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子·6月1日,妻买回个西瓜,切开一看,瓜子不成熟,瓤却全溏了,真令人倒胃。我埋怨妻:“你说你呀!怎么买这样的瓜呢?”妻说:“我只看瓜叶新鲜,就跟刚摘的一样,谁知里面就溏了呢?”这是我们家今年第一次卖西瓜。数日后,我又去超市买西瓜,第一次吃了溏瓜,花了冤枉钱,幸亏服了痢特灵,才没拉肚子,这次可得买个好的。我把瓜拿回家切开,竟然还是个溏瓜。到7月2号一个多月里,我家共买的13个西瓜中就有8个是溏瓜。
由于半个多世纪的马列邪恶意识形态的熏陶,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被糟蹋殆尽。如今的中国大陆假货比比皆是,已经防不胜防;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怨声载道。(以上内容为2007-7-2加)
怎一个‘假’字了的:中国的消费者都知道充斥国内市场上的假商品——假烟、假酒、假茶叶(中国生产的茶叶大部分用工业染料处理过)、假医、假药、假盐、假醋、假酱油、假香油、假蜂蜜、瘦肉精、注水肉、灌水白菜、夹泥小菜、苏丹红、毒奶粉、毒大米、假皮鞋、假服装、假化妆品、假建筑材料、假名牌……中国的农民都知道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假苗木、假技术……中国的官场上也都知道假议会(人大政协)、假民主党派(八个泯主党派)、假群众组织(妇联共青团工会)、假改革、假民主、假数字、假发票、假政绩、假党员、假专员、假警察、假军人、假军车、假军校、假军队医院、假高干子弟、假英雄、假档案、假年龄、假招聘、假文凭……中国的学术界文化界还有假(伪)专家、假(伪)学者、假唱、假演、假评奖、假新闻、假证书、假光碟、假历史、假创作、假学术论文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鲁南苏北还有过假媳妇(男扮女装做人媳妇骗取光棍汉的钱财),真是荒诞至极;至于假鼓掌、假笑假话、假情假意……那也就无需再说了。尤其可恶的是,北京申奥时,江泽民主席竟然授意北京市委下令用绿漆喷染北京的枯草坪,以欺骗国际奥委会。在这儿需要提出的是:在这个铺天盖地、眼花缭乱的骗人广告里,在这个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的社会里,在这个充斥着谎言和欺骗、充斥着“欲”和“假”的国度里,除了政治骗子、经济骗子、文化骗子、感情骗子是真的……还有什么是真的呢?然而,十四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却很少有人往深层次去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假”?这些“假”到底来自哪里?下面的论述也许能使你释然。
正文·‘假’的根源之所在
一.虚假的“为人民服务”:所谓“人民公仆”、“人民勤务员”、“人民警察”、“人民教师”、“人民医生”、“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人民公安”、“人民银行”、“人民保险”、“人民邮政”、“人民公路”、“人民广播”、“人民代表大会”……这些假“人民”之名义、行压迫人民盘剥人民之实的名称与其字面意义毫不相干甚至完全相反;他们对人民从来都是颐指气使,他们根本没有所谓“公仆”、“勤务员”应有的心态和言行举止;对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深有体会。试问:有哪个“公仆”对“公民”、对他们的“衣食父母”客气过?他们都是高高在上、专横跋扈;又有哪个“警察”“法官”对当事人、对“服务对象”哪怕有一丝一毫的恭敬呢?不剥你皮就算不错了;“医生”对病人,完全是为了掏你的腰包,治病不过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那“教师”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把学生父母完全作为索取目标——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目的——一句话——“拿钱来!”在中国大陆,哪里的领导不贪污、不受贿索贿?哪里的公安城管不打人骂人抢人?哪里的医院不狠宰病人?哪里的学校不拼命勒索钱财(把分数线提高以利于收取低于分数线的“赞助费”、“买分钱”……)?
