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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翔,/美丽的扬子江畔,/是可爱的南京古城,/我的家乡。/啊,彩虹般的大桥,/横断了长江,/雄伟的钟山脚下,/是我可爱的家乡。
告别了妈妈,/再见吧家乡,/金色的学生时代,/已转入了青春史册,/一去不复返。/啊,未来的道路多么艰难,/曲折又漫长,/生活的脚印,/深浅在偏僻的异乡。
跟着太阳出,/伴着月亮归,/沉重地修理地球,/是光荣神圣的天职,/我的命运。/啊,用我的双手绣红了地球,/绣红了宇宙,/幸福的明天,/相信吧,一定会到来。
这是《南京知青之歌》的歌词。这支歌创作于1969年5月下旬,原名《我的家乡》。《我的家乡》没有当年“东风吹,战鼓擂,人民、美帝谁怕谁”的革命豪情,也没有当年“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巍巍壮志,它以思乡的缠绵情怀,揭示了知识青年们青春失学的无奈、背井离乡的忧伤和前途未卜的迷茫,引起了广大知青的共鸣,旋即在大江南北的知青中传唱。
歌曲作者任毅(又名任安国),是南京市五中六六届高中毕业生,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1968年12月,他同其他“老三届”同学一样,因文化大革命失去了考大学的机会,不得不响应“伟大领袖”上山下乡的号召,打起行装,泪别妈妈,告别故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江浦县永宁公社插队落户当农民。
在接受“再教育”中,任毅学着农民那样,身上痒了,脱下衣服抓虱子,活干完累了,倒在地头睡大觉;当镰刀划破了手时,他也会像农民那样,用水冲洗一下,再紧紧捺住伤口……但“再教育”并没有使他变成地道农民。每当晚上,自小喜爱音乐的他,便怀抱吉他,用旋律排遣心中的郁闷、无奈和失落。五月的一天,忽有所感,“告别了妈妈,再见吧家乡”,一首词曲便跃然于他的弦上,冲出了他的口腔。他的琴弦拨得女知青们纷纷落泪,他的歌声被人仿效,传向四方!
1969年9月,阴云密布,中苏两党两国,怒目仇视,剑拔弩张,热核大战,一触即发。当是时,任毅突然接到留城同学郑剑峰的一封来信。拆开一看,他惊呆了:他的《我的家乡》已被改名为《中国知识青年之歌》,以男生小合唱的形式,在仇敌苏修的莫斯科广播电台的华语节目里,反复播唱。他颤栗了:仿佛镣铐已锁住了他的双手,铐住了他的双脚,甚至亡命牌已插倒他的背上……惊恐之余,在反复思量后,他自首了。
但任毅并没有因自首逃脱厄运。1970年2月19日,南京革委会以“创作反动歌曲、破坏知青上山下乡、干扰破坏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战略部署”的罪名,将他逮捕。
羁押期间,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审讯人员,对任毅的歌词一一定性,使他无言以对;正道遇痞子,对也没有用。审讯者判定:歌词的第一段是通过写景来掩盖下面两段的反革命实质;“告别了妈妈,再见了家乡”,是燕雀的啾啾哀鸣,是留念城市,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反动;"金色的学生时代”,是为刘少奇的反革命教育路线招魂,鸣冤叫屈;“未来的道路”,是在散布悲观情绪,是对祖国前途的恶意诽谤;“生活的脚印",是对革命者四海为家的反动,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恶毒攻击;“跟着太阳起”,是渲染农村劳动的艰苦,对广大贫下中农大干社会主义劳动场面的恶意中伤;“光荣而神圣的天职,我们的命运”,实质是把知识青年到农村去说成无可奈何,形势所逼,是悲观情绪的流露,再一次为刘少奇的反革命教育路线招魂叫屈;“用我们的双手”,是使用革命的词藻掩盖其“憧憬的明天”,明天就是资本主义复辟;“一定会到来”,即资本主义的明天一定到来,充分暴露了希望资本主义复辟的迫切心情。审讯者定性的革命判词,在毛泽东时代司空见惯:既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伟大、光荣、正确”,也体现了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灼见高妙,真理永恒”!
