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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 辩通篇 13——齐太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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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 辩通篇 13——齐太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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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2 16: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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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 辩通篇 13——齐太仓女
古文翻译:珍惜
《齐太仓女》
此女最有名,因为“缇萦(tīyíng)救父”家喻户晓。缇萦是西汉孝文帝时之人,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淳于公无儿子,生养五个千金小姐。
一天,淳于公犯了罪,应当上刑,当时肉刑还存在。官员抓他时,淳于公骂女儿们道:『可怜我没生儿子,生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关键时刻啥用没有!』
缇萦自悲的哭泣,随父来到长安。给皇帝上书道:『妾的父亲是官员,当地百姓都知道他廉洁奉公。如今只因为一点小错就要上肉刑。我悲伤人死了不可能再复生,如果上肉刑,被砍手、砍脚、割鼻、面上刻字,那有一天此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个好人,可是他那残疾的身体如何恢复啊?妾愿入为官婢,代赎父罪,使他自新。』
天子孝文帝是历史上有名的贤君,看后十分感动可怜她。下诏道:『天下皆知,舜帝时画岀其人形象,就可代替犯罪之人受刑,刑虽宽可百姓犯罪者极少,这是多么高尚的治国啊!可是今天酷刑达五种之多,可百姓犯罪率还是这么多,这是为什么?一定是朕的品德不好,教育的不明。对百姓教育的不对,离道太远,误人子弟使百姓陷入邪念而不能自跋。
诗经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天人有过错,没等教育好,先给上了肉刑。如果此人变善,可却无法使其身体恢复。朕十分可怜这些百姓,那砍手脚,皮肤刻字,是多么的痛苦与羞耻!是多么的不道德。做这种事情,配称为百姓的父母吗?所以肉刑废除。』
随后脸上刻字,割鼻砍脚趾等等酷刑皆废除。淳于公于是免了肉刑。
君子谓缇萦一言发圣主之意,可谓得事之宜矣。
诗经云:“辞之怿矣,民之莫矣。”此之谓也。
珍惜评:缇萦救父也是二十四孝之一。今天被马列邪教改造出的子女整天想着扣父母的钱,很少关心父母。
颂曰:
缇萦讼父,亦孔有识,
推诚上书,文雅甚备,
小女之言,乃感圣意,
终除肉刑,以免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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