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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为民主权利而死的李九莲
——附外一篇:被活体取肾的钟海源
李九莲 1946.9.9—1977.12.14 |
一、抛尸
1977年12月7日,赣北鄱阳湖畔的波阳县珠湖劳改农场管教干部对李九莲说:“你不是一直在申诉吗?明天就带你去赣州解决你的问题。”李九莲以为,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多了,中国的政治形势在解冻,她的问题也应该解决了。她哪里知道,把她从珠湖押回赣州,是要借她的人头来镇慑“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下称李调会)成员,恐吓那些曾支持过她的赣州老百姓。12月11日,当她被押送到赣县看守所时,赣州地区公安局即向李九莲宣读了判处她“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书。李九莲愤怒地喊道:“你们为什么要杀我?”她拒绝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但她也不上诉。她满腔悲愤地在手纸上写道:“我就是像一只杜鹃一样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还会得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上午,在赣州市体育场召开三万人的公判大会。李九莲身穿黑色囚衣,脚戴镣铐,五花大绑,背插“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的亡命牌,摁跪在主席台上,一根竹签把她的舌头与下颌固定在一起,以防她喊“反动”口号。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命她跪下,她死活不肯。刽子手一枪击中其腿,把她打成跪的姿势,接着枪杀她于两棵小松树之间。据目击者回忆:她的鼻孔流着二缕黑血,半张开的嘴巴也淌着血,双眼微睁,眉头紧皱。是年,31岁!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面前,亲人不敢去收尸。赣南机械厂流氓无产者暴徒何康贤,因光棍一世,便把李的双乳和阴部割下,回家凌辱,其丑秽邪恶亘古未闻!
陪同李九莲公判的有曾传华等李调会成员24名,分别被判5至20年徒刑不等。
之前,1974年10月29日,李调会负责人朱毅、刘庭荣等多人被捕。1975年9月27日,赣州地委决定对李调会成员第二次大抓捕,李调会负责人刘庭荣等16人,被判处5至15年不等徒刑。1975年12月20日,李调会主任朱毅,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77年初至1977年8月,赣州地委对李调会成员进行第三次大拘捕,被拘捕李调会成员41人、同情、支持者18人,行政处理600余人。
1978年4月30日,李调会广播员、小学教师钟海源,因坚持批评数度涉入李案的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被认定重新犯有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宣判时,钟海源毅然签上自己的名字。法官问她道:还有什么话要交待的吗?钟海源站立说:“跟你们讲话费劲,我们的信仰不同!”说罢,一甩头发,仰首大步流星走去。钟海源从容赴死之态,令所有目击者震惊不已。当日,钟海源在新建县被枪杀时,被残酷地活体取肾,给某部首长之子换用。
1978年7月2日,在压力下退出李调会的舒北斗,与20名支持者一道,被判处徒刑,其中,舒北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李九莲何许人也?她的“罪行”竟能株连到数百人?甚至能使钟海源为她“殉葬”?
二、悔悟
1946年,她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学生曾昭银任团长的“卫东彪战斗兵团”的副团长,曾当选过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是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十分狂热的左派造反派。1967年6月29日到7月4日,赣州腥风血雨,暗无天日,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武斗,丢下了168具尸体。她没有参加武斗,却奉命前去收尸。看着死尸那一张张童稚般的年轻面孔,她始有所悟,在举行死难红卫兵葬礼上,她说:“再搞第二次文革,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参加!”她的造反思想被残酷的现实所消融,开始与毛泽东的欺骗、奸诈拉开了距离,公开表示反对文革。1968年,根据毛泽东的战略部署,全国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在江西,“清队”被头领程世清称作“三查”,即查所谓的“叛徒、特务和现行反革命”。在“三查”中她又看到,成千上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打成了“反革命”,无数人悲惨死去,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啮心的现实使她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她开始把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写进了日记,凡三十篇七千多字。在日记中,她对青年、干部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干部下放劳动,这期间的血泪何其多!青年学生到农村去,这期间的痛苦与绝望又是何其多!”。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针对毛的“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说教,她认为“不见得”,说“抓阶级斗争有什么用呢?只是使人敢怒而不敢言,老老实实,不乱说乱动罢了。”。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她把疯狂文革的的始作俑者毛泽东,讥讽为“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此时的李九莲,如果还保有造反意识的话,她的造反目标已经指向曾号召他们起来造反的毛泽东身上。这是历史的诡局。
三、祸端
她的横祸,发端于一封情书。1969年2月28日,她给男友昔日的造反团团长曾昭银写了一封信。
曾昭银:
你好!来信收阅。我觉得此信供你作取与舍的参考较为合适。我以前未知你的态度,所以不便直言。今天我把我的思想情况向你说清楚。
一、对国家前途的看法:经过半年多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大革命”发生反感。对批判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又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文化大革命”已收尾了。很多现象,很多“正确的观点”,和运动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差不多,本质一样,提法不同而已。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
二、个人打算: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的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都幸福和完美的理想”。我决心按马克思所说的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犯”,这是作了最低的估计。我之所以要抓住革命与奋斗两种观点不放,是以此思想作指导。故渴望生活中有同甘共苦、不因任何风险和耻辱而动摇,仍保持生活友谊者。因想到你,希望如此。这是我写这一封信的全部思想与动机。你见信后三思而决。
古人言:“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我违背了,把心彻底完全地暴露给你。你是第一个听我说以上思想的人,望无论如何看信后即回信,且一定附回原信,当感激不尽。看信后,亦不用吃惊,很多人皆如此,只不过隐瞒了。事物总是变化的,人的思想随客观变化,这不足为奇。我也许是“糊涂”,也许是“幻想”,但不向你说清楚,问心有愧。祝好!此信勿传于他人!