1970年5月20日,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向市委呈送的《关于现行反革命犯任毅的结案处理报告》中称:“任犯原市五中六六届高中毕业生,下乡知青,出身反动家庭,长期收听敌台广播,散布反革命言论,污辱宝书(毛书)、宝像(毛像),发展到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流毒广深,罪大恶极,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经研究判处现行反革命犯任毅死刑,立即执行。”6月6日,南京市委研究同意市公检法军管会意见,报请省委审批。至此,任毅的性命危在旦夕。
在江苏省委批复前,在南京“一打三反”的三、四、七月的三次屠杀中,任毅都被拉到公判大会上去为死刑犯“陪绑”。
在文化革命中,不知从那一年开始,执行了一项不成文的约定:在杀人前,都要召开群众大会,把犯人的主要罪行公布于众,诸如什么“恶毒攻击”、“幻想变天”、“反动透顶”、“罪恶昭彰”、“罪恶累累”、“气焰嚣张”,等等,听取与会群众的意见,美其名曰“走群众路线”。尽管与会者不知道“恶毒攻击”的内容,也不知道“罪恶昭彰”的根据,更不明白“罪恶累累”具体都指什么,但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大声回应:“杀!”最为可怕的是,已被内定徒刑的犯人,他们也高喊:“杀!”对此,有人说,这是“专制主义窒息了人们的良知,使他们变得自私、麻木”的恶果;也有人说,“在专制主义淫威的镇慑下,几乎人人自危,噤若寒蝉,自顾尚且不暇,又怎能顾及他人。”等等。笔者则认为,归根结底,是在一党专政的“舆论一律”条件下,在马列阶级仇恨主义酱缸里的长期淹渍中,使中国人的传统道德退化、普世价值丑化的结果,从而使仇杀取代了和谐、报复取代了宽容、专政取代了民主、践踏取代了人权。在仇恨主义泛滥的氛围里,仅仅写了一首思乡曲的任毅,也难逃被群众喊“杀”的厄运!
所幸的是,省委在批复中决定判处他十年徒刑,并于8月3日在公判大会上宣布。
对此有人写道:“当时在江苏省革命委员会负责的许世友将军,审阅任毅的判决时,拍案而起。一名知青,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岂有此理!将军顶着‘四人帮’的压力,一只大手硬是把任毅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将军怒斥“岂有此理”是有据可查的:在“打倒许世友”的乌云翻滚中,南京市五中的“红卫兵小将”们,勇敢地贴出多达两万张“许世友、杜平老子保定了”的标语口号,力拨乌云,使将军看到了阳光。对五中的亲切感,使将军看见“五中”两字时,激动万分,便不自禁地“拍案而起”!据说,九十年代,任毅曾专程到河南新县许家洼将军墓前拜祭,报答将军不杀之恩德!
“有恩必报”是中国人的美德之一,任毅对许世友将军的拜祭,体现了普通百姓的报恩美德。但许世友主政江苏期间,是说一不二的,仅在“一打三反”中,就屠杀了上千人。其中1970年,在南京市屠杀的57人中,全为错杀,错杀率达百分之百。文革后被平反的南京马列小组知青查金华和为查金华鸣不平、高呼查金华为烈士的知青陈卓然,都在“一打三反”中先后被枪杀于南京。许将军没有为他俩高抬贵手,因而他俩没有任毅那么幸运。历史将如何评价许将军呢?笔者认为,“一俊遮百丑”或“攻其一点,不计其余”,都是不足取的。
但也会有人对许将军做出“不得已而为之”的推断:他不杀人,别人也会杀;他可能会因而下台,甚至被关、被杀。因此,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滥杀,亦即所谓“违心”之错,是可以愿谅的。“违心”之错,是横行于中国数十年的赤文化之一,已经成为各级政要不反思、不认错的“公理”。他们认为,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不得已而为之”的滥杀无辜,亦即所谓“违心”之错,应该由历史去负责。对此,历史无法辩白,因为,她早已成了任由权力打扮的小姑娘。
1979年2月,任毅被平反出狱。他那首171个字的《南京知青之歌》,使他坐了九年大牢;而平均每19个字获刑一年的判决,也为现代中国文字狱的历史,增添了一项新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