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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彪抗命殉党——不认罪、认命
在步步紧逼、拒绝见面和罗织、构陷、强词夺理的批判面前,准备“大不了做彭德怀第二”的林彪,已没有招架之功。个性倔强不愿低头认“错”的他,放弃了构通和弥合的希望,做好从容就义和长期监禁了准备,听凭命运的任意宰割。他离开了令他烦恼的北京,到苏州、北戴河去静心“养病”。
在“养病”中,他可能想了很多很多。人们虽然不知道他是否有所忏悔,但从他在九大上不愿“继续革命”而想树立新形象的欲望上,可以窥见到,他对过去吹捧毛泽东的所作所为已有所反思。人们还可以从林立果等人起草的被称为讨毛檄文的《五七一工程纪要》(5)中,看到他反思的端倪。例如:独裁者越来越不得人心;国民经济停滞不前,生活水平下降;农民缺吃少穿;上山下乡,变相劳改;红卫兵受骗被利用,充当炮灰,后又当替罪羊,等等。
有人论证说,没有证据表明《五七一工程纪要》是林彪所为。这个论证恰恰证明,林彪并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起草者林立果和周宇驰等人,一个是林的儿子,其他是儿子的好友,既使没有证据证明《纪要》系林彪口授,其思想的影响也无法排除:《日记》与《纪要》的因果关系,一目了然。在耳濡目染下,林立果不学也自会三分。这足以说明,此时的林彪已有所醒悟,尽管他同林立果的醒悟程度有很大的差距。
鉴于高岗自杀和囚毙彭德怀、拖死刘少奇的教训,在无可奈何的认命中,强烈地自尊心使他对毛的进逼以死相抗。也许有人不以为然:一个足智多谋领兵元帅,为什么不以武力抗争?怎么会毫无抵抗就接受失败?笔者认为:在中共建国后二十二年的内讧中,由于中国人的忠君和愚昧,毛泽东始终处于绝对主导和上风地位;正因为林能审时度势,清醒地看到力量上的悬殊,任何武力对抗都将是以卵击石,毫无意义,何如不低头,不认罪,宁死不屈,落得个名垂千秋?
1971年4月15日至29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中央和各地党政军负责人共九十九人到会。会议拿林的亲信黄、吴、叶、李、邱等五人开刀,逼他们作违心的检讨。他们的检讨受到了与会者的无情批判,“理所当然”地过不了关。根据毛的安排,周恩来总结说,军委办事组的黄、吴、叶、李、邱等,在政治上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在组织上犯了宗派主义的错误,其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是不听毛主席的话,站错了立场,走错了路线,等等。显然,这是杀鸡儆猴,是威逼林彪认罪的重要部署。19日,林彪回京,周恩来立即给他送去会议文件和毛泽东有关批示,并示意林彪到会讲话。林当即表示:“坚决不讲”,并拒绝出席会议。
林彪与毛的对抗,集中表现在1971年5月1日晚上。那天晚上,党和国家的大员们,都要登上天安门城楼观看焰火。怀得强烈抗拒心理的副统帅林彪,姗姗来迟。后来,目击者做了这样描述:
1971年的五一节。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第6个年头。用当时的话说,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的时候。
这天晚上,毛泽东比较早地来到了天安门的休息室里,他穿上了一身灰色的中山装,由于不是经常穿,衣服显得不是那么贴身。平时不修边幅的毛泽东,帽子也没有戴好……
按照预定的时间,焰火晚会就要开始了,还是不见林彪的身影。
周恩来有点着急,他叫秘书打电话,询问林彪在什么地方。还是没有消息。
工作人员进来,请他们到城楼参加晚会。毛泽东站起身,对旁边的西哈努克作了一个请的手势,自己往外走去。这时林彪的身影还是没有出现。
这天的桌子是这样摆的——毛泽东的身边是西哈努克亲王,再旁边是董必武同志,他是国家代主席,他在这个位置是当时的一般排法。
对于林彪没有到,毛泽东不露声色,通过翻译和西哈努克交谈着。
林彪的身影终于出现了。他披一件军大衣,本来就没有什么肉的脸上,几乎是没有任何表情。他很清楚应该坐在哪个位置上,便直奔那个属于他的座位。
按照正常情况,他应该和毛泽东打招呼,也应该和外宾打招呼,但今天他没有,他落座后一声没吭,这是够反常的。
更叫人惊奇的是,林彪在这里待了一小会儿就走了,而且也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周恩来以为他是上卫生间了。好半天不见他回来,周恩来起身让有关的人去问,才知道“林副主席”已经走了。
这太反常了!在这样重大的政治场合,不辞而别就是一种难以表述的东西……中国的老百姓可能还不知道,1970年的庐山会议上,他要当国家主席,被毛泽东看出了他的政治野心,“翻了车”。他已经开始秘密活动,准备和毛泽东分庭抗礼了。
这是“主旋律”的声音。在这种声音里,目击者在描述真实过程中,按照“真话、假话搀和着说”的赤文化传统,习以为常地搀进了一些谎言。例如“他要当国家主席”,“他已经开始秘密活动”;也不敢忘记赞颂独裁者,例如“毛泽东看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对林的有意迟到、“一声没吭”和不告而辞的不低头、不认罪的不屈的精神,则被鞭挞成“他已经开始秘密活动,准备和毛泽东分庭抗礼了。”中共伦理共识的赤文化,已确定了党国的君臣关系: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臣若疑毛,便是不忠;臣若威武不屈,便是叛逆——这种赤文化铸成了毛泽东的专横跋扈和臣下的卑躬屈膝,也铸成了“主旋律”的强暴和知识精英们的犬忠。
在毛泽东的步步紧逼下,林彪本应低头认罪,但强烈自尊心使他威武不能屈,变成了赤文化所不容的异类。因此,这次毛、林在天安门城楼上的会面,成了两位共事四十多年的战友的诀别式会面。从此,他们俩再也没有机会见面;无论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谁也没有机会再次登上天安门来宣示他的辉煌和权力了。
诀别前是亲密战友,诀别后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这在现代自由世界极为罕见,但在共产党世界却累见不鲜。不是朋友,便是敌人,这种陈腐的封建专制观念,讫今仍是中共上层权贵们的正统思想!——这是中华民族的不幸!
王年一等人在《毛泽东逼出来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一文中又写道:
毛泽东把林彪逼到这一步,林彪已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彼时彼地,林彪还能怎么办?低头认“罪”显然是行不通的,彭德怀、刘少奇不是都低头认“罪”了吗?但他们的下场如何?何况此时的林彪不是1959年的彭德怀(那时的彭德怀比他年轻、身体也好),也不是1966年的刘少奇(刘少奇比他理论修养更高、政治斗争经验更丰富),林彪身患重病,经不起“认罪”后必不可少的长期折磨,于是他不想“认罪”,只想“认命”,“反正活不多久了,死也死在这里。一是坐牢,二是从容就义。” 但叶群、林立果又不愿意认命,于是就有了林彪被逼出逃的“九一三”事件。
倔犟的林彪不低头“认罪”,但在伦理共识的赤文化里,他不得不认命了,犹如高岗、彭德怀、刘少奇那样。1971年9月13日零时20分左右,在毛泽东、周恩来的步步紧逼下,他被不认命、要造反的妻子叶群、儿子林立果“挟持”下,登上了逃亡的飞机,2时27分,同妻子、儿子一起,摔死在蒙古国的温都而汗大荒漠上,酿就了一起震撼世界的大丑闻——“九一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