……
口里喊着“人民万岁”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单“解放”后27年就害死8000多万人,1989.64举起屠刀屠杀学生的邓小平竟然做起了乡镇党委书记的“孙子”,邓小平说“我是人民的儿子(可以任意屠杀人民的儿子)”,而乡镇党委书记都自称是“人民的父母官”,按照这个逻辑,邓小平岂不是乡镇党委书记的孙子了吗?“人民”和“老百姓”是“子民”这个陈旧的观念至今没有本质的改变,“人民当家做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人民”和“老百姓”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公民意识”、享有国际社会公认的“公民权利”的“公民”。
二.虚假选举和虚伪政治:中共政权形式上有“代表”、“委员”“选举”,有“人大”、“政协”假议会,还有“接班人”选,“大位”可以“当选”、“继承”或者“禅让”。实质上,“委员”和“代表”都不是选民自觉自愿直选产生,这些“委员”和“代表”也完全不能够按照自己真实的意愿选举领导人。最高领导人一般都是由先帝指定或者隔代指定,如华国锋就是毛泽东指定的接班人。邓小平是通过“宫廷政变”谋取军权当了太上皇。胡耀邦赵紫阳都是邓小平指定的“总书记(总皇上)”,邓废了胡赵又“加封”江泽民为“合格的接班人”;不仅如此,邓小平还隔代指定胡锦涛为江泽民的接班人。胡锦涛原想立李克强当“储君”,江泽民在曾庆红撺掇下效法邓小平也来了个“隔代指定”,李克强的“储君”便由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习仲勋的儿子习近平取而代之。下一步,等江泽民死后,胡锦涛是不是还会为习近平指一个“储君”,那得看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西方学者称中共政权为“极权政体”或“威权政体”,用亚里斯多德的说法叫“现代僭主制”。
看一个政权合法不合法?主要是看这个政权的权利来源,即——是谁授予的权利?目前,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政权都是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可称之为民主国家;这种政权可视为合法政权。集权专制政权的权利来自统治阶级自封、册封和虚假选举或者暴力夺取,因而它不合法。为什么说中共的“人大”、“政协”并不是国际社会所公认的真正意义上的议会,而是假议会?因为:中国的人大、政协是党和政府的第二线,人大政协领导是第一线党委政府领导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退居二线的人担任的;一般情况下,人大主任由党的第一把手兼任(省级以下),副主任则由退居二线的政府副职和退居二线的人武部正职担任,排位靠后的人大副主任也可从法院院长或其他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中提拔;政协主席一般由同级党的退居二线的副职担任,副主席则从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长或者提拔下级党的第一把手担任;人大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中共的选举制度说到底是“选拔任命制”,它的选举实际上并不是选举,而是选拔或提拔(说白了就是册封或卖官);由主要领导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拔或提拔自己喜欢的人以及能够保障自己利益的人。政协委员仅凭党委领导一句话就可以当上,连那个虚假的选举都不用。人大代表和政府首长的产生则要经过那个虚假的选举程序,政府首长经常是先任命、先任职后补办“选举”程序。那个虚假的选举程序是自上而下贯彻下来的,请注意是“自上而下”贯彻,这是虚假选举(或叫故弄玄虚)的先决条件。如某地方选举,首先由党组织(主要是第一把手或第一把手授意他人)按照第一把手意图根据职务、级别等资格提出名额,然后将体现主要领导意图的名额分配到基层,让基层选(必须选)他们。再请注意,是体现主要领导意图的有记名选票,而不是无记名选票;这两种选票是虚假民主和真民主的分水岭。体现主要领导意图的选票发下来之前,党委领导同志还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人大会议主席团党委,动员说服党员“顾全大局”、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积极带头、引导群众按照党的主要领导人的意图进行“选举”。如果谁提出不同意见,那他就是破坏选举、就是捣乱、就是“落后分子”或者“政治异己分子”,就会遭到刁难、打击和迫害,那提拔、升级、受奖、经济上的种种优待等等一切好事便都与他绝了缘。试问,这不是强奸民意是什么?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进行的“选举”,谁还会、谁还敢不按党委领导意图“选举”呢?谁还敢不与党委领导保持高度一致呢?