你明白的人
1969年2月29日
她所“渴望生活中有同甘共苦……保持生活友谊者”的曾昭银,是个一心上爬的痞子,他“大义”灭情,把她出卖了。1969年5月1日,李九莲因情书内容“反动”而被捕,还抄走了她的日记。1971年1月5日,她被以恶攻林副主席的现行反革命罪判有期徒刑五年。
林彪折戟沉沙于蒙古后,1972年6月20日,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向赣州冶金修造厂革委会下达了“对李九莲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批复。同日,李九莲出狱。
“ 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李九莲出狱后,却被剥夺一切政治权利。不受命运摆布的李九莲,开始了向市、地、省投诉,走上了进京到最高法院、公安部上访之路。由于投诉无望,上访无果,1974年4月4日,愤怒之下的李九莲,在赣州公园女墙贴出第一张公开申辩大字报――《反林彪无罪》,引发了赣州人极大关注和同情。随后她又陆续贴出了《一评反林彪有罪――斥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二评反林彪有罪――谁是反林彪的英雄》、《关于我的日记》、《血泪控诉》、《乱讲一通》等大字报,为自己的权利和蒙受的冤屈辩护。
最可叹的是,李九莲同许多中国人一样,不懂毛泽东和中共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权力情结:过去“敬祝林副统帅永远健康”是“历史的选择”——伟大,现在批林彪反党、卖国是“人民的选择”——光荣;因而,反对过去的“伟大”和现在的“光荣”,都是反党、反毛“一贯正确”的反革命行为,如同现在分田到户和发展资本主义不得否定当年合作化和消灭资本主义一样。因此,李九莲贴出《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是公然挑战毛泽东和中共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反革命行为”,她的命运是注定了的。
四、较量
1974年是“批林批孔”的一年。由于1973年刚批完林彪“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进入新的一年,毛泽东又搞什么“批林批孔”,显然是要江青舞剑,意取周公。事实上,早已有“批林批孔批周公”的传闻。在长达8年的血腥浩劫中,生活在毛式独裁下的赣州人,已有所觉醒,他们对毛江集团今天批判这个,明天打倒那个,早已厌倦了。因此,当赣州人看见李九莲的大字报,便无保留地支持她的民主权利,形成了反对政府镇压的民主浪潮——开始了一场民主与反民主的较量。
这种民主反抗浪潮,可以说是1976年“四五”天安门运动的先声。不同的是,赣州人是为被镇压的弱女子李九莲抱打不平,北京人则是借死人周恩来向奄奄待毙的活人毛泽东和平示威。
在赣州地区革委会的支持下,地区中级法院、公安局、工代会张贴《联合声明》坚称“李九莲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确确实实构成了反革命犯罪”,传出了镇压的号令。1974年4月20日,李九莲再次被赣州市公安局拘捕,当晚押往兴国。
李九莲再次被捕,激化了官民间的对抗。1974年4月24日,赣州259个单位、二千多人举行集会,支持和要求释放李九莲,无果。翌日,几百名群众分乘40多辆卡车奔赴兴国,要求释放李九莲,酿成了“四二五”冲击监狱事件。4月26日,在20万赣州人的声援下,与政府相对抗的“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立,并庄严宣告:“还李九莲以本来面目之日,就是调委会自行解散之时:或者走向真理的光明,或者走向牢狱的黑暗!”
