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洪晃搬离史家胡同51号说经租房
北京东城区史家胡同51号院是前外交部长乔冠华的故居。其妻章含之去世之后,由于没有房产证,其女洪晃日前被外交部诉至法院要求“腾房”。
首先说这房的确没有房产证这是事实,是1959年国家分配给乔冠华的住宅,是需要交租金的,在这一点上作为侨老的后人洪晃没有异议。洪晃之所以觉得不公是因为外交部要把房收回去这是其一,她觉着这不合理,这房子怎么就成了外交部的房子她想不通。其二外交部置换给她一个120平米的房子她觉着太小放不下老宅51号院的那些破烂儿。其三这房子他住了几十年有感情割舍不下
这报道通篇读下来让大家觉着这洪晃可怜,外交部霸道之极,人走茶凉,洪晃似乎也有些矫情。但是作为乔冠华的后人的洪晃有没有想过这51号院到底是谁的,谁才是51号院的真正的主人。有一点洪晃矫情是对的这51号院是不是外交部的,洪晃没有房产证,外交部有没有,如果都没有那这51号院到底是谁的。那还要从1949年说起。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解放军共产党进了北京城,为了安定局面巩固政权,对私有财产是保护的当然这里边也包括个人住房。但是随着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和大批干部进城住房紧张的状况发生,国家开始征租老北京人的住房,当时老北京人的产业都是省吃俭用置办下来的或是祖上传下来的,国家说是征租其实就是按一定的比例给房屋所有人留下自住的其余全部收归国有,为显示公允国家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合约,国家负责出租所征房屋并按租金的25%返还给房屋所有人,但是明确规定所征房屋所有权仍然归原房屋所有人并颁发了房产证,这就是所谓的经租房。1958年正是国家对北京的住房进行再分配的时期。
经租房政策的实施源于当时国家困难无力给党政机关干部和贫困工人解决住房。由于历史的变迁这些房屋的房产证大多和其主人一样灰飞烟灭了,即使还健在的原房主很多也丢失了房产证,即便有房产证房屋也可能早就在不断的城市改造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在这个以国家为本位而非以人为本位的国度里要想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屋无异于虎口要食,时至今日也没几个成功的。史家胡同51号院很有可能是经租房,它和众多的老北京的私房一样,在那个特殊的年代1958年被社会主义改造再一次的分配了。
回过头来再说洪晃你作为一个国家房屋再分配的得利者,仰仗祖上阴德得以生活在51号院这么多年,你想过他原来的主人吗,你没有,因为你觉着理所当然。和那么多的失去自己私宅的老北京人相比你不仅不怀感激之情,还言之凿凿百般为自己辩护,良心何在?还给你120平方的住房置换,你有权要吗?那也是纳税人的钱。这些你都没有想过,还在记者面前大言不惭装可怜,得便宜卖乖,简直是可恶。如果不是乔冠华的功德使你处在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之中恐怕你也就是根儿葱而已,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剁你几下而已。能被外交部告到法院你也算是幸运儿了,试问当今天下能有几人有此殊荣。
就是因为洪晃是权贵阶级腾房也能拿到120平米的楼房作补偿,比起朝阳路钉子户的孟老太拆迁协议还未达成一致便被强拆的待遇好得多了。另外交部要支付洪晃总维修费用80万元。比起孟老太住了那么多年维修费也花了不少,但是因为是自家的消费分毫不提补偿。
洪晃的祖上只是租客迁走了还熊拿120平米经适房补偿,他转手卖了至少也值50万元。一个没拥有产权搬走可拿50万元也算可以了。这么多年也算是白住人家房主的房子了。可怜那经租房主自从1958年被国家经租后只能拿到租金的25%,拿了十年到文革1968年便被停发了。
(注)可能是作者筆误,应该是文革1966年9月全国停发国家经租房租金。见 (中发(1966)507号)
洪晃搬离史家胡同51号,外交部表示先收回,如何使用“暂无定论”
两棵带不走的果树,洪晃打赌会被砍掉。
我打赌哪史家胡同51号,会先被空置两年変成危房,再以危房改造的名义,推成平地,改変規划,转手賣给地产开犮商,为了保护文物,房子的砖瓦大门搬到大兴县的农地上再重建一间山寨史家胡同51号。
可怜的经租房主房子便被折腾没了,拿不到分文补偿。同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
段权贵阶级和平民百姓待遇还是有区别的。
呂不訁 qq625456865
孟老太被搬进王四营安置所
[ 本帖最后由 陆民 于 2011-8-11 13:3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