选举办法规定,同意的不需要划票,不同意则需要划票,监督人员在其分工负责的那一小片区域巡视、监督选举;他们(同样为代表或列席)把人大代表包围在中间,这时如果有人划票,监督人员则看得一清二楚;党委书记甚至公开说,“注意,看谁敢动笔,下次开会就别叫他来了。他(人大代表)还以为真是叫他来选举的,做梦吧!叫他来选,还要我们这些当领导的干什么?”组织委员则干脆说,“谁要动笔,我把他的笔夺下来撅断就是了!”这样,谁还敢动笔呢?人大代表们说得好,“叫咱举举手,管咱三天酒;还给咱小费,何乐而不为。”国家领导人的选举则更加离奇,2002年全国人大会议上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人大委员长和国务院总理时,选票上只标有一个人的名字;曾庆红(时任国家副主席)宣布,同意则罢,不同意也不能选举他人,只有在主席团重新推出新候选人后才能让你再按前法“选举”。这样“选举”出来的领导人代表谁的利益还用说吗?自然是代表核心领导人的利益;这样就能保障操控者的当选,而不至于失控、大权旁落。这样“选举”出来的“党政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为庸才或者投机钻营的强人坏人恶人,而精英人才则被压抑在荒野或被囚困在事业单位有志不得展。如果用黑红来区分,以强人坏人恶人为主要成分的中共党阀政棍即为红,以黑恶势力为主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即为黑;中共政权正是黑红杂交的邪恶政权。这些所谓“当选”者根本不需要也绝对不会对下属、对人民负责,只有上峰才是他的恩师、他的伯乐、他的主子。这样“选举”出来的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根本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或者是“组织上”叫他(她)这样说的。这种方式选举出来的结果根本不需要选举后才能明晰,因为在选举前早就一目了然、早就预谋好了或者说权与金钱美女的交易已经达成,大家都心知肚明——是党委早就内定了的;请注意是内定,是党委这个小团伙根据第一把手或上级领导的意图内定(对外叫推荐)的,这是虚假选举和强奸民意的关键所在。不是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而是由“代表”或“委员”按照自上而下、内定和第一把手意图三个环节“选举”,这样的“选举”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总之是“党”说了算、党的主要领导人说了算。这种方式选举出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委员会”根本不是国际社会所公认的议会,而是党文化、党独裁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独裁者操控的玩具机器(橡皮图章)。
现代观念认为:国家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而是各阶级共生共存的协调形式,请注意是协调形式;没有反对党、反对派的国家根本不是共和国,而是专制帝国;没有不同的意见根本不是议会;议会必须是公民自愿直接选举产生,议会必须有反对派、反对党的参与;一党独大必然导致独裁、导致腐败。请看看人大代表的成分吧:乡镇人大代表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各村、街党支部书记以及乡镇直属单位的负责人,还要找几个“致富带头人(党施舍的一个头衔、政策倾斜的目标或受益者)”充当群众代表;县区人大代表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退居二线的人大副主任、县直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还要在知识分子和党外人士以及少数民族中找几个卖身投靠者,再找个把名声好些的“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或者企业家(这些均为党施舍的头衔、政策倾斜的目标或受益者)装潢一下门面。中央、省、市的人大代表与县级大抵相似。各级的人大代表除了享受各种待遇外,想弄点好处就搞点人大代表视察什么的,视察可以混顿吃喝或者索要、变相索要红包、纪念品;每年的例会(即所谓两贿)期间除了高额的会议费注外,还有代表同级(指代表所在地区或单位)财政部门公开发放的红包(一般由第一把手或者其跟班发放,也可以少发多留);一般乡镇人大代表每人发100元;县人大代表发300元;市人大代表一般发五百至一千元,有的可达五千元;省人大代表一般发五千至一万,有的可达五万元甚至更多;全国人大代表不低于两万元,高者可达10万20万,甚至50万元以上。北京每年“两贿”耗资数亿元,单2007年‘两贿’五千二百多名代表、委员及特邀代表、委员的交通、住宿及补贴开支就达2.8亿元,代表、委员的公开补贴: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六省平均每人三万元至四万八千元。一般省级的“两贿”每年耗资上亿元,地市级“两贿”上千万元,县级“两贿”30——50万元,乡镇5——10万元(此数字为2007年以前标准)。人大代表发放钱物时还要根据具体职务和级别的高低和实权的大小而定,当然都是暗箱操作。政协发放钱物与人大相似。看看两会上那群尸位素餐的木偶土埂,你就会明白:人大政协也跟党委政府一样——是分赃的一种形式。这一切分赃的操作中心即国家机器的动力源泉也就是中共帝国社会的暗箱——党的组织部门;它正是反动、腐朽的党文化的最后一块领地——反人类、反科学、反变革的极端自私的中共顽固派的最后堡垒。
