠狠的军人死死压住她的脖子。一条细麻绳像勒进了她的的皮肉,在颈脖处还缠了一圈,让她喊不出声音来。虽然由于血脉不通,冯元春脸呈青紫色,但她仍金刚怒目,威武雄壮,像个不屈的武士……”同时枪毙的还有另外两个男子,脖子上勒着细麻绳。

    “一打三反”中,笔者在河南许昌市目睹的另一起枪案,是枪毙奎楼街回民王华民。此人爱习武弄拳,经常同几个拳友聚集在一起,拳来脚往,间或酒令助兴。由于酒后真言,他们对文革不满的话随酒吐出,惹了大祸,遂被打成“反革命纠合集团”。王是首犯,判死刑,立即执行,其它拳友被判死缓、徒刑不等。他们“罪大恶极”的证据是,在一次酒会中,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用《毛主席语录》垫桌腿!王华民就刑时,脖颈上勒了一根细麻绳。也许是他拳脚了得,有反抗嫌疑,细麻绳勒得过紧,在刑车上已窒息而死。被拉下刑车时,他耷拉着脑袋、两脚背拉在地上。刑警们将他连架带拖,抛尸于西汉晁错墓前,然后在他的头上补了两枪!

    据观察,过去的细麻绳勒脖消声法,发展到现在,已进化到用尼龙丝勒脖。由于细尼龙丝不易被人看见,已被官方广泛用;自此,爱对中国人权指手划脚的外国人,也无可奈何了。也许人们不得不承认,细麻绳勒脖容易看见,是文革时代野蛮落后的象征,而细尼龙丝勒脖不易察觉,也算是现代中国“文明进步”的体现!

    吃请灌醉

    不过,在毛泽东时代,也不乏“文明”处决法据《党史纵横》2008年第10期刊登的《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卢福坦被秘密处决真相》一文记载:1969年11月,上海公安局根据康生下达的处决令,处决“一位79岁高龄、被关押近30年、名叫‘卢福坦’的老人的”。此人曾是中共“五大”中央政治局常委,1932年12月被捕叛变,成了叛徒。由于他知道康生叛变和出卖的太多“机密”,便被康下令秘密处决。处决时,“以吃饭为名‘请’犯人‘喝酒’,把他灌醉后执行枪决。”

    到了二十一世纪,除尼龙丝勒消声法外,其它消声刑法包括最“文明”的吃请灌醉法,都悄然遁行于无形无稽之中。保留尼龙丝勒消声法是中共的“文明进步”?还是继续用野蛮来对抗文明、用冷酷来践踏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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