1974年4月25日下午,曾任毛泽东警卫员的江西省委书记陈昌奉,连夜下达了“五点指示”:
一、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
二、赣州某些人争论李案,实际上是为现行反革命翻案。
三、冲击兴国监狱是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必须立即制止。
四、某些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在李九莲问题上严重丧失阶级立场,实际上是向反革命投降。
五、对于在李案问题上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的同志,应予表彰。
陈昌奉的“五点指示”,使本已激化了的官民对抗迅速白热化。
1974年4月30日,李调会在市体育馆召开第一次万人大会,宣讲了李九莲案真相,并在赣州公园门外设立讲坛,让民众自由发表对李九莲问题的看法。
5月9日,江西省委下达有关李九莲问题的“三点指示”,严厉批评赣州地委常委陈万兆、兴国县委、兴国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和赣州市公安局批林办等支持李九莲,是“丧失阶级立场”,“向阶级敌人投降”,命令他们作“深刻检查”。
5月10日到6月10日,李调会发表《关于不准利用李九莲问题打击陷害革命领导干部的严正声明》后,李调会林锋写《西安还是延安》,抨击赣州不是“延安”。管佑龙在大字报中提出“我们的法律,甚至宪法中对当前不适应的问题也要修改”。生物农药厂李冰姜写大字报《赞李调会》。原赣南日报总编辑、九二盐矿党委书记方道球,在公园门前发表演讲,支持公开争辩李案。1969年,曾带领武装民兵拘捕李九莲的宋德恒,公开演讲,揭露事实真相,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6月2日,李调会由一百八十四个单位签名的《联合声明》揭露:省委的五点指示和两次三点指示,不仅是地委某些人片面汇报所骗取的,而且是省委分工负责李九莲问题的涂烈一手炮制的……李调会大字报直指镇压民主的罪魁祸首毛泽东,提出:“取消公安六条,不能用法律保卫领袖!”“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这一代人要胜过毛主席。”李调会成员刘庭荣发表反对形式主义的文章,提出“幼儿园的小朋友唱‘东方红’不一定就是热爱毛主席,他们有些人还不真正懂得自己唱的是什么意思。”
6月11日,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华国锋,对李九莲案件作出批示:“按省委意见办理。”支持江西省委对赣州民主运动的镇压。
6月13日到8月底,李调会发表了《登龙术浅谈》、《官官相护》、《坚持革新办李案》、《斩断按着李案的黑手》、《调委会者该杀乎》、《李案争论的根本和归宿》、《李案争论的实质和要害》、《九吐心丝》等系列文章,抨击官方对民主的镇压。其间,李调会还组织了多次上访。在狱中的李九莲也大声疾呼:“不要忘记,你们头顶着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你们的一举一动,要为这个政府取信于民!……我宁为红梅报春早,不做百花苦争春。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做一个小小的萤火虫,在无光的黑夜里,发出自己的光,照亮一点点小地方。而当太阳出来了,心甘情愿地消失呵。”
1974年10月,在京西宾馆由华国锋等中央大员参加的江西省在京常委扩大会上,王洪文说:“李九莲哪来那么大本事,那么早就看出林彪不是好人。那时候我们都还一点看不出来。赣州一个小小的李九莲,不可能先知先觉!”显然,他同他的导师一样都自封为明察秋毫的超人,在他们眼里没有“旁观者清”的庸人的位置!张春桥也说:“李九莲问题,不就是典型的否定推翻文化大革命成果嘛。解放二十多年了,还为这样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翻案。他们觉悟哪里去了?”显然,他同他的导师一样都是无产阶级专政独裁体制的捍卫者,那能允许你老百姓说三道四!于是,10月22日,江西省委陈昌奉等在京常委通过对李九莲问题的“四点决议”:
一、李九莲反革命案不能翻。
二、调委会是非法的,要立即解散。
三、阶级敌人正利用李九莲案攻击无产阶级专政。
四、李九莲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有阶级敌人破坏。希望地委做好工作,发动群众,揭露和批判,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面对即将而来的大规模镇压,避免一网打尽,李调会主任朱毅起草了《告全省人民书》,并将一些骨干疏散到外地。10月29日上午,他贴出的《仍然并非最后的话》的大字报,宣布说:“我们和赣州人民及其思想的女儿共同创造和度过了一段这样难忘的岁月……既然需要经过牢狱的黑暗,才能到达真理的光明,人民会相信面对铁窗的时候,我们的心情是坦然的……”
29日深夜,李调会主任朱毅被捕,次日凌晨,数百干警和五个武装民兵连查抄、捣毁了李调会广播站及有关场所。李调会骨干被强制办班审查。
11月1日,李调会的《告全省人民书》和为李九莲辩护的大字报,在南昌八一大道旁贴了一里路长。
被疏散到外地的李调会骨干,也被悉数捕押回赣州。11月29日,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刘华英、肖国涵等四人在赣南采茶剧团撒发《强烈抗议》和《紧急告全市人民书》传单,传单如雪花从剧场空中飘落。因遭“线人”邹根保出卖,4人被当场拘捕。
1975年5月,以华国锋为部长的公安部党组,批准了赣州地区公安局关于李九莲问题的报告。5月30日,兴国县人民法院对绝食中李九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押送到位于赣北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劳动改造。从1975年到1977年8月,当局对李调会成员进行了三次大抓捕,六十人被判刑,600多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株连逾千。其中李调会主任朱毅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974年,发生在江西赣州市历时七个多月的反抗毛泽东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被当局残酷镇压了下去!