干部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核心,选举制度是干部制度的主要体现形式;中共党国的各级各行各业各单位领导都是自上而下逐级选拔或提拔上来的,而不是自下而上逐级选举产生的;自下而上由选民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与自上而下的选拔或代表委员的虚假选举是区别民主体制与专制制度的试金石。自上而下的虚假选举就是虚伪的民主,虚伪的民主必然导致专制、独裁和暴政,必然会出现由社会制度的落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老毛不是说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吗?然而他说了那么多的假话大话空话和鬼话,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那个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任何私利可言的人——一个贪污几十亿、道德败坏的、当过汉奸的人(江泽民),在立法问题上也和老毛一样念念不忘强调那个重复了数千年的反动腐朽宗旨——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为人民”和“为统治阶级”是两个根本对立的概念。谁都知道,中共是“非常讲究”原则的,那么它为什么要把“为人民服务”和“为统治阶级服务”混淆在一起呢?这不仅表现了中共政治的虚伪,也诠释了中共玩弄政治名词欺骗人民大众的一种虚伪政治本质。说“为人民服务”是假、是幌子,因为它不具有任何约束力,没有任何司法基础作保障,也就是说它完全可以不这样做或者根本不会这样做;说“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则是真的、是实在的,因为它具有法律条文作保障,具有强制性,必须这样做。在“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基础上制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宪法、刑法及一切规章制度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为统治人民而制定的,请注意是为统治人民而制定的,而不是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因此,它不可能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于那个虚伪的“和谐社会”与“执政为民”也和所有“假大空”一样更不具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只不过是脱口秀而已。那个虚假的“和谐”大旗掩盖着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的贪污腐败、践踏人权、草菅人命、透支资源、牺牲环境以及随时根据需要而煽动起来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等丑剧。
西方国家的法律根本没有规定人民有这权那权,而人民却实实在在地享有这些权利;人家说什么,这些权利不是谁给的,而是与生具来的、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的天赋的人权,不需要谁赐给才能具有。中共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有新闻、出版自由,有游行集会、结社自由,事实上中国公民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些自由。那个宪法是为了欺骗国际社会、欺骗国际舆论;因为它规定的这些自由只是笼统的说词,没有实施细则和保障,相反倒有限制这些自由的许多法律条文,正是这些法律条文把中国人民的自由剥夺得一无所有。这就是中共的虚伪政治。这个虚伪政治的核心就是“假人民政府”和“假为人民服务”;明明是害人民的政府却说是“人民政府”,明明是为特权阶级和既得利益集团服务却说是“为人民服务”;有这个虚伪的政治架构和虚伪的意识形态,全社会就会习学虚假以至于使虚假泛滥成为主潮流。