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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评说:文革—毛泽东(第22章21紧跟: 夷平沙甸——文革第五次大屠杀) ...

已有 554 次阅读2015-9-1 10:05 |个人分类:文革

  ⑷接受毛的第四个考验:夷平沙甸——文革第五次大屠杀           

  沙甸是云南省一个回族聚居的村寨,属蒙自县管,后归个旧市辖,是昆明到个旧、蒙自的必经之地。个旧和蒙自县,是多民族杂居的县市,汉族占总人口一半以上,其他为彝、壮、苗、回、傣、哈尼等民族,其中,回族约占总人口的3%左右。沙甸村已有数百年历史,在云南也是一个较大的回族村寨,有1,500多户,7,200多人,绝大多数是回族,约占95%。在其相邻处,还分布着大庄、茂克、新寨等几个较小的回族村落。与沙甸相邻的鸡街镇,人口数万,汉族占大多数,回族约占3.2%。 

  在“伟大领袖”发出“造反有理”的号召下,“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和大破“四旧”运动,轰轰烈烈地席卷全国。很快,这场红色恐怖的冲击波,也冲进了宁静而安详的沙甸等回族村寨。当是时,以汉族为主的红卫兵、造反派们,在颠覆华夏文明的同时,还要彻底消灭伊斯兰文明。他们把沙甸回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视作“反动”、“反革命”而任意践踏:清真寺被污蔑为“封建堡垒”,遭到封闭或砸抢;群众礼拜活动,在“横扫”中被严令禁止;伊斯兰教经典,被当做成“四旧”加以查抄、焚烧;阿訇、教长和虔诚信仰宗教的群众,变成了“牛鬼蛇神”,遭到任意批斗,残酷殴打……这与驻阿富汗美军不慎烧掉“古兰经”从而引发全球伊斯兰信徒抗议美国事件,其天壤之别无法对比。历史上,回、汉民族本来就有积怨,在“横扫”和破“四旧”中,又埋下了新的仇恨种子。这种严重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倒行逆施,是在“无产阶级造反有理”的口号下,“理直气壮”地进行了好几年。

  但回族是个宗教观念强烈的民族,且民风彪悍,抱团儿,处于汉族居民包围中的沙甸村的回族,更其如此。当头几波“横扫”、破“四旧”和夺权风暴过去后,信仰又使他们团结起来,抵制住了外来汉族造反派的冲击,成了红河自治州相对安宁的地方。由于相对安宁,州内蒙自、开远、个旧等市县遭受文革迫害的回族干部和群众,纷纷逃来避难,多时高达500多人。当外地政府或造反派甚至省革委来要人或揪人时,都遭到了他们的严辞拒绝,甚至武力抗拒。于是,他们成了远近闻名的“马蜂窝”。

  1968年12月8日,云南省革委会决定拿“不听话”的沙甸回族同胞试刀,以确立新生省革委的权威。他们以“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派出一个加强营编制的“军宣队”,进驻沙甸,去捅“马蜂窝”。

  进村后,“军宣队”无视宗教自由,公开宣布:“信教就是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在强硬的马列加秦始皇主义暴政下,他们把外来避难的回族干部和群众,集中关押在所谓的“学习班”中。在“学习”中,许多人被打成了反革命“滇南挺进纵队”成员,挂上“滇南挺进纵队政治土匪”的牌子,武装押回原单位批斗、吊打,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接着,他们又以“反军乱军黑干将”、“宗教复辟急先锋”、“跳梁小丑”、“小爬虫”等罪名,抓了200多名回族群众,集中到“学习班”里,进行毛式“学习”。在“学习”中,14人被迫自杀或气绝身亡,160多人被打伤、致残。他们还把回族群众要过的“开斋节”,批判成“反革命集会”,强行驱散,下令禁止。此外,为了强化用马列毛主义对回族伊斯兰教信徒进行思想改造,他们用枪杆子强迫其忠诚信徒阿訇、教长等,学猪叫,学猪拱,学猪滚。在清真寺里,他们大嚼猪肉,把猪骨头扔进回族群众饮用的水井里。

  “军宣队”在沙甸捅“马蜂窝”的罪恶行径,是毛泽东“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破“四旧”等反人类暴行的继承和发展,不仅严重违反了民族风俗习惯,极大伤害了民族宗教感情,而且强化了回民对汉人政权的敌对情绪。

  1958年3月,毛泽东曾对当时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乌兰夫说:“不管哪里人——南方或北方,这族或那族,只问那个有没有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有多少?这一点要向少数民族说清楚。”显然,毛泽东要用共产主义丛林文化,去颠覆由中国各民族文化组成的华夏文明。由于汲取乌兰夫坚守“自治”、“信仰”而被打倒的教训,云南省委便顽固坚持毛泽东毁灭伊斯兰文化的文革路线,使民族矛盾不断升级。  

  也许受中共上层权力斗争的影响,特别是受周恩来批判极左思潮的鼓舞,1973年10月,沙甸群众为了做礼拜,自行打开了被封闭的清真寺。但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形势他们并不知晓,以周恩来为代表的党内右派势力,正在经受“势必搞修正”的批判,极左思潮已卷土重来。

  沙甸回族群众打开清真寺消息不胫而走,引起云南省委的“高度重视”。很快,红河州委便派出一支由近百名军人和地方干部组成的工作队,开进沙甸搞“反复辟”。工作队进村后宣布:“打开清真寺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到了1974年4月,他们又宣布:“批林批孔批清真寺。”他们用武力封锁通向清真寺的道路,驱赶和扭打敢于上清真寺作礼拜的回族群众。为了支持工作队的非法行径,9月,云南省委发出正式通知规定:“已经关闭或改作他用的清真寺不得再打开作宗教活动场所,已经强行打开的清真寺,要在作好工作的基础上,由群众自行关闭。”

  云南省委的《通知》,回族群众不能接受。于是,沙甸回民组织了几百人到昆明上访,要求宗教自由;接着,红河、文山、玉溪等地回族群众1,000多人,到昆明游行,要求政府尊重回民信仰和风俗;沙甸群众代表马伯华、马绍华、郑全书等人(图22-6),被逼上京告状。

 图22-6:沙旬10人上京告状;包括领队马伯华在内,多数死于清剿炮火中。

  然而,上访、游行和上京告状,成了回民“没有共产主”的弥天大罪。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回、汉矛盾不断加深。1974年10月,当红河州革委会在鸡街成立了针对回族的“鸡街地区民兵值勤指挥部”后,矛盾迅向极端发展。鸡街汉族民兵进行示威,用大字报“揭露”沙甸“一小撮反革命分子披着宗教外衣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他们还逮捕了两名沙甸回民,私设公堂,进行审讯,从而引发了回、汉流血冲突事件。流血事件后,沙甸回民成立了“沙甸回民兵团指挥部”,与鸡街汉族民兵相对抗。从此,双方你来我往,武斗事件不断发生,双方伤亡日渐增多。

  为了用毛泽东思想亦即马列加秦始皇主义统一全国各族人们的思想,云南省委决定消除以沙甸为代表的回民反抗。他们用罗织罪名的特权,给不到八千人的沙甸回民,炮制了个“与苏修敌特挂钩阴谋成立伊斯兰共和国”的吓人大罪。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邓小平,根据云南省委的报告,迅速将沙甸回民反抗地方政府的维权行动,定性为“反革命武装叛乱”,下令派兵清剿。军令如山倒!昆明军区立即派出以四十二师为主力的万人清剿大军,在师长廖锡龙指挥下,进军红河州,清剿以沙甸村为中心的回族“叛乱”村寨。 

  1975年7月29日凌晨,清剿战斗打响。由于回民的顽强抵抗,清剿开始并不顺利,解放军付出了死100多伤600多的代价,没能叫回民举手投降。担任前线总指挥的杨成武,这位备受“四人帮”迫害、全家死了三口人、刚刚被平反的原代总参谋长,恼羞成怒,立刻凶相毕露。他下令调集百门重炮,向沙甸等回民村寨狂轰滥炸。8月4日,不到一天,战斗结束。沙甸村和开远县的新寨、砚山县的车白泥、田心、文山县的茂克等几个回族村寨,都被炮火基本夷平,其中沙甸4,400多间房子,仅剩下3间,击毙、炸死回民1,600多人,其中沙甸死900多人。由于杀红了眼,8月4日,157名男女老幼回民,在炮火中,举着双手出村投降,“当走到大田埂上的时候,几挺机枪一齐开火,一分钟之后,尸横遍地,血流成渠”。一个八十多岁的回族老翁,据传他曾开枪打死、打伤八名解放军战士,俘获后,“被捆上五十公斤炸药炸得不知去向”。 ——这种杀俘行为,被当权人描述为“无法制止的阶级仇恨”,是有情可原的;而这种“有情可原”的发泄,的确让杨成武和四十二师指战员,出了一口恶气!然而,世界太大了,类似事件比比皆是,使人取舍失道。与“有情可原”强烈对比的是:四年前的1971年3月31日,美国军事法庭判处美国陆军中尉威廉·凯利终身监禁。其罪行是在越南广义省美莱村清剿越共游击队时(1968年3月16日),他下令射杀平民。当是时,以村民为肉盾的越共游击队,躲在村民中与美战斗,造成多名美军伤亡。由于分不清游击队员和村民,中尉威廉·凯利恼羞成怒,立刻凶相毕露,下令向人群扫射。据美军官方报导称:一共射杀了168人,其中20%是越南平民。正是:

  都道杀伐寻常事,奈何文明两重天!

  回、汉仇恨在继续。战斗结束之后,云南省省委和政府,搞了个“武装平叛沙甸叛乱”30条宣传提纲,还举办“沙甸武装叛乱罪行展览”,在全省各地巡回展出。《提纲》和展览给沙甸等地回民罗织了许多罪名,诸如什么“武装叛乱”,要“成立伊斯兰共和国”,要“进攻个旧”,要“成立‘罕指奔拉协’(宗教性组织),派人与苏修联系,妄图背叛祖国”,“反对中央领导同志”,“搞打砸抢、挑起武斗”,“反对省委、反对新生红色政权”,等等,继续煽动仇恨。回民数十人被判处死刑和徒刑,关押在“学习班”里批斗的回民,多达数百人。

  迫于宗教界的压力和伊斯兰世界的声援,邓小平的中共中央,做出了平反沙甸事件的决定。根据中央决定,1979年2月,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联合发了(1979)7号文件,即《关于沙甸事件的平反通知》。《通知》指出:

  一九六八年以来,由于谭甫仁周兴推行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大搞以人划线、层层站队,支一派、压一派,严重分裂了各族干部群众,甚至采取了侮辱回民群众的错误做法,伤害了民族感情,破坏了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破坏了民族团结,引起了沙甸等地回族群众的强烈不满。问题发生后,一九七四年五月,中央作出了正确指示,要周兴亲自处理,落实政策。周兴却坚持错误,采取一系列激化矛盾的错误做法,酿成了一九七五年七月沙甸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沙甸事件并不是反革命叛乱,采取军事解决是错误的。经党中央批准,原定(以沙甸为中心的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结论应予撤销,这个事件中涉及的广大回族干部群众应予平反。

  同中共中央把文革浩劫的罪责都推到林彪、“四人帮”身上一样,沙甸大屠杀的罪责推给了两个死人,一个是1970年12月17日被暗杀于居室中的云南省革委会主任谭甫仁中将,一个是1975年10月3日因病死于北京的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兴,而将沙甸事件定性为“反革命武装叛乱”并下令清剿回民的毛泽东和邓小平以及操刀刽子手杨成武,却成了“正确指示”的代表!

  让两个死人为沙甸大屠杀负责,同把文革浩劫推到林彪、“四人帮”头上一样,是中共拒绝反省的表现。

  八十年代初,政府拨巨款重建沙甸清真寺,抚恤回民,再次体现了“先杀后抚”即宽猛相济的权术。得到抚慰的回民,许多人已忘记了多年前的机枪哒哒和炮火隆隆声,感谢下令调动部队清剿他们的邓小平,在“拨乱反正”中,为他们平反昭雪;颂扬指挥屠杀他们的中共,给了他们许多好政策:拨款数亿给他们盖房、建清真寺,抚恤亡者后代,救助鳏寡孤独,等等——人质情结(9)又在他们身上大发作!

     但回族并非都是人质情结患者。生于云南省澄江县黑泥湾小山村里的回族诗人马瑞鳞面对中共惯用的“先杀后抚”或曰“恩威相济”的统治术,怒火满腔地仰天长啸:

  这是一本万古常新的书,
     这是一棵永不落叶的树,
     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感叹号,
     这是一枚仰天长啸的音符。
     这是一支催人进取的号角,
     这是一面响彻云霄的战鼓。

 记录下文明古国里的野蛮,
    记录下人类历史上的耻辱,
    记录下十年浩劫惨痛的悲剧,
    记录下现代迷信残忍的一幕,
    记录下雷的怒吼,
    记录下血的控诉!

 罪恶的毒焰夺去一个个生命,
    罪恶的毒焰送来一片片焦土。

 壮士们告别我们走了,留给我们一堆堆白骨!
    壮士们告别我们走了,留给我们一条闪光的路……

     ⑸、新疆生产兵团“兵变”大镇压   

  1975年5月新疆生产兵团内部发生“兵变”新疆军区出动军队进行镇压伤亡7,330多人,其中死2,170人,另有8,137人失踪遗憾的是,由于档案尘封,镇压的起因、过程以及重权在握的邓小平的作用等情况,笔者不得而知,无法书录于此。敬请后来人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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