在珠湖劳改农场服刑的李九莲,又添“新罪”!1975年7月3日,她书写了绝命书――《投降书》,对毛泽东的欺骗狡诈权术深恶痛绝,也对自己上当受骗悔恨不已。她写道:“凡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像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1976年12月28日,在年终评审鉴定会上,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强烈批评了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同时也对邓小平提出批评,赞扬了“四人帮”的领头江青,说她“寄希望于江青”。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批评和赞扬官员,是天赋人权,是李九莲天经地义的民主权利;但在“新中国”,批评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就是反革命分子,赞扬党和政府罢黜或打倒了的人,就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于是,赣州人的“民愤”被强暴了:他们同情和支持的李九莲,却被中共党和政府以“不杀不足以平民(官)愤”的罪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五、平反
1981年3月24日,赣州当局宣布为李九莲平反,但拒绝宣布她无罪。4月13日,赣州地区中级法院派员到李九莲家去宣读对李九莲的复查改判书。改判书中未作无罪宣判,留有严重政治错误尾巴。显然,赣州当局在压力下对李九莲的平反是不情愿的,因而他们给李九莲平反是不予昭雪的平反!李九莲母亲当即向法院来人提出六项要求,得到的答复是:完全平反达不到。同年5月9日,江西省高院做出了与李案不同的判决:宣告钟海源无罪。对李调会成员冤狱复查迟迟不见行动。在中央压力下,直到同年7月,才将李调会朱毅等57人释放出狱,但无一被宣告无罪;其外三个李调会成员刘挺荣、马军、罗斌,被改判成刑事罪犯,继续关押服刑。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上台的邓小平,为了巩固权力,他抨击华国锋的“两个凡是”,宣布文化大革命是“浩劫”,平反“冤假错”案,实施“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政策,赢得了民心。但他的“改革开放”是不彻底的。为了保住一党专政的党天下,他拒绝批判毛泽东,而把毛泽东的罪责推到林彪、“四人帮”的头上。由于大量的冤假错案都是毛泽东思想体制下的产物,因此,不愿清算毛泽东的罪行,就使得他的“平反冤假错案”的政策,成了个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的过场。
由于毛泽东的阴魂不散,他的反自由、民主、人权的思想,便被许多共产党人本能地继承了下来,因而李九莲和李调会的平反,受到了来自各方的顽强阻挠。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坚持“李九莲案不能翻”;赣州地委书记杜昭,在赣州地委扩大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反革命李九莲和非法的李调会案是不能翻、也是翻不了的。”尽管他们被迫给李九莲平了反,尽管他们释放了大多数李调会成员,但形势一有所变,他们又会显露出毛泽东式的狰狞。例如,1983年9月2日,赣州头领杜昭借口“打击刑事犯罪”,将李九莲鸣不平者曾传华、宋德恒、梁义贵等十余人五花大绑,和真正的刑事犯一道徒步游行示众;1984年9月,杜昭又借口“泄密罪”,将李调会骨干朱毅、曾传华、宋德恒等七人投入监牢(后又释放)。
今天,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批判毛泽东就是批判共产党”的“主旋律”监控下,毛泽东“伟大、光荣、正确”的阴魂仍在大陆游荡、肆虐,以中共十六届党的主席江泽民、十七届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十八届政治局常委俞正声为代表的毛泽东遗老遗少们,正在为毛泽东思想扬幡招魂。2003年,赣州官方在编撰《赣州地区大事记》中,把1974年人民反抗毛泽东暴政的民主运动,记成“一些人乘‘批林批孔’运动之机在赣州市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揪斗、批判、拉山头、打派仗等活动……”由此可见,邓小平不准清算毛泽东的暴行和他的思想,从而使反民主意识根深于当权共产党人的心底,根深于那些痞子、流氓无产者等打手们的心底,这是大陆中国人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