有了这个政治虚假、哲学虚假,涵盖整个社会的教育架构便对人民进行虚假的邪恶的政治理念(马列毛邓主义)教育(洗脑),每个人都必须以虚假的面目示人、以邪恶的观点(即站在党的立场上用阶级斗争的观点看问题、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处理问题)看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派出大批宣讲团、僵尸团(讲师团)带着“英雄模范”人物到全国各地进行“表扬和自我表扬”;他们用一些虚假的东西、编造的东西来骗取听众的擦眼抹泪,以期达到洗脑的目的;这就是中共虚伪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听众(受教育者)越来越浅薄、越来越弱智、越来越虚伪。党政带头影响整个社会的欺诈行为遍及城市乡村、大街小巷,诈骗、贪污、受贿索贿、杀人、投毒……种种犯罪铺天盖地、层出不穷。
1949年以后,中国经历了空前的劫难,这些灾难的制造者都是中共反动政权和它那个反动政治理念。三反、五反、反右等运动屠杀了国人两千多万,三面红旗、三年(1959——1961)天灾人祸饿死我同胞三千多万(阿波罗网田丰在<面具后的周恩来初探>中说有四千四百万农民饿毙),十年文化大革命又整死民族精英三千多万,粉碎“四人帮”、清理“三种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八九·六四镇压和平示威的学生以及镇压民主运动、镇压法轮功等各种宗教活动(家庭教会成员刘凤刚等人至今还被关押)又害死了多少同胞?从小的方面看,单2003年春节期间,一个小小的郯城县城就发生了4期恶性杀人案件,郯城县城及临沂市区经常发生抢包等暴力犯罪;近十几年来临沂市各乡镇都经常非法关押、殴打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上访的农民,甚至还牵连无辜、勒索钱财,有的打死打伤、逼死人命(如2005年春季郯城县褚墩镇计划生育集中活动中一次就造成盛XX和未婚女青年魏XX两人死亡、重伤一人、轻伤无数,1997年该镇4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轮奸了一名未婚女青年至今未追究责任),暴力就是中共专制统治的主旋律;自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官员几乎无官不贪,而且贪贿越多越升官(近十几年来郯城县提拔的副县级以上干部大部分是名声狼藉者,如九十年代下半叶提拔的史XX、田XX就是最典型的两个),武忠市一个副市长的车队竟然把一个12岁的女学生挤到水里淹死,而且还见死不救;这个副市长是怎么当上的?老百姓说得好,一个村街单位最坏、最恶的人一定是党支部书记(不是村霸,不是黑社会头目,他就当不了村街党支部书记),一个乡镇最坏、最恶的人一定是党委书记,往上以此类推。中共的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只能把最坏、最恶、最昏庸的人选拔或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去,贪官污吏以及他们的子孙后代们正排成长长的队伍一个个走上领导岗位,小人、庸人往往得势,而像作者这样的具有大爱心大智慧大气魄的、正直的、善良的、富有激情的优秀人才则很难被选拔上去。每年各级领导公款吃喝数额早已超过了6000亿(单2004年全国公款出境旅游就达2400亿元,2005年4000多亿元),每年流往境外的赌资也超过6000亿。整个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恶性趋势——政治越来越腐败、道德越来越沦丧、社会风气越来越败坏、暴力犯罪越来越多(把母亲推到河里淹死的,用刀把父亲砍死的,为了生男孩杀死亲生女儿的,因为妒忌把亲侄子推到井里的,为了卖尸体赚2万块钱而杀死女儿同学的,最近重庆一名读法律专业的女生刘某为了给女友筹集路费竟然杀死住在隔壁的美貌女邻居……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公安部公布2006年刑事案件若干分类统计数字如下:(一)结伙持械抢劫、拦劫案47.3万件;(二)集团性盗劫国企、私企和国家仓库物资案11.2万件;(三)结伙持械暴力攻击、行凶伤害案57.3万件;(四)黑势力在公共场所、城市商业区、百货商场等破坏、捣乱秩序、毁坏财物,造成人员伤亡案173.7万件;(五)暴力性性侵犯案289.4万件;(六)2006年报失被盗轿车317,660辆、货运车109,211辆,价值达1200亿元。)。
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中共的邪恶意识形态,有“假人民政府”和“假为人民服务”、有虚假选举和虚伪政治——这个大假、母假——这个邪恶培养基,中国社会上才会出现许许多多的小假、子假、孙假、重孙假……邪恶之苗茁壮成长、经久不衰。只打小假、子假,不打大假、母假,其结果必然是越打越假,可谓假打。看来,落后、腐朽、反动的社会主义虚伪政治